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历研究生,【微教科】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受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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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更名为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院现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五个本科专业,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师教育、创业教育六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和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四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

学院简介

教育科学学院最早可以追溯到湖北师范大学首任校长、教育家邵达成先生于1979年6月创建的黄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室。1987年5月,以教育科学研究室为基础,经湖北省教委批准,成立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

1999年5月,以教育科学研究所为基础,成立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2016年3月,更名为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扬“自强不息、尚诚厚德”的湖师精神,秉承“诚、毅、勤、敏”的湖师校训,始终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恪守“立德树人、博学笃行”的院训,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学科专业

学院现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五个本科专业,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师教育、创业教育六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和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四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现有研究生300余人,本科生1200余人。学院2011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和2014年分别获批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教育学学科2012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2015年获批为湖北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小学教育专业2018年入选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2019年小学教育专业入选湖北省“一流专业”,2021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教育学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2021年教育学公共课教研室、小学教育教研室分别入选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70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有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1人,校级学术带头人2人,教授6人,副教授16人,博士27人。教师中有全国教育专业学位优秀教师2人,湖北省“青年英才”1人,黄石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1人,湖北师范大学磁湖人才计划2人。学院特聘“磁湖学者”、“彩虹学者”等高层次人才5人、“楚天学子”1人,兼聘36位中小学名师作为本科生和硕士生的“实践导师”。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学院建有湖北省区域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估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心理与行为科学研究所、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平台,有湖北省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1个,是“幼儿园骨干教师国家级示范性集中培训基地”和黄石市心理卫生协会挂靠单位。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各类科研奖项20余项,发表论文70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29部。

学院坚持科研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广泛合作,签订横向合作协议50余项,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5项,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贡献。2020年承办了湖北省教育学会教育学专业委员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委员会2020年学术年会。邀请校外专家及知名校友开展学术讲座50余场。

办学条件

学院拥有蒙台梭利教育教学实验室、学前教育综合技能实践训练实验室、基础心理学实验室、心理测评室、韦氏智力测验室、脑电实验室、眼动实验室、生理实验室、小学教育专业综合实训室、手工制作室、三笔字实训室、特殊儿童感觉统合实验室、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实验室等13个实验室,面积约1000平方米,实验设备总额约820余万元。学院与音乐学院共享电子钢琴教室4间,钢琴房200余间,舞蹈房3间。在各地幼儿园、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企业等建立实习实训基地40多个。

学院高度重视课程与专业建设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历研究生,【微教科】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受调剂公告,已建成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湖北省教师教育联盟直播课程2门,湖北省本科高校一流课程4门,校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优质课程4门,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丰富的课程资源。

培养水平

学院与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紧密合作,构建“全程-融合-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历研究生,获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湖北省教研项目6项,湖北省教学成果奖4项。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院团总支自2009年起连续11年获得“五四红旗团总支”,其中2009年、2015、2020年分别获得“黄石市五四基层红旗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自2009年起连续11年获得“优秀志愿者服务大队”;学生会自2009年至2018年连续10年获得“优秀学生会”。

近年来,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近300名学生考上了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重点大学的研究生,一大批毕业生已经留学海外。

可接受调剂专业信息

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预计有一定名额可对外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具体专业信息如下:

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调剂生源不足,本学科调剂考生不限本科前置专业。只要求报考专业为教育学学硕。但报考专硕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硕。调剂系统于4月13日11点开通,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申请调剂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接受外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之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调剂志愿,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信息填报的调剂申请无效)。

2、我院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我院网站()相关公告。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之后请根据相关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直接通过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在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硕士,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学、理学方向同等学力在职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详情介绍

湖北师范大学(Hubei )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申请人条件

1、遵纪守法,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时满3 年);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

3、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申请参加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可获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硕士,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学、理学方向同等学力在职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二、

招生学科专业

一级学科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统考综合

统考外语

0401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学硕士

教育学

英语

学前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教师教育

0701 数学

★ 信息计算与智能系统

理学硕士

基础数学

应用数学

运筹学与控制论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注: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当年学位办文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硕士,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报名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2)填写报名登记表、入学承诺书;

(3)近期二寸蓝底证件照;

(4)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注:交付学校审核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因证书或证件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申请人无须参加入学考试,报名后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同力统考版块“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须登录进入系统,请务必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学位申请。

(1)网上注册

申请人无须参加入学考试,报名后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同力统考版块“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须登录进入系统,请务必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学位申请。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学习费用

1、学费:43300 元,学员入学前一次性交清;

2、论文指导答辩费:通过所有课程及考试后,依据当年学校相关收费标准交纳;

注: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课程学习及考试1、课程学习:

通过资格审核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跨学科申请还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5门),并通过水平认定考试,达到规定学分,准予结业。

2、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 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七、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及流程

1、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学科综合课考试;

2、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水平认定考试,达到规定学分。

3、自资格审查合格起,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通过上述国家水平考试以及所有课程考试,并向有关院系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4、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5、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并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6、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7、通过答辩并经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注: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

退还: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资料伪造;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严重违反学术规范或经评阅不合格,不再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答辩未获通过;

(4)答辩通过,但有关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

八、证书颁发

同等学力申硕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核合格后颁发“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结业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符合本简章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湖北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同等学力申硕,湖北师范大学2025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解析:提升学历的绝佳机会!

在当今社会,高学历已成为职场竞争的重要利器,而提升学历的途径更是多种多样。对于在职人士而言,湖北师范大学推出的2025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无疑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选择。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一招生简章,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专业设置、报名条件、申请流程等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同等学力申硕,为你提供全面的信息,助力你顺利申请硕士学位。

一、学校简介: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成立于1954年,位于海拔较低的风景秀丽的湖北省,这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的高等院校。作为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湖北师范大学不仅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更是教育部认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及工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都享有极高的声誉。

该校设有18个教学科研单位,开设有72个本科专业,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而且,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406人,教授、副教授人数比例良好,部分老师更是在全国各大高校中享有盛誉。

二、专业设置:多元化选择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项目涵盖多个专业,具体的课程设置会以最新的培养方案为准。研究生教育的多样性无疑为在职人员提供了更多元的学习选择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同等学力申硕,湖北师范大学2025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解析:提升学历的绝佳机会!,满足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职场需求。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对于想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湖北师范大学设定了明确的报名条件:

学历要求:持有大学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品行要求:申请者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报名方式 四、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在学习过程中,学员需履行校方规定的课程要求,以及通过一系列考核:

学习方式为网络课程与线下面授相结合,需在五年内修完相关课程并达到学分要求。 在课程学习期间,需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要求

若学员已完成课程学习及相关考试,可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完成论文后需参加答辩。通常情况下,论文的撰写及答辩需在一年内完成。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相对简洁,但需认真对待个人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一旦发现虚假信息,申请资格将会被取消。此外,若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已缴纳的学费将不予退还。

六、总结

在职读研的意义不言而喻,对于希望在职场中不断充实自我的人士来说,湖北师范大学提供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项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遇。通过这种灵活的学习方式,学员可以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实现个人学历的提升。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湖北师范大学(北京中心)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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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樱花

“倾城看花花奈何,人人同唱樱歌。”仲春时节,浪漫樱花争相开放。说起赏樱,武汉大学的樱花名不虚传,每年都会吸引大批市民和游客前来赏花踏春。但大家不知道的是,在湖北还有一所高校校园以浪漫的樱花而闻名,那就是位于黄石的湖北师范大学。2016年春季的湖师,因为一场樱花雨惊艳了整个网络,央视新闻微博记录下了湖师校园里绚烂至极的樱花盛景,似乎隔着屏幕就能闻到香气。

央视新闻微博

湖北师范大学樱花

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把湖北推上了风口浪尖,把我们阻隔在了家里,同时也让我们拥有了一个超长假期。2019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新年贺词,提出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要求,这对发展中的中华民族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唯有砥砺奋进方能不负韶华。对于有梦想的人来说,什么样的磨难都不能我们阻挡前进的脚步。疫情带来的超长假期也为上进的人们提供了难得的时间来提高自己。对于想要投身教育或者已经身处教育行业的人来说,眼下就有一个极好的进修机会。湖北省重点高校湖北师范大学委托北京中心培养研究生,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虽然不能去湖北看樱花,却能来北京玉渊潭的樱花,并且接受北京高校的师资资源教授学业,也不失为一桩美事。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全部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安排在北京本地进行。春光正好,莫负韶华。想要取得教育学硕士学位的未来人民教师们,这里要发车了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赶紧上车了哈!

北京玉渊潭樱花

附:

湖北师范大学(北京中心)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申请也可报读,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常年报名

2.报名地点: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北京学习中心

3.报名费用:申请人须交报名资料费 150 元(内含资格审核、科研成果认定和学历认证等费用);

4.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②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

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三张。

5.录取:预报名学员,经研招办初审合格后,还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建立学籍档案,取得湖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个人原因而未被接受申请者,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接受专业目录:教育学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1.对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者,在五年内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达到规定的学分。

2.专业跨度较大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 3—5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且考试成绩合格。

3.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员在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全部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安排在北京本地进行。

4.学习期间,外国语(限英语、俄语和日语)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院、系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①自入学到申请撰写论文的时间在五年之内;

②修满我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跨学科(专业)申请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5 门,并通过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③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

2.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 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通过答辩并经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6.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严重违反学术规范或经评阅不合格,不再进行论文答辩;

②论文答辩未获通过;

③答辩通过,但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

六、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湖北师范大学(北京中心)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万达广场C座905()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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