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设有19个教学科研单位,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2个本科专业。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风光宜人,环境优美。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秉承“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紧紧围绕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高水平的师范大学办学目标,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个学院院长,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院长
(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三)城市与环境学院院长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遵纪守法、为人正派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风严谨、爱岗敬业;
(二)专业素养好,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科的能力。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排名第1)或其他相当成果。
(三)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原则上应具有一年以上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或教学科研学科等管理岗位中层副职及以上任职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服务合作意识,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学院发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引领本学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具体以聘任合同为准)
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四、聘期及待遇(具体以聘任合同为准)
(一)首聘期4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满2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合同继续履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首聘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及聘期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续聘,或转为教师予以聘用。
(二)学校提供优厚的个人待遇和工作条件,校外受聘人若符合《湖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及待遇》中相应岗位条件,可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予以支持,相应待遇根据拟聘者实际情况面议。学校可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安排配偶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招满即止),提供以下材料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或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院长):
1.《湖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3.本人近5年内取得的主要代表性业绩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以及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以及管理业绩的材料。
4.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遴选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湖北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公告,并择优邀请候选人进行面谈。
(四)学校根据面谈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排序等额递补。
(五)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符合入编条件的,可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湖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湖北师范大学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学生中心”理念及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个人意愿和发挥学生的技术专长,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湖师学[2024]25号)相关规定,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本次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教务处和各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实际,对允许转出、转入专业及转专业人数进行宏观调控。转专业的报名审核、考试、录取等所有工作,均须本着严谨、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工作的工作程序与规则。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说明:本通知中的“转出学院”、“转出专业”是指申请转专业学生现在就读的学院、专业,“转入学院”、“转入专业”是指申请学生希望以后转入的学院、专业。)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及要求
1.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2024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可延长至大二,但须同时符合本人当年高考转入专业录取条件和2023级学生高考转入专业录取条件)。
2.申请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必须符合我校2024年招生时的专业录取条件(与高考的选考科目相关),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附件9)。因某种特殊原因留级的学生转
专业时,须同时符合学生当年高考转入专业录取条件和2024级学生高考转入专业录取条件。以特殊招生形式(如优师计划、中外合作办学、运动训练专业、内高班已与教育局签协议学生、博州定向、其他定向培养学生等)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符合《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湖师学[2024]25号)(详见附件10)和本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湖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湖北师范大学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同时还需符合《申请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况表》中的相关要求。
3.其他说明:
(1)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含大一、大二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不需参加转专业考试,但需由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优先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不占本次转专业录取计划);
(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或本人,凭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转专业考试、学校同意后,可优先录取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定义按照国务院“国发明电[2021]10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两类学生同样需要遵照本通知中规定的转专业工作相关要求、程序,在网上报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在转专业录取时可优先考虑。以上学生需在12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直接交给教务处1121室(教育大楼)叶老师: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供本人转专业书面申请、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应有校人武部负责人签名、盖公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学生需提供个人转专业书面申请、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与其亲属之间关系的证明”。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规定
1.各学院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专业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于12月9日下午5:00前将《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况表》(附件1)、《2025年1月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
2.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12月12日前,教务处在其网站上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各转入专业转入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参考书、咨询电话等)。同时,各转入专业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工作。
3.转专业学生申请
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16日8:00—17日24:00,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此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学生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网址: /),从“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登录入口)”处进入转专业报名系统,具体流程如下:
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登录入口)—→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点击“已阅读”—→点击“申报”—→填写相关信息,然后“确定”(“转入专业方向”、“选择文件”不用填写)—→选择所填写的信息栏,点击“提交”—→刷新页面—→点击“已阅读”—→点击信息栏中“流程跟踪后面的打印”—→点击“打印客户端”;或点击“输出”,选择“PDF”,下载文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打印出来后补充表中未填写的信息。
注意事项: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和申请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简况表》,明晰各专业的转入条件和相关工作程序与安排;2.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若因提前或退后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从系统中下载、打印此表。若系统中没有报名信息,则报名无效。
从系统中下载、打印《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本人签名后,交给转出学院审查、签审查意见;转出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交至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签审查意见,由转入学院收齐(学生需在12月17-18日内向转出、转入学院提交《申请表》)。同时,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应分别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信息进行记录。12月20日前,各转入学院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学院填写好的《申请转专业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4)、《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5)报送教务处。
说明:《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出、转入学院分别签完意见后,转入学院将此表留存、收齐,由教学秘书统一交给教务处(教务处不收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表),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分别返还给转出、转入学院。教务处、转入学院、转出学院各留存一份。
基本程序: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下载、打印《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签名—→交转出学院审查、签意见—→交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后收齐(一式三份)集中交教务处—→教务处终审、网上公示申请资格通过者名单。
4.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教务处将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复审,并在12月2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期为3天。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参加随后安排的转专业考试。
5.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
(1)考试命题工作。各转入学院需按照《湖北师范大学试卷命题规范》要求,做好转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模板见附件8)、制卷、面试安排等工作,并在2025年1月3日前将密封好的试卷袋交到教务处。转专业考试时间为110分钟。
(2)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2024年12月3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转专业考试工作通知》,公布考试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考生名单等。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时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面试是否进行由转入学院决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转入学院负责告知(学院的面试时间安排在1月3日下午进行)。
(3)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1月6日,转入学院将《2025年1月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记载表》(附件6)的纸质文档(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给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于1月11日前在其网站上公示本次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期3天。
6.审核及预录取
1月13日下午5:00前,各转入学院将经本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的《2025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附件7)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后,将《2025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呈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学校公示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2025年1月14日下午5:00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湖北师范学院,公示期5天。若对公示有异议,学校将组织复查。若发现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无故缺考或在考试中有其他违纪行为,则取消其转专业录取资格。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录取名单和编班信息以学校发文为主。学校发文后,已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8.学籍变更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由教务处统一予以变更。
9.下学期相关教学安排
寒假期间,各学院应根据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提前做好转专业学生下学期的课程教学安排,特别是通识必修课(如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转专业学生选修下学期的通识选修课时,应按照转入专业的上课时间做好安排。安排大一年级学生上课教室时,要充分考虑到因学生转专业带来的教学班级人数的增减变化。注意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四、其他事宜
1.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保证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进行,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按照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
2.各相关学院既要认真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和了解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前景,同时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转出学生的引导、咨询、办理转专业手续等工作,要极力防止学生盲目转专业现象发生。
3.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本学期必须参加现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考试。凡因参加转专业考试原因请假、申请缓考,或在本次期末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提交申请前一定要与本人家长协商,征询家长的意见。转专业录取完成后,学生不可回原专业学习。
5.各学院须将转专业考核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
教务处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1.
附件1: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XX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况表.xlsx
2.
附件2:2025年1月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xls
3.
附件3:202_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pdf
4.
附件4: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xls
5.
附件5: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xls
6.
附件6:2025年1月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记载表.xls
7.
附件7:2025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XXX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xls
8.
附件8:转专业考试命题试卷模板.doc
9.
附件9: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xlsx
10.
附件10:《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湖师学〔2024〕25 号).pdf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techan.xtucq.com/tongdengxueli/hubsf/2189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