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辅导用书2021,3.年龄条件详见《2021年西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同时,由遴选机关通知相关考生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已经取消的职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体检由遴选机关在考察环节后组织实施,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2021年西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期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培训中心(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4号)

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考生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在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或所在地组织部门意见一栏盖章,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2)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①经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与报名表一致);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批复文件、登记表复印件(留存);

④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留存);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电子报告》(留存);

⑥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留存);

⑦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留存)。

(3)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法考辅导用书2021,3.年龄条件详见《2021年西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遴选计划,其中,对只有1名遴选计划的职位或缩减后仍达不到2:1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经资格审查后,10月18日在古都先锋网、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缩减、取消的职位和取消职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遴选机关通知相关考生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已经取消的职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必须凭证,由遴选机关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

(二)笔试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拟于2021年1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于笔试一周前在古都先锋网、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具体考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自行前往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对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简称“测试”,下同)的职位,按遴选计划数5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

测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测试的方式和内容由遴选机关确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有关安排由遴选机关通知有关考生,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

(四)面试

根据工作需要,各职位面试公告在面试前3日在古都先锋网、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面试递补。

未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遴选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取得测试有效成绩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2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古都先锋网、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考察及相关环节

1.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对遴选计划数不到5名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1”;对遴选计划数5名及以上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2”。

对于实际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结合面试考生总体成绩情况,采取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具体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古都先锋网、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遴选机关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并充分考量,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遴选后续环节的人员。

3.体检

体检由遴选机关在考察环节后组织实施,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安排有心理健康评估的职位,由遴选机关在体检环节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机关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环节中,如果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法考辅导用书2021,由遴选机关在该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在古都先锋网、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拟遴选任职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的,市委组织部向各遴选机关印发遴选结果的通知。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等违规违纪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负责解释。

2.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用人部门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6.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遴选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有辅导班或编印培训教材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西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21年西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doc

法考辅导网站,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4年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市直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考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在职教师(指编内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方可报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考试大纲》等材料详见本简章附件。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各相关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 18 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17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1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7日17:30至6月18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岗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后,必须于笔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市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拟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所报考的市直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选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同时提供原件核验;(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原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法考辅导网站,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要求同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考生如因本人电话不畅通或不接电话等原因造成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联系到其本人而错过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个人自负。

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开考;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准入查询。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机构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法考辅导网站,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上交。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到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七)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与说明

4.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

5.核心课程证明(样式)

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7.报名系统网址

贺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苏州法考培训,【报名通知】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及时维护更新在国家网报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确保考试机构能够顺利联系到报考人员本人。具体更新步骤: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右上方“注册维护”,选择“更换手机号码”,输入新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苏州法考培训苏州法考培训,【报名通知】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保存信息。

2.本项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考后考试机构将对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切勿相信不法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试机构将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4.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报考人员要警惕不法培训机构所谓“保过”等招摇撞骗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一、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报名网址)

二、关于资格类考试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有关说明

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

四、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发票申领的说明

五、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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