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大庆中院对2019年新招录公务员进行岗前司法廉政教育培训。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齐宝成出席并进行廉政教育,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玉山主持培训。
齐宝成为新招录公务员作廉政教育
徐玉山主持培训
齐宝成结合近年市中院干警中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新招录公务员,勉励他们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脑要勤、手要勤、嘴要勤、腿要勤,尽快成长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优秀干警。
知敬畏,就是要敬畏权力,始终把握好权力行使的方向,恪守权力边界、警惕权力滥用,严格依照法律和原则用权,绝不在公事中掺杂私人感情和利益;要敬畏法纪,把法律当作信仰不亵渎,当作红线不逾越,当作底线不触碰,同时牢牢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严格以纪律约束自己,坚决不做违反党规党纪的事情;要敬畏群众,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就要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群众的“不满意、不答应、不高兴、不拥护”,一定要心存畏惧。
存戒惧,就是要慎始,严格坚持操守,谨防第一次;要慎微,看住小事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慎亲,做好对家人的引导和规范;要慎独,经常反思行为、检点作风,加强党性修养,不做失德失范之事;要净化朋友圈,坚持原则,胸怀坦荡,不给他人围猎的机会;要加强修养,做高尚的人,吸引高尚的人,影响他人成为高尚的人。
守底线,就是要做人踏实,努力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意识,将《纪律处分条例》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作为底线、红线和警戒线,坚决不能触碰;要时刻把握住自己,在心中树立一个道德的戒尺、法律的戒尺、党纪的戒尺,做到依规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检点,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权和责的关系,这样才能够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赖。
徐玉山勉励新招录公务员增强政治意识、敬业意识、廉洁意识,教育大家向“新时代铁人式好法官”学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志存高远,将“初心”内化为品质,将“使命”外化为行动。
此前,中院政治部已组织新招录公务员进行了一系列岗前培训,包括学习了解中院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以及参观中院、参观铁人纪念馆等活动,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工作岗位。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认识一下这些新同事吧。
周路
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毕业。我相信生活从来不会亏待努力生活的人,而我要做的就是在大庆中院这个新的舞台挥洒自己的汗水。
史英正
1995年10月出生,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毕业。作为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要始终秉持君子处其实,不处其华;治其内,不治其外的精神,要踏踏实实工作,本本分分做人,努力成为合格的法律人。
李华楠
1985年9月出生大庆法考培训,大庆中院对新招录公务员进行岗前司法廉政教育培训,中共党员,东北林业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我将虚心向领导和前辈学习,提高自己专业素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服务,做一名有作为,有担当的司法工作者。
刘晓航
1993年7月出生,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律的公平,正义,诚信,在七年的学习中根植于心,今后,我将在自己的岗位中尽忠职守,担负起一名法律人的责任。
李威
199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毕业。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脚踏实地学习、进步,做到不负良心,不负法律,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也为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欣然
198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庆法考培训,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毕业。我将带着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大庆法院的发展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法考考试,法考答案不公布违法吗?一考生因此状告司法部,法院这样判
原创 王菁 上海法治报
11月10日0时起,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就可以查分了。成绩公布之时,必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也许有一部分法科生已经开始盘算来年的复习计划了。有考生或许会希望了解到试题的标准答案,以此来较快地掌握自己的薄弱点。但自2018年起,司法部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和答案。
那么考生能否要求查阅答案呢?法考答案不公布是否违法?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有考生为了法考不公布参考答案的事,跟司法部对簿公堂……
要求公开法考答案遭拒
考生状告司法部
2019年9月7日,李某向国家司法部提交《请司法部公开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的申请》,要求公布2019年法考试题及答案。司法部在审查后,于当年11月4日作出答复。
司法部在答复中称,根据《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司发通[2008]142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尚未公布的试题试卷、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情况数据属于工作秘密,未经司法部批准不得公开。为适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需要,2019年5月24日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中明确指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因此拒绝了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李某不服该结果,因而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考考试,法考答案不公布违法吗?一考生因此状告司法部,法院这样判,请求撤销司法部的告知书,并判令司法部不公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违法,附带审查司法部在答复中所称的相关条例的合法性。
公开的批准决定权在司法部
一审驳回原告所有诉求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司法部作为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央国家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因此,为了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司法部会同国家保密局制定《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具有相应的制定权限,制定目的合法。《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明确指出,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未公布的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数据等工作秘密事项是否公开的批准决定权在司法部。
作为负责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部具有制定和发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的职责和权限。而根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第六条第四项法考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据此,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是否公开的批准决定权在司法部。
法院认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第六条第三项明确了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这是司法部通过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对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批准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有关保密审查及有权机关依法决定是否公开的规定。
综上,北京三中院认为李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考生不服判决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结果,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2020年8月18日公开审理了此案。
北京高院认为,工作秘密虽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的豁免公开事项,但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制度,不仅具有专业性,而且具有必要性。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司法部亦有权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司法部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公开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司法部决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的理由在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及为提高考试题库数量等实际需要,该理由并无明显不当。
本案中,李某向司法部申请公开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司法部根据《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认定李某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工作秘密,未经司法部批准不得公开。又根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第六条第三项“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的规定,作出被诉告知书,事实清楚,依据合法,行政程序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据此,北京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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