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太仓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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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太仓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3〕12号)的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太仓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尚未完成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19号)要求先完成信息采集,否则无法进行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2023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主要内容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详见平台课程列表)。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和时间
2023年太仓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的通知》(苏财会〔2021〕6号)公布的中标单位,选择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两家网校组织的网络培训。继续教育网校网址为:东财在线(地址:)、东奥会计在线(地址:),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其中任意一个继续教育网校完成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时间于2023年6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
四、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参加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按规定完成网上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成绩合格(60分),每课时折算为3学分。考试不合格的学员网上培训法考,在学习考试时间内有两次补考机会,三次考试未通过者,无法取得继续教育学分。
(二)参加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5.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6.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8.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9.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网上培训法考,2023太仓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10.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折算90学分;
12.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90学分;
1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
五、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分为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财政部门统一登记、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三种方式。
(一)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学分由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学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登记将于学员完成学习考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并明确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苏州考区考试通过单科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三)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办理学分折算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登记。
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学分折算查询模块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六、培训机构管理
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网络培训机构如有利用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进行恶意市场竞争、滥收费、只收费不培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培训资格。
太仓市财政局将对网络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七、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凡在培训范围之内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以前年度(2021年–2022年)因故未完成培训的人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
六安法考培训机构,省考来啦!枞阳县法院招录8名,欢迎报考!
招聘公告
2024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
这次,枞阳县人民法院共招录8人!
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09:00至2024年2月4日20:00。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枞阳县法院职位表
人生海海,远道而来!
法治征程,邀你同行!
期待“新”上人的加入哦!
安徽省发布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832名,其中省直机关405名,市以下机关7427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六安法考培训机构,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六安法考培训机构,省考来啦!枞阳县法院招录8名,欢迎报考!,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4日20: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2月6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月6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缴费成功但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月19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月8日20: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专门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13日至3月15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1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16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3月16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C卷
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9:00—11:00。
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职位报考者的考点设在所报考市(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
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或者综合选用多种方式。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笔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十一、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
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十二、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省招考公告于1月25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报考者如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省政策咨询:0551-;
(二)省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
(三)省监督举报:0551-;
(四)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其中,各市以及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合肥市:0551-
淮北市:0561-
亳州市:0558-
宿州市:0557-
蚌埠市:0552-
阜阳市:0558-
淮南市:0554-
滁州市:0550-
六安市:0564-
马鞍山市:0555-
芜湖市:0553-
宣城市:0563-
铜陵市:0562-
池州市:0566-
安庆市:0556-
黄山市:0559-
广德市:0563-
宿松县:0556-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1 :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 :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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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考培训,盈科苏州专业部门|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
盈科苏州专业部门
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
乘风而上 并肩成长
企业刑事合规主要指的是企业为了应对发展中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期避免相应的刑事处罚,谋求企业长期而稳定的发展。刑事风险之所以法律风险中最为严重的风险,因为刑事风险的前提是企业本身涉嫌刑事犯罪,需要被科以最为严格的刑事责任。在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下,单位犯罪原则上采取双罚制,既包括对单位的处罚也包括对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因而一旦涉及刑事风险,企业不仅商誉将严重受损,同时须承担高额的罚金,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等大批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从企业的存续状况看,通常会面临经营困难甚至是倒闭的风险。
01
服务优势
服务对象
本刑事合规产品主要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
● 拟实现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并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长远稳健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企业。具体而言,从企业形式上可以分为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从是否涉案可以分为涉案企业与未涉案企业。
● 直接的责任人员,即企业中可能被科以刑事责任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及具体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一线的工作人员。
● 司法机关、执法机关、行业监管部门等企业监督机构,帮助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营造更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
服务内容
本部门目前为已经提供的合规服务内容有:医疗企业的事前合规、环保企业的事前合规、建筑行业企业的事前合规、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事后合规、涉环境污染罪的事后合规、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后合规等等。目前合规的调整领域如下图所示,涉及到企业的多个方面,为合作企业提供了全方位、深层次的法律服务。
服务流程
合规团队将协助企业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有效的刑事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包括刑事合规风险反馈机制、刑事合规嵌入机制、刑事合规风险举报和调查机制、刑事合规考核评价机制、刑事合规培训机制、刑事合规风险报告和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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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成员介绍
苏军
部门主任
苏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苏州法考培训,盈科苏州专业部门|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具有专业的法学和经济学双重背景,现为北京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北京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成员库人员。
执业领域涉及刑事案件,刑民交叉案件,从事律师执业15年以来,成功处置多起具有社会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以经济类型刑事案件尤为擅长。
苏军律师还善于根据案件及项目需要为客户组织、匹配专业律师团队,协调盈科各分支机构及人员之间的配合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带领团队高质高效地完成客户委托事项。
温云云
专家顾问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盈科刑辩学院刑事合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盈科江苏省区域企业合规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诉讼法学会常任理事、江苏省比较法学会理事、苏州城市学院法学教师、江苏省民法典宣讲团讲师、多家法考机构签约刑事诉讼法培训讲师。
出版专著:《家事调查员制度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年出版;《企业合规精要:基础理论与制度设计》,法律出版社,2022年出版。
发表文章:《依法治国视界下司法公开的相关问题探析》,2017.重庆社会科学第35-40页、《浅论我国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独立化》,2021.中国司法鉴定第95-98页、《我国家事案件调解前置的制度构建》,2017.人民论坛.学术前沿第100-103页。
刑事领域律师,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办案逻辑思维敏捷严谨。办理过大量重大刑事案件,擅长研究、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杨化锋
专职律师
杨化锋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重庆大学苏州校友会理事,苏州卓越高校校友联盟副秘书长。曾任上市公司法务经理、物联网科技企业集团法务总监,十年法律工作经验,处理过大量的商事法律纠纷、参与主导过多个投融资项目。
杨化锋律师工作勤勉负责,尽最大可能维护客户合法利益,代理的案件均获得了客户的好评。
杨化锋律师的执业领域为企事业商事纠纷,股权纠纷、公司治理、投融资、公司经营、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及刑事辩护等。
刘敏
专职律师
刘敏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一直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为多家拟上市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律师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起来,视委托人的利益为最高执业准则,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主要执业方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劳动人事、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
吴凤娟
专职律师
吴凤娟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吴凤娟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曾任世界500强外企的法务多年,对于企业合规和内控有着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公司经营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从业期间处理了多起合同、股权、劳动、债权债务等法律纠纷,办案思维严谨,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力求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袁中华
专职律师
袁中华律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学士、西南大学会计硕士,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挂职某区司法局,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多年。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业务,善于识别与防控企业设立、生产经营、融资、财税管理过程中及企业人员的职务行为等行政及刑事法律风险。办理涉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等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多起,通过合规的展示和操作争取到免罚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成功获得行政合规激励。
专业领域为企业行政与刑事合规、财税合规、企业破产与重组、刑事辩护与控告、行政复议与应诉。
杨斯晗
专职律师
杨斯晗律师曾就职于某科技上市公司研发部门参与硬件研发工作,后就职于江苏省某知名专利代理机构并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知名科技企业的专利撰写、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工作。现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维权、商业秘密保护、民商事相关业务。专注于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方面的研究及争议解决。
吴益祥
专职律师
吴益祥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江苏省区域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盈科江苏省区域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学生创业互联风控服务平台联合创始人、法律猿公益部落联合创始人、讲师。
多年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企业顾问、互联网侵权纠纷等法律服务。
李志成
专职律师
李志成律师,2010年参加工作至今拥有12年跨领域从业经验,工作行业涉及文娱、餐饮、旅游、传媒、自媒体等诸多领域,工作性质涉及顾问、管理、投资、品牌营销等方面。21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主攻公司法律事务、股权设计、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等方向。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合规、企业法律事务。
季轩樑
实习律师
季轩樑苏州法考培训,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法学学士,曾有短暂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
专业领域:擅长少年及婚姻家事、刑事、企业合规等案件,曾多次参与刑事案件全流程及企业专项合规服务。
乘风而上 并肩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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