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有哪些法考培训,法院遴选!2018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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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王遴选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度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1名公告。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度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1名公告。

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2日(4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河北遴选群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家庄中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优化结构,结合工作实际,经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拟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石家庄市各县(市、区)的法院、检察院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法官助理26名(男性13名,女性13名);文字写作人员5名(男性3名,女性2名)。

三、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司法为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我省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遴选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3月2日(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办案工作经历。

报考文字写作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功底,具有2年以上分管或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历。近三年(2015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2日)在市级刊物发表10篇(含)以上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5篇(含)以上综合性工作报告、政策理论研究、司法改革类文章的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0年3月2日之后出生)。

(五)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身体健康。

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含),计算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含)。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石家庄中院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详见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3月2日,在石家庄长安网、石家庄法院网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开遴选的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2日(4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石家庄中院A座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718房间)。

3.联系人及电话:张登峰、胡佳帅,0311-、0311-。

4.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8年3月22日发放《笔试准考证》。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由石家庄中院负责通知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需提交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工作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思想工作小结。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还需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正、副本)和由其所在单位案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办案情况说明》,主要写明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须包括近两年收案数、结案数以及办案排名情况等数据;报考文字写作职位的,由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近两年工作情况说明》,主要包括近两年负责起草的文字材料以及对外发表、获奖等情况。另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6张。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复印件留存,退还原件。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及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笔试地点、考场、组别、座次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4月2日前,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石家庄长安网、石家庄法院网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替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到石家庄中院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实行“体操打分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围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或透露个人信息,如有违反按严重违纪处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若遴选职位出现缺额,不再重复组织面试。

(五)合成总成绩并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考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因放弃考试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而产生的缺额,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考察

考察前,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审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确认报名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各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察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入手续。

对考察合格者,在石家庄长安网、石家庄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岗前培训石家庄有哪些法考培训,法院遴选!2018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1名,并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原因导致重大事故的、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不予调入。因取消遴选资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石家庄有哪些法考培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四)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要确保在遴选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有关网站,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遴选咨询电话: –

(六)市纪委派驻石家庄中院纪检组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次遴选公告由石家庄中院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日

法考贵阳培训,2023年全省商务系统普法培训在贵阳举行

为提升全省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增强全省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强化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商务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商务法治政府建设。省商务厅于2023年5月23日至24日在贵阳举办了全省商务系统普法培训班。

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马雷委托,厅二级巡视员黄献喜参加开班仪式并致辞,对参训人员提出学习和工作要求。黄献喜表示,当前商务领域法治工作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创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参会学员要围绕“法治工作十之问”,结合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思考。

此次培训,邀请到省社科院、省司法警官学校、省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贵达律师事务所以及厅机关的有关专家、学者和负责同志法考贵阳培训,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深入讲解了宪法知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与备案,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跨境贸易指标考核、行政处罚法、电子商务法等。培训内容既有宏观的理论指导又有具体的实践经验法考贵阳培训,2023年全省商务系统普法培训在贵阳举行,有力助推了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商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来自全省各市(州)、各县(区、市)、有关开发区等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厅机关各处室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河南法考培训机构,考生请认准!2023年河南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河南法考培训机构,考生请认准!2023年河南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政府信息服务功能,维护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秩序河南法考培训机构,现公布2023年河南省具有普通本专科招生资格和五年一贯制高职、“3+2”分段制高职招生资格名单。除本次公布的学校外,省内其他任何机构2023年均不具备普通本专科招生资格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资格,其所招收学生无法在教育部注册学籍、学历,无法发放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请今年参加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报考志愿前注意查询本名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网站信息,切勿相信名单外机构的虚假宣传。

本名单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河南省举办的属于国民学历教育序列且安排2023年招生计划的高校,包括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院校,不含在河南招生的省外高校、军队院校以及驻豫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二部分是经批准2023年具有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开展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资格的学校,包括具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有联合开展“3+2”分段制高职招生的中高职学校。

2023年河南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

一、本科层次院校

1.郑州大学

含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2.河南大学

3.河南科技大学

4.河南理工大学

5.河南师范大学

6.河南农业大学

7.河南工业大学

8.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9.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10.河南中医药大学

11.郑州轻工业大学

12.信阳师范大学

13.新乡医学院

14.河南科技学院

15.中原工学院

16.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17.安阳师范学院

18.南阳师范学院

19.洛阳师范学院

20.商丘师范学院

21.黄河科技学院

22.河南城建学院

23.周口师范学院

24.许昌学院

25.安阳工学院

26.南阳理工学院

27.平顶山学院

28.黄淮学院

29.新乡学院

30.洛阳理工学院

31.河南工程学院

32.郑州科技学院

3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34.河南警察学院

35.郑州师范学院

36.商丘学院

37.商丘工学院

38.黄河交通学院

39.郑州财经学院

40.郑州商学院

4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4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43.信阳农林学院

4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45.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46.河南工学院

47.安阳学院

48.信阳学院

49.郑州工商学院

50.河南科技职业大学

51.郑州西亚斯学院

52.郑州经贸学院

53.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

54.中原科技学院

55.新乡工程学院

56.郑州美术学院

57.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二、专科层次院校

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2.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4.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5.开封大学

6.焦作大学

7.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8.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9.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10.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11.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12.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13.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14.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5.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16.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17.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8.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19.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1.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2.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2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4.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25.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6.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7.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8.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9.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30.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31.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32.永城职业学院

33.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34.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5.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36.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37.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38.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39.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40.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41.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42.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4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44.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45.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46.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47.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48.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49.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50.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51.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52.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53.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54.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55.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56.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57.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58.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59.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60.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61.南阳职业学院

62.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63.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6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65.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6.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7.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68.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69.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70.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71.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72.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73.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74.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75.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76.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7.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78.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79.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80.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81.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82.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83.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84.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85.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86.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87.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88.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89.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90.郑州体育职业学院

91.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92.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93.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94.周口文理职业学院

95.信阳艺术职业学院

96.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97.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98.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

99.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100.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01.濮阳科技职业学院

102.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3.周口理工职业学院

104.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105.开封职业学院

106.洛阳商业职业学院

107.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08.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

109.郑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110.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河南省具有五年一贯制高职、“3+2”分段制高职招生资格学校名单

一、五年一贯制高职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2.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3.永城职业学院

4.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5.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南阳职业学院

7.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8.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9.商丘学院

10.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1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12.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13.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14.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15.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16.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17.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8.郑州科技学院

19.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20.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1.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22.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2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5.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6.焦作大学

27.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28.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29.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0.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3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32.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33.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34.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35.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36.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37.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38.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39.安阳学院

40.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41.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42.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4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4.黄河科技学院

45.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6.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7.信阳艺术职业学院

48.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9.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50.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51.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52.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53.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54.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55.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3+2分段制高职

1.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联办)

2.河南信息工程学校(与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联办)

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4.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5.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6.河南省工业学校(与河南地矿职业学院联办)

7.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与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联办)

8.河南省民政学校(与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联办)

9.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10.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与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联办)

11.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与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联办)

12.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联办)

1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与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联办)

14.商丘幼儿师范学校(与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办)

15.南阳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与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16.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17.宁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18.汝州市中等专业学校(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9.信阳电子学校(与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联办)

20.河南省信阳航空服务学校(与信阳航空职业学院联办)

21.光山县中等职业学校(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22.周口航运中等专业学校(与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办)

23.平顶山市财经学校(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24.平顶山市工业学校(与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25.淮滨县中等职业学校(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26.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漯河食品职业学院联办)

27.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与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联办)

28.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29.漯河市源汇区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30.许昌工商管理学校(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31.周口宛丘职业高中(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32.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33.周口市淮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联办)

34.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35.南阳文化艺术学校(与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联办)

36.商水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37.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38.许昌幼儿师范学校(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39.方城县中等职业学校(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40.平顶山外国语学校(与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41.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42.漯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43.商丘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44.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45.郑州青年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46.河南省南阳经济贸易学校(与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47.南阳市宛西中等专业学校(与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48.南阳市宛东中等专业学校(与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办)

49.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50.嵩县中等专业学校(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51.尉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与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联办)

52.郑州绿业信息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联办)

53.新乡测绘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联办)

54.舞阳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55.濮阳杂技艺术学校(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联办)

56.郑州市财经学校(与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联办)

57.郑州市实验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联办)

58.郑州市金融学校(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办)

59.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与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联办)

60.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61.叶县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联办)

62.鹿邑县职业技术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63.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64.濮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65.许昌科技学校(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66.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办)

67.项城市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68.南阳信息工程学校(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69.漯河市郾城区第一职业技术高级中学(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联办)

70.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与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71.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72.灵宝市中等专业学校(与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73.新密市职教中心(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联办)

74.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联办)

75.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联办)

76.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77.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联办)

78.郑州铁道中等专业学校(与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联办)

79.开封市信息工程学校(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联办)

80.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联办)

81.洛阳市工业信息中等专业学校(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82.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83.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84.固始县申达职业技术学校(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85.鹤壁工业中专(与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联办)

86.洛阳市商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87.郑州时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与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联办)

88.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89.镇平县工艺美术中等职业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90.沁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办)

91.郑州轻工业学校(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92.济源职业技术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93.开封市科技工业学校(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94.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联办)

95.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联办)

96.郑州市商贸管理学校(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办)

97.郑州市财贸学校(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联办)

98.信阳工业中等职业学校(与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99.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与信阳航空职业学院联办)

100.许昌北方电子科技学校(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101.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与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联办)

102.宝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联办)

103.郑州鹤立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女子职业学院联办)

104.郑州平原邮电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105.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联办)

106.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与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07.平顶山市机械电子科技学校(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联办)

108.洛阳绿业信息中等专业学校(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09.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110.嵩县致远中等专业学校(与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联办)

111.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12.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13.邓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与南阳科技职业学院联办)

114.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15.开封市现代科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16.临颍县职业教育中心(与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联办)

117.开封新民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与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18.郑州创新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19.商丘商贸学校(与信阳航空职业学院联办)

120.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联办)

121.睢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与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122.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联办)

统筹| 张国强、朱荣玉

审核| 杨晓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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