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需每年进行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信息年度报告。
目前,我校共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别为:(1)江苏师范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亚历山大一世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江苏师范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亚历山大一世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3)江苏师范大学与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贸易学硕士教育项目;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
截至4月30日,我校完成了上述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2018年报工作,填报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生信息、培养方案、专业教师、教材选用、自评报告(办学基本情况、学生培养、师资建设及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状况、教学管理及质量监控、社会评价、办学特色)和联系信息等内容,并已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年度报告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2020年5月6日至5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的异议和声誉评价,如有异议,请与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联系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话: –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邮箱:。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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