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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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法考培训,抄袭其他人编写的培训辅导书湖北宜昌两培训机构被判著作权侵权并赔偿50万元
宜昌某培训学校和宜昌某职业培训公司辩称,山东某教育公司编写的上述培训辅导用书未经出版社出版,且不具有独创性,不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不应受法律保护,两被告行为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宜昌某培训学校和宜昌某职业培训公司辩称,山东某教育公司编写的上述培训辅导用书未经出版社出版,且不具有独创性,不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不应受法律保护,两被告行为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