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宁夏培训,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共情团结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本质环保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共情团结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本质环保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高水平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的关键之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区战略,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八五”普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共情团结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本质环保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厅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认真研究部署和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法规与标准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落实)

(二)建立健全厅党组领导法治工作制度机制,完善法治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厅党组专题听取2023年度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4年法治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规与标准处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法治体系建设。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量化任务指标,细化推动措施,确保法治体系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各有关厅机关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二、不断构建生态环境领域法规标准体系

(四)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颜值生态。修订《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开展《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废止《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法规与标准处、大气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负责落实)

(五)积极支持和指导地方环境立法工作。指导监督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加强对地市环境立法工作调研,积极支持和推动各地出台地方亟需、针对性强的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配合落实)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公布并公开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坚持“谁制定、谁报备、谁负责”,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目前施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完善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七)围绕“减污降碳”强化地方标准引领。推动制定《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报告编制技术指南》,争取制定《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规范》《发电行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天然放射性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等7项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为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负责落实)

(八)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出台《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不断完善线索筛查、索赔磋商、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工作机制。紧盯薄弱环节,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地按时完成生态环境部反馈案件线索筛查、启动和办理,确保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取得成效。(法规与标准处负责落实)

三、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九)全力做好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深入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全区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争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十)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确定并公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积极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十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指导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清单统一规范工作。(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

(十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持续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检查结果。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动态调整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更大力度简政放权,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清理、破除清单之外的隐性准入壁垒,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提高在线审批效率,巩固“三减一提升”、“证照分离”成果,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法规与标准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等共同落实)

(十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清理。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应审必审、全面覆盖。(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十四)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规范对企业的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柔性执法”,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企业合规治企,守法经营。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法制审核人员与执法人员配备率至少达到5%。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强化执法人员、经费、技术、服装配套保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与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和执法程序,动态更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科技与财务处、法规与标准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落实)

(十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提高答复质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防止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案件。(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十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法》宣传教育,提升行政复议认知度和影响力。加大生态环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调解力度,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行政争议非诉讼化解,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率。(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

四、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

(十七)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支部党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悟、常学常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十八)深入学习宪法。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意识,保障宪法全面正确实施,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氛围。(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十九)深入学习民法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二十)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清单,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衔接,不断明确党内法规学习重点,细化有关责任。(法规与标准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二十一)深入学习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管什么学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履行工作职能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学习,更好适应依法管理生态环境业务工作需要。(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二十二)加强集体学法与日常学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厅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举办两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加强日常学法,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坚持以自学为主,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保证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组织1次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推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宁夏干部网络培训、部门网站等资源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二十三)加强年度述法和日常考法。把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内容,领导干部全覆盖提交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坚持开展专题会议述法,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情况。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国家工作人员全覆盖考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培养,以考促学法考宁夏培训,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以学促廉。(法规与标准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五、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十四)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继续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构建大普法格局。(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二十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积极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好声音”,培育法治文化形象品牌,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二十六)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组织谋划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 “六五”环境日等集中宣传活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提升全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氛围。(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六、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细化量化任务分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八)强化督查考核。各处室(单位)严格遵守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法考宁夏培训,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政法法考培训,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举办行政执法理论培训暨执法资格考试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准入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政法法考培训,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举办行政执法理论培训暨执法资格考试,11月25日,华州区司法局举办2023年行政执法理论培训讲堂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区共108名人员参加培训考试。

此次培训邀请到渭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科科长高燊楠授课,重点讲解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过错防范水平,深入分析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法等相关内容。高燊楠的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108名即将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走上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从中汲取到丰富的执法经验,受益匪浅,为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举办此次培训考试是全面加强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是当前行政执法形势的需要,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珍惜学习机会,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意识,更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法法考培训,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华州区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结束后,集中进行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统一采用标准化考场,由市司法局统一印制试卷,区司法局精心筹备,严密部署,考场井然有序,纪律良好,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法律知识,着重考察各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知识能力和实际业务工作水平。本次考试成绩将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重要依据。

渭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展育民,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参加巡考。

新疆法考培训,新疆以“关键少数”考法带动全民普法

“97分!还不错。”4月2日,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杜小丽轻点鼠标,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后开心地说。

当天,和杜小丽一样,近60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参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线下集中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所在单位2023年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连日来,新疆各地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将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用“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领导干部任前考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一项项鼎新之举正在新疆各地全面铺开,普法工作“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正逐步凸显。

任前必考成常态

2022年12月8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及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结合《意见》,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乌鲁木齐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将任前考法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田地区每年按照比例组织部分领导干部开展年度集中学法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依据;克拉玛依市通过对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水平。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高娃告诉记者,乌市将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的考试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当次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新疆法考培训新疆法考培训,新疆以“关键少数”考法带动全民普法,本次暂缓任用或者建议重新研究使用。

日常必修带好头

近年来,自治区建立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制度,并将法律知识学习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其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已成为自治区普法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

“我们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工作全过程、各方面。”4月3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斯哈提·阿哈提为该局党员干部讲法治课时说。

记者从博州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博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每月一期的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讲座采取每月集中举办、统一地点、统一参加讲座人员的方式进行。

近年来,新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在全社会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学以致用惠民生

4月初,尉犁县居民王某通过微信小程序“尉解纷”化解了一起借贷纠纷。“很方便,提交相关信息后工作人员联系我,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我化解了纠纷。”王某说。

“尉解纷”小程序是新疆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2022年,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首次在全区开展了“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专项解决法治领域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了10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外溢臭气侵扰居民的问题解决了、小区停车难得到缓解、滞销的农产品顺利售出……一大批民生问题和诉求得以依法解决,架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在2022年10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就业人群等群体成为重点关注和守护对象。

2022年,新疆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涉老法规宣传、敬老助老活动,同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疆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42万余人进行入职查询,同时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合力,“未”爱护航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诉源治理巩固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前端预防、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网络,推进“源头减量”“三进强基”“多元增效”三大工程。自治区人社部门加大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力度,实施系列减负稳岗就业政策措施,让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新疆各地正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立足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持续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全力发挥好领导干部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头雁效应”。

dvdf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techan.xtucq.com/zaizhikaoyan/fakao/198063.html

(0)
上一篇 2024年7月2日 上午11:10
下一篇 2024年7月2日 下午12:07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资深顾问

邮件:xtucq520@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乡土传情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