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教学管理体制机制,促使教学过程规范化、制度化,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韶关学院公众号现推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巡礼”系列专题2019法考培训学校,展示各二级学院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举措与成效。
本期巡礼学院: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
01
学院简介
政法学院是2019年10月根据韶关学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原韶关学院法学院和原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合并组建成立。
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梯队齐全、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5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9人、副教授13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比39.28 %;博士22人(含在读),博士占比30.35%;双师型教师占比35.71%。为强化实践教学,学院聘请了有经验的律师指导学生代理案件;同时,聘请了10名有着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承担《法律实务课外实践大讲堂》教学任务,主讲相应领域的法律实务。根据实践教学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深圳、广州、东莞、韶关等地建立了28个固定的实习见习基地。
学院目前有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四个本科专业。四个本科专业各有特色、各具所长。法学专业是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是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社会工作专业被遴选为广东省禁毒社工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44人、成人本科教育在读学生1100余人。
近年来,学院以党建为引领,推行“一核三层五维”教育教学理念,将“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为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学校、学院和教学系(教研室)三个层面积极探索高质量本科人才培养的角色与路径;并从实施主体(教师)、实施载体(课程、竞赛、研究)和实施质量评价三个维度五个方面2019法考培训学校,审核评估巡礼 l 政法学院:以法明理,德法并重,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考核。切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图 | “一核三层五维”教育教学理念
02
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近年来,学院持续探索卓越型高质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如法学专业秉承“三一工程”教学理念(一颗公德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探索“五位一体”教学实践(模拟法庭、计算机模拟审判对抗、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诊所、专业见习实习),通过高校与公检法司等部门机关的深度密切合作,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着力打造学生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从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卓越人才培养模式。行政管理专业在“三型”人才培养(创新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和创 业型人才)也进行了大量探索。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取得了不俗成绩。如行政管理专业获得了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省特色专业、广东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专业获得广东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广东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社会工作被遴选为广东省禁毒社工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拥有广东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院获得广东省教学团队2项,广东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教学团队1项;获得广东省教学类项目20余项;荣获广东省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文科组中级及以下组)二等奖1项;校级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和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多项。
图 | 学院取得的部分荣誉
03
教学资源建设与利用
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
在课程建设方面,《行政管理学》等7门课程获得校级优秀课程;《民法典与生活》等5门课程被立项为校级新开设课程;《公共政策学》课程教研室被遴选为校级和省级课程教研室;开设了特色课程《法律实务专题讲座》,专门邀请在公检法部门或律所熟悉法律业务的行业专家进行授课,大大开拓了学生的认知视野,提升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在教材建设方面,学院教师出版了《司法口才理论与实务》等5本教材。另外,《行政程序法学》被立项为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
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方面,共获得2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资源建设共建共享方面,学院于2022年6月与南京奥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教育部·奥派产业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多功能电子政务实验室建设》。利用合作共建的电子政务实验室,为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和韶关市税务局的一线工作人员举办了4场“一线业务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该实验室成为学院提升服务地方能力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梯队齐全、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5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9人,副教授13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比39.28 %;博士22人(含在读),博士占比30.35%;双师型教师占比35.71%。
图 | 政法学院获得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
04
服务地方工作
学院在做好人才培养的同时,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专业人才荟萃的优势,在地方立法、咨政建言、法制宣传、学术交流、禁毒社工及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推地方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多份资政调研报告获省市领导批示和采纳应用,服务地方事迹被《光明日报》、学习强国等权威媒体报道。
图 | 部分成果展示
05
学生发展与社会服务
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多维素质能力培育培养工程,目前已打造12•4法律文化周系列活动、调研韶州、主持人大赛、管理创新技能竞赛、校友论坛等精品活动。学生多次在广东省版权知识演讲比赛、全国“学宪法、讲宪法”等比赛中获省级奖励,学院连续4年获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组织奖,多支团队获团中央、团省委表彰。
学院学风良好,育人成果显著。近5年来,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0%以上,考研升学率约为8%,近3年共有49位学生考上硕士研究生,14人考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研究生。2024届学生法考一次性通过率达39.39%。近三年共有35人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毕业生就业质量不断提高,75%左右的毕业生在“珠三角”就业。
学院不断完善学生激励机制,不断发挥先进典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近三年,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39项,在各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荣获奖励300余项, 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校级荣誉表彰学生达200余人。
图 | 政法学院学生取得的部分竞赛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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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法学院
黄石法考培训班,【有效】关于印发《2022年“才聚荆楚·智汇黄石”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留黄就业创业 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就创领〔2022〕3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才聚荆楚·智汇黄石”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留黄就业创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0日
2022年“才聚荆楚·智汇黄石”促进高校
毕业生等群体留黄就业创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服务宣传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大力实施“才聚荆楚·智汇黄石”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黄来黄就业创业工程,建立市场吸纳、创业带动、政府引导和保障的多渠道就业促进机制,全程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离校后就业服务工作,力争2022年全市新增高校毕业生在黄就业创业1万人以上,在黄高校毕业生留黄就业率达到18%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
1.开展政策宣传进校园。5-6月份,深入高校向毕业年度大学生送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典型事例汇编,加大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宣传,提高在校大学生政策知晓度、获取便捷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黄高校)
2.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学校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00。组织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举办全市高校毕业生“模拟求职大赛”,打通高校毕业生踏入社会职场前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黄高校)
3.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积极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和“百日冲刺”、2022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才聚荆楚·优选黄石”高校毕业生来黄留黄就业双选会、“智汇黄石”高校行、万家民企助就业等活动,线上线下举办校园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在黄高校、县(市、区)政府]
4.开展在校大学生进企业体验活动。分年级、分批次组织在校大学生进企业、进园区开展参观、实习和体验,帮助在黄大学生不断深入接触和了解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就业岗位,进一步培养就业认知,拓宽就业视野,实现毕业到就业的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在黄高校、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
5.创建大学生就业服务站。按照政府引导、高校参与、企业自愿的原则,面向在黄高校创建大学生就业服务站,提供政策宣传、信息统计、就业指导、活动组织、能力培养、精准帮扶等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在黄高校)
(二)开展市场化就业拓展行动
6.加大市场化岗位供给。面向全市各类民营企业广泛征集用工需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计划,全市征集就业岗位不少于2.6万个。组织召开校企合作对接大会,面向我市上市企业、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含离岸科创企业)、知名民营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征集优质岗位不少于1万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
7.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力推广“免申即享”。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在3年内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最高7800元税收减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不重复享受。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国有企业就业护航行动
8.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协调中央、省、外地驻黄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批优质岗位,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按照今年计划招聘岗位数量的60%面向高校毕业生征集岗位不少于500个,招聘信息同步在市人社部门、所在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公司、市城发集团、市东楚投资集团、市经开投公司、县(市、区)政府]
9.开展国有企业进校园招聘活动。加强中央、省、外地驻黄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宣传推介黄石法考培训班,举办国有企业进校园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4场,其中各在黄高校不少于1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在黄高校、市国资公司、市城发集团、市东楚投资集团、市经开投公司、县(市、区)政府]
(四)开展创新创业扶持行动
10.降低创业成本。对在我市初次创业的毕业5年内大学生(含在校大学生),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登记注册1年内带动就业的大学生初创企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最高2万元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租赁场地创业的,3年内按规定每年给予3600元的场租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最高14400元给予税收减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县(市、区)政府]
11.给予资金扶持。给予在我市创业的大学生个人20万元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手续。给予大学生合伙创业组织110万元最高额度的“捆绑式”创业担保贷款为。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500万元最高额度创业担保贷款,未达到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根据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黄石中心支行、市担保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12.加大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整合全市闲置商业综合体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就业创业孵化园,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3.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湖北省选拔赛暨2022年度“才聚荆楚·创立方”大赛黄石选拔赛。举办第六届黄石市青年创业大赛,对大学生创业获奖项目给予2-10万元扶持资金。被评为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在获得省级扶持资金基础上,市级再给予1-5万元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政府、在黄高校]
14.提高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覆盖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组织在黄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在黄高校]
(五)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引才行动
15.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规模。组织参加2022年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务员计划招录406人。组织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计划招聘260名,第二、三批计划招聘不少于1000名。开展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招聘,全年计划招聘274人。参加全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全市城镇和农村计划招聘义务教师(幼师)764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
16.加大政府雇员招聘倾斜力度。对今年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雇员岗位,原则上优先满足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
(六)开展基层就业促进行动
17.实施各类基层服务计划。组织参加全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全市计划面向基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36人。开展全市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全市计划选派77名高校毕业生赴我市基层从事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县(市、区)政府]
18.实施基层岗位支持计划。全市征集不少于130个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招聘从事社区专职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县(市、区)政府]
19.实施参军入伍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征兵比例,全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征兵名额560个。技工院校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毕业生,按照专科/本科同等学历落实征兵待遇,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等激励政策,优先入伍。[责任单位:市征兵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区)政府]
(七)开展就业技能提升行动
20.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充分挖掘我市特色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宣传发动全市重点企业、规上企业依托人社部服务平台发布就业见习岗位,全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1000个,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工商联、县(市、区)政府]
21.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试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进校园活动,在湖北工程职院、湖北理工学院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试点,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允许先容缺认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黄高校)
(九)开展离校就业帮扶行动
22.优化离校就业服务流程。7月底前完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移交,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对已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根据其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县(市、区)政府]
23、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对落户我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当年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2年内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300元/月的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月的医疗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
24.保障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离校前,对困难毕业生按照“一生一策一导师”制度实施专项帮扶,建立校园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等全员参与的“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离校后,建立离校困难未就业毕业生台账,实施“一人一策”,细化制定个性化、精准化帮扶措施,动态更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跟踪情况,及时采取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政策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县(市、区)政府]
(十)开展就业权益保护行动
25.规范就业签约。指导高校做好就业统计,真实反映就业情况。健全就业状况反馈、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
26.加强招用工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联网招聘平台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高校要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黄石法考培训班,【有效】关于印发《2022年“才聚荆楚·智汇黄石”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留黄就业创业 行动方案》的通知,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县(市、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履职尽责考核内容,不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压实高校主体责任,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探索建立在黄高校毕业生留黄就业目标考核机制,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和指导,充分发挥地方高校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作用。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安排专人跟进,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进展调度和督促提醒,确保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请于文件印发一周内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俊逸;联系电话: ;邮箱:。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实效性。选树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讲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生产一线就业创业典型故事。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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