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考培训,衡阳中院举办全市法院破产实务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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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上午,衡阳中院举办全市法院破产实务专题培训班,邀请湖南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邓志伟就“企业破产中相关主体的角色定位与作用发挥——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作专题讲授。

培训现场

为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23日上午衡阳法考培训,衡阳中院举办全市法院破产实务专题培训班,邀请湖南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邓志伟就“企业破产中相关主体的角色定位与作用发挥——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作专题讲授。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卫出席培训班并主持。

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邓志伟授课

邓志伟对破产法理论、实务操作以及案件办理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从专业的角度剖析破产的认识误区、办理破产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产审判实践的创新与发展,以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的方式,让全体参训人员对破产法官、管理人和困境企业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认知。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卫出席培训班并主持

冯卫指出,本次培训使大家实现了“三提升”“三增强”:对破产法律制度内涵、特征和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提升,对破产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提升,对破产工作思路创新、观念转变的认识有了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全市法院化解顽瘴痼疾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了破产案件的办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水平。借助本次培训衡阳法考培训,衡阳中院举办全市法院破产实务专题培训,冯卫对全市法院下一步破产审判、府院协调、执转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培训由衡阳中院联合12家基层法院主办,衡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全市法院负责破产审判的法官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三审 |殷秀成二审 |李晓龙 编辑|石娜 文稿 | 邓圣欣 摄影|刘芝

衡阳法考培训,充电蓄能!衡阳法院开展书记员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会议和案件材料记录,适应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要求衡阳法考培训,充电蓄能!衡阳法院开展书记员业务培训,近日,衡阳中院举办笔录记录业务培训班,全市法院审委会、刑事、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记录员和业务部门书记员参加培训。

培训中,来自两级法院的3名资深法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运用审判实践中的各类案例,以《规范笔录制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怎样做好书记员工作》《民事案件相关材料的记录规范及要点》为专题,就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案卷整理归档、文书送达、电子卷宗等多项内容进行授课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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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规范笔录制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该专题课程围绕审委会、刑专会、民专会会议记录规范展开,主要包括笔录的基本形式、笔录的三大要素、笔录的五大要求、笔录的常见问题、笔录的制作要点等五个方面,既讲解了专业理论知识,又传授了实际操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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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怎样做好书记员工作》

如何提升刑事案件各类材料笔录的规范性?怎样做好书记员工作?该专题课程结合司法实践,深入讲解了书记员的工作职责、重要作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如何提高自身素质以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力求进一步提升书记员服务审判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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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民事案件相关材料的记录规范及要点》

该专题课程中,法官着重对民事案件记录工作的范围、概述、做好记录工作需具备的能力、各类笔录的制作规范和要点、记录常见问题与矫正等方面做了讲解。参训人员认真聆听,积极互动,培训课堂气氛活跃。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书记员队伍的专业技能、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增强了书记员的集体荣誉感、职业尊荣感和工作使命感。参训书记员纷纷表示衡阳法考培训,将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司法辅助作用,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三审|殷秀成

二审|李晓龙

编辑|石娜

摄影|刘芝

供稿|石 娜谭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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