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3届考研还剩不到48小时,仔细阅读《华北电力大学(保定)考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为自己的“研途”保驾护航。
一.准考证下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进行。请考生于考试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考试、查询成绩、复试、录取等阶段的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并保存电子文档。
二.考试时间
12月24、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12月26日:
8:30—14:30(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
三.考试地点
本考点考场分布在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二校区教十楼B座、教十一楼A、B、C座和教九楼B座。12月26日的考场设在二校区教十一楼A座。
借考考场设在教十楼B座,阳性考场设在教九楼B座。
健康监测无异常考生可从二校区南门或北门入校,健康监测异常考生须从二校区南门专用通道入校,借考考生请从二校区南门入校,根据指示标识进入考区。
《考场与教室对应表》将于12月23日下午在研究生院网站和考场入口公布。
四.考点要求
1.我考点于考试日7:10开放进校审核,建议考生准备好充裕的时间到我考点入口处有序进校。
2.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排队过程中保持安全间距。
3.考生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入校审查
(1)本人《准考证》(纸质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纸质版)
(4)身体健康证明材料
五.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涉考违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视频监控范围内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监测、随身物品检查及安全检查等,为避免在安检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考生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请注意: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表、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或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打印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学考研硕士,【通知公告】考研|华北电力大学(保定)考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棒。
参加化学(农)科目考试(科目代码为315)的考生需携带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按考点规定时间有序进入考点。在考点入口处接受体温测量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学考研,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对于居民身份证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请考生提前补办新的身份证),根据保定市考试院组考防疫要求出示身体健康证明有关材料。
5.每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首场考试入场时需主动将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交给监考员。入场前须通过监考员的安全检查等,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本单元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
7.考生领到统考科目答题卡、试题册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后,应首先在试题册首页和每张答题卡(正反面)指定位置正确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每张答题卡“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位置”区域。
考生领到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卷后,应在监考员下发的自命题科目答题纸上正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如招生单位提供条形码,请将条形码粘贴在自命题答题纸左上角条形码框内,并注意条形码顺序。
凡因漏填(涂)、错填(涂)、漏贴条形码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答卷,责任由考生自负。
8.考生应试时填涂信息点部分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9.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全国统考科目答卷由监考员整理回收博士后,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将试题册、答题纸装入原试题袋内,然后考生用本人签名的密封签密封试题袋。经监考员收齐本考场答卷,逐个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题册、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损毁或带离考场。
11.全国统考科目答案应书写在与科目名称相对应的答题卡上,并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未在指定位置或超出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案应书写在考点提供的自命题答题纸上。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以下24科为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7)、教育学专业基础(311)、心理学专业基础(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数学(农)(314)、化学(农)(315)、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08)、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4)、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其他名称及代码的考试科目为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12.26日为超过3小时的自命题业务课考试,考生入场考试时间可能比较长,各位考生事先可自备饮用水和适当食品带入考场,以备不时之需。
13.本考点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博士,考生违规行为可通过考场视频录像回放进行认定,请考生诚信应考。
1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可能随时发布有关考试和疫情防控的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特别是在考试前两天应多次登录查看,并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
考试顺利,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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