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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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万余人。学校积极开展2+X国际本科课程、国际职业教育自考本科、国际硕士预科、4+2留日及奥克兰大学海外学习中心等项目,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立于1958年春。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倡导和关怀下,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由此开启我校本科教育之扉。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9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2020年成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北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8个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34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65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67人,历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闽江学者3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等130多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拥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9项。

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光学工程)、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应用统计、翻译、资源与环境、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风景园林、艺术),跨及11个学科门类。4个学科(群)(中国语言文学与闽南文化学科群、数学、化学与环境学科群、教育学)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5个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经济学)入选福建省应用型学科。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学校现有27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6个省级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了一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3项。学校积极开展服务社会工作,与29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牵头组建了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菌物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设立了闽南师范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目前已与欧美、日本和东南亚各国的众多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开展2+X国际本科课程、国际职业教育自考本科、国际硕士预科、4+2留日及奥克兰大学海外学习中心等项目,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充分发挥对台地域优势闽南师范大学,与台湾地区高校长期保持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合作关系,积极推进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开展闽台联合培养人才。学校具备联合招收港澳台侨本科、硕博士生资格以及免试招收台湾地区学生资格。

学校秉承“博学 明理 砺志 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9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彭冲、彭佩云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曾先后为学校题词或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前景寄予厚望。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重要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新闽南师大建设”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统一、中国东盟民心相通、海外闽南人统一战线构建”等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构筑新阶段发展新优势,加快“东南亚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建设步伐,为全方位推动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4年旅游管理硕士(MTA)招生简章

特色与优势

◎全日制方式培养 ◎学历学位双证颁发

◎资深教师团队指导 ◎闽南文化特色课程

◎产教融合体系保障 ◎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一、学位点介绍

旅游管理硕士(MTA)是教育部于2010年开始设立的专业学位类型,旨在培养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的中高层人才。在国家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背景下,旅游管理专业人才迎来发展新机遇,就业前景更加明朗。

闽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由商学院承担培养工作,学制三年,采取全日制方式培养。MTA教育中心立足闽南文化特色,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强化闽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旅游企业管理、乡村旅游开发与经营的专业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旅游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掌握旅游管理基础理论,胜任旅游业管理职业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管理人才。

二、学校介绍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成立于1958年。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2020年成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成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于2000年开办旅游管理专业,2012年开始招收闽南民俗文化与民间文艺专业硕士生,2013年开始招收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专业博士生,2021年获得旅游管理硕士(MTA)招生资格。

三、学院介绍

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成立于2015年,其前身为2002年创办的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111人,其中专任教师95人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4年旅游管理硕士(MTA)招生简章,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近60%,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近70%。学科设置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门类,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500多人;设有10个全日制本科专业、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联合培养硕士点、2个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1个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项目、1个中泰格乐项目。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教学工作,教学成果斐然。现有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0门省级一流课程和近20门校级一流课程,近30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15名教师在课堂教学竞赛中斩获一、二等奖。同时,科研成果不断取得新突破,服务地方经济能力持续提高。近年来,共获国家级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8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纵向、横向科研到账经费总量达2700余万元。

四、课程体系

开设旅游规划与战略、服务管理、旅游营销、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旅游信息系统、旅游投资与财务管理、旅游产业经济分析、酒店与餐饮运营管理、景区运营管理、乡村旅游开发与经营管理、民宿经营与管理、旅游产业发展热点与前沿、旅游研究方法、闽台文化专题、旅游消费者行为等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五、培养方向

(一)闽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以文旅融合为导向,阐释闽南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传承途径,开拓闽南文化旅游规划与开发模式,分析闽台文旅创意产业业态,研究两岸文化旅游互动内容,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理论、方法与路径。

(二)旅游企业管理

以旅游企业经营新模式和国际化发展趋势为导向,主要研究旅游企业战略管理、旅游企业运营管理、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旅游企业营销管理等内容。

(三)乡村旅游开发与经营

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主要研究乡村旅游资源评价、乡村旅游规划与开发,乡村旅游目的地经营管理、民宿经营管理、乡村旅游形象策划与营销等内容。

六、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2024年旅游管理硕士(MTA)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实际下达招生数后,综合分析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

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八、报考条件

专业不限,欢迎有行业经验或有志于从事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经营与管理人士报考。报考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平行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4年9月前有效。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PDF格式)和其他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的电子版,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学历校验+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十一、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形式和科目

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包括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两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

12月23日上午 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14:00-17:00 英语(二)

考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3.考试大纲及命题

英语二和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4.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研招网”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

(二)复试

1.复试安排在2024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旅游管理专业本科主干课程:121J1旅游学概论(参考书目:吴必虎.旅游学概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121J2旅游经济学(参考书目:田里.旅游经济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十二、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十三、录取

(一)学院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人事关系。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书面说明。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不可录取为定向就业,如确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和本人的书面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至2年。

十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五、奖励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并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三)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三助一辅”岗位。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以上奖励或资助额度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实施为准。

十六、其他说明

(一)学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三)本简章由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MT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四)学校代码:10402

旅游管理硕士(MTA)

学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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