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法考培训,盐城举办“全市律师劳动法实务技能培训”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为提高全市律师从事劳动法业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促进全市劳动法律师的品牌化、专业化、团队化发展,6月12日

为提高全市律师从事劳动法业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促进全市劳动法律师的品牌化、专业化、团队化发展,6月12日,盐城市司法局、盐城律师协会举办全市“2021年度劳动法实务技能培训”盐城法考培训,邀请了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劳动法讲习所”创始人王勇现场授课。全市200余名律师参加了培训,市律协副会长陈巍炜、秘书长刘小龄、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参加了培训。

培训围绕经验讲授与现场互动两个环节展开。在经验讲授环节,王勇主任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进程,就企业劳动用工的相关疑难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和全面讲解;就如何设计法律产品拓展企业客户、设置企业惩罚制度,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一)》等实务问题进行了经验分享。

在现场互动环节,王勇主任耐心解答了部分律师提出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工伤认定问题的裁判观点等具体问题,并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为律师办案提供了宝贵的实务经验。

劳动法关乎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切身利益,也是律师实务中重点法律。培训会后,参会律师表示参加此次培训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维盐城法考培训,盐城举办“全市律师劳动法实务技能培训”,受益匪浅,对今后办理劳动类案件业务能力的提升以及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有着深远意义。

(供稿: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绵阳法考培训,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绵阳法考培训,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认真组织谋划、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动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组会讲纪说法、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宪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尊法学法“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班子成员自觉依法办事,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深化依法管理预算、组织收入和抓好支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财政业务规范管理,切实将财政法律法规贯穿于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构建财政法治建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良好局面。

(二)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绵阳法考培训,全面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学习宪法知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统筹组织好机关各支部的学习,把党规党纪、财政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实现党员法治宣传学习常态化。立足于传播宪法理念,利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制作财政法治宣传栏、宣传标语,内容上突出实用性,力求从宪法法律的角度更多地关注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提升宪法学习热情,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为加快推进法治游仙建设、促进各项财政目标任务落实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加大全体财政干部对民法典和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知识产权保护普法直播、法治蓝皮书发布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活动。三是突出普法宣传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聚力“赋能提效”。围绕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抓好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普法宣传,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财子讲”微课堂、专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先后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培训、全区农业保险审计培训、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等各类专题化培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围绕社会热点关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宣传活动,采取发放资料、宣传讲解、咨询互动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了非法集资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切实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助推平安游仙建设贡献力量。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法治规范化建设有质有效

一是及时更新完善财政法治账图,18个业务股室全部完成更新上墙,组织汇编2023年财政法律法规书籍,发放给区级各预算单位、业务股室,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深化财政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依法理财能力。二是落实《游仙区财政局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办法》《游仙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严控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把文字关、政策关、法律关、程序关。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聘请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查,切实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组织党员干部、业务骨干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考试培训会,通过行政执法考试8人,完成区上法治工作考核指标,目前已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登记、执法证申领工作。

(四)立足财政职责职能,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部署

围绕我区法治游仙、法治政府、依法治区、法治社会四项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制定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4本台账,推动涉及我局打击非法集资、法治经费保障、规范政府采购、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债务化解等21项具体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开展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情况、公告及备案专项检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进行绩效考核并打分;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好规范举债的“前门”,坚决堵住违规举债的“后门”。二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施顺利落地,确保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达到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将国家惠农政策宣传进村、解读到户,引导广大农户自主自愿参保。三是加强经费保障,2023年预算投入1976万元。其中,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124万元,本级资金85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两部门执法办案、法制建设、法律援助及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支出。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存在执法人员少、年龄大培训力度不够;三是法治宣传在普法互动共融、提高普及度方面措施方法少,财政普法长效性和广泛性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示范引领,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带头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始终将财政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将班子集体学法固化为“铁定议题”,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优化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财政权力责任动态调整机制,做到职责和岗位相匹配,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二)突出抓好财政法治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针对财政职能业务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情况,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力求培训与执法实际相结合,全面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三)营造全员学法懂法氛围

坚持财政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创新宣教机制、拓展宣教载体、丰富宣教形式,有效延伸普法广度,提升财政普法整体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坚持服务中心发展大局,履职尽责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对照工作责任清单,积极落政务诚信、经费保障、行政执法、财政监管等工作,为全区法治建设纵深推进贡献力量。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印发

青岛法考辅导班,2023年度青岛市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通过专业水平初筛、笔试、面试等方式组织测查。

(一)专业水平初筛

报名审核确认后,组织综合评价和面谈。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发展潜力等,择优确定进入笔试考生名单。进入笔试范围考生名单在招录机关网站发布。

专业水平初筛具体时间、方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笔试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和通用基本素质,突出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计划于2022年11月底开展,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形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登录指定平台()查询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素质测查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名单在招录机关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计划于2022年12月下旬在青岛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面试成绩,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职位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办法。考察人数与录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考察组到人选所在高校,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问题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可视情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报到

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签约后,原则上不得解约。考生毕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对于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青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对进入笔试范围考生进行补充录用。

六、试用期管理培养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为充分发挥紧缺急需专业公务员的专业优势,试用期内配备专业化导师,跟踪锻炼培养。招录机关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办理任职定级,进行公务员登记。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及有关实施细则,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七、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青岛法考辅导班,2023年度青岛市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避免被误导干扰青岛法考辅导班,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本次招录发布的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13日-18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2023年度青岛市专项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青岛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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