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参加国内高考,郑先生参加北京某教育咨询公司的培训,然而花费35.8万后,孩子仍未取得华侨生联考资格证。郑先生以欺诈和违约为由将教育咨询公司告上法庭华侨生联考资格重大调整,要求双倍退赔已交费用。
12月26日,该案在北京昌平法院沙河法庭开庭审理。
“我让孩子获取华侨生联考准考证是为了参加国内高考。”郑先生诉称,2016年他花了35.8万与北京某教育咨询公司签订了一份《华侨生联考培训服务协议书》,对方承诺为自己孩子取得华侨生联考资格证,否则将按照已收费用2倍退赔。然而在一通培训后,孩子未能取得华侨生联考准考证,耽误了孩子参加2019年度的华侨生联考。
郑先生称,其后查明该公司根本不具备办学培训资质,根本无法使孩子取得华侨生联考准考证,并参加华侨生联考,“他不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是典型的欺诈行为”,郑先生说自己曾多次要求该公司退回所收费用及赔偿违约金,而对方却置之不理并恶言相向,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将对方诉至昌平法院,要求该教育公司返还已支付服务费,并赔偿自己等额的违约金共计71.6万元,并由对方承担诉讼费用。
而教育公司则表示,郑先生的孩子未取得华侨生报名资格,是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生政策在2018年、2019年发生变化所至,并非自己违约。
“我们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关于甲方服务内包括为乙方办理在马来西亚读书或菲律宾绿卡,郑先生孩子已经取得了菲律宾的永久居住权,合同约定了就是在马来西亚读书,取得菲律宾绿卡,我们不存在隐瞒欺诈。”公司表示,为郑先生孩子注册了马来西亚中文高中学籍,办理菲律宾绿卡,协助报名考试。注册高中学籍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华侨生联考资格重大调整,想花35.8万买“华侨生”变成高考移民 钱花了事没办了,办理菲律宾绿卡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未能够为其报名考试,是因政策原因。
公司代理人介绍,在2016年、2017年简章只要取得国外绿卡和在外国居住2年即可报名,但到2018年7月4日公司才知道招生政策发生变化,改为要求考生在国外居住2年及父母陪读2年才能取得报名资格。
“如果郑先生配合学校陪读,按照2019年政策,他的孩子还可以继续报名考试,是他自己放弃了,不是被告公司的工作失误。”公司代理人表示,先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是郑先生孩子在马来西亚取得学籍、菲律宾永久居留权,之后回国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培训,“我公司只是提供服务。合同中并未约定由甲方进行培训,合同中甲方的义务是联系马来西亚的学校和回国后的培训。”公司不需要培训资质,不存在培训资质问题。
郑先生则认为,该公司是拿政策作为挡箭牌,称根据该公司宣传,在外国上学2年就可以取得联考准考证,顾客交钱就可以了。但到2018年政策有调整,取得绿卡国家和取得学籍国家必须一致,且需要家长陪同2年,“2年陪同时间太长,我们已经在马来西亚已经待了2年,如果再在菲律宾待2年,就是4年,后来我就自己决定不去了。”郑先生说,这和之前宣传完全不一样。
郑先生指出,该公司在签约前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而且曾因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在2018年6月22日被昌平分局给予行政处罚。“另外在签约时,公司安排我孩子办理菲律宾绿卡和马来西亚高中学习,在两个国家办理学习,不符合常理。”郑先生说。
最终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文/ 王浩雄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echan.xtucq.com/huaqs/208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