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堂共学 寻求刑罚执行最大“公约数”
——广西法检监举办刑罚执行工作同堂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院、检察和监狱系统的业务交流,共同研讨“减假暂”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减假暂”案件办理能力水平,9月4日至8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举办刑罚执行工作同堂培训班。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继平,自治区高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苏建规,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爱龙出席开班仪式。全区法院、检察和监狱系统10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是在第一、二批主题教育统筹衔接的关键时期举办的广西法考培训,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积极实践,对强化办案协作,提升广西刑罚执行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培训强调广西法考培训,广西法检监举办刑罚执行工作同堂培训,要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刑罚执行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持续更新执法司法理念,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要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履职能力,确保新征程刑罚执行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本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办理、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等重点问题,既有高校学者、业务专家作专题辅导,又有法检监办案一线的业务骨干分享司法实践经验和思考,更融入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内容,培训重点突出、内容全面,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
“授课教师来自不同省份办案一线,实践经验非常丰富,授课内容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同系统的学员们坐在一起上课和交流,增进了相互理解,也便于今后工作时的配合和衔接”,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解渴”“干货满满”,获益良多,将同堂培训的经验和学习成果带回本地区本单位,促进“减假暂”工作更加规范的开展。
来源 | 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河南法考培训机构,以案释法丨报了公考培训“包过班” 没过,能退费吗?
近年来,“包过培训班”的培训广告屡见不鲜。所谓“包过”,就是在培训合同中约定“不过退费”的条款,但实践中,培训班的报名者在考试没过要求退费时往往遭到百般推脱。
面对培训机构格式条款,培训学员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金凤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近期审理了一批学员接受培训机构提供的公务员考试“包过”课程后,未通过笔试诉至法院要求退费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简要案情
2022年,王某与某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一份“包过班”的培训服务协议,约定:王某参加该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公务员笔试面试协议课程“包过”班次培训,接受其提供的考试培训辅导,并按照要求参加协议班次包括的考试;服务期内,王某接受笔试培训课程后,在指定考试中笔试科目成绩通过分数线并进入招考单位面试名单的,视为笔试过关;笔试过关后,王某继续接受面试课程培训,并在相应指定考试中面试科目考试成绩通过录用分数线并进入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的,视为面试过关;过关认定依据以招考单位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双方还约定,签订合同时,王某须一次性支付全部培训费25999元;若王某考试未通过,教育培训机构按合同约定标准向王某退还培训费,笔试不过退21999元,面试不过退20999元。
合同签订后,王某向培训机构支付了培训费25999元。后王某根据机构安排,接受了培训辅导后却未通过笔试,遂要求培训机构退款。经协商,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承诺一个月后退还王某21999元。可一个多月过去了,不仅钱没退回,培训地点也人去楼空。王某遂将该培训机构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官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原告王某在接受某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培训后,未通过笔试,王某主张退还培训费21999元,符合合同约定的退款情形,法院对王某的诉请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截至2023年8月中旬河南法考培训机构,金凤法院共受理涉某机构的类似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32件,其中22件判决结案,5件调解结案,其他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包过班”“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已不是个例,需要引起消费者警惕。
法官借此案提醒群众:
一、理性消费。在选择培训机构时,消费者要尽量寻找连锁、知名度较高的商家,同时注意查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要充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同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交纳款项,不要贪图优惠打折造成冲动消费,避免因商家经营不善倒闭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损失。
二、妥善保管相关证据。消费者要保留好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防止出现付款金额不明确的情形。
三、如果发生此类纠纷,消费者可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经营者处于失联状态,消费者可通过工商部门调取经营者的相关信息,以便提起诉讼使用。经营者涉嫌诈骗的,消费者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河南法考培训机构,以案释法丨报了公考培训“包过班” 没过,能退费吗?,可向经营者主张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经营者不存在欺诈行为的,可主张退还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注:文中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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