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美国移民的条件,父母随子女移民美国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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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亲属移民使用于美国公民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美国亲属移民条件(二)子女移民的条件根据美国移民法律,美国新移民不能为他们21岁以上的成年子女,申请基于父母的亲属移民绿卡,使很多移民家庭不能团聚。

几种拿美国绿卡的方法

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移民美国,拿到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因为一旦拿到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就能享受美国政策的特别待遇,其中包括工作学习的权利,申请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为亲属递交移民申请的权利,根据移民法以移民的身份永久居住美国的权利,而且永久居民身份一般不会因外界环境而轻易改变。

那么应该怎么申请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呢?

一般来说,申请移民签证,拿到美国绿卡的途径有3大类:亲属移民,职业移民,和抽签移民。

1.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

a、ir类亲属移民

这种亲属移民使用于美国公民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这种移民的最大好处就是没有配额限制,案件办理速度较快。

b、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类别(f2),包括:(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别(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别(f4)入籍美国移民的条件,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有配额限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

2. 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有5种类别:

a、(eb-1)杰出工作人员

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

此类职业移民适合于三大人群:

a. 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

b. 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c. 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b、(eb-2)具有高等学历或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但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同时,如果申请人提供了他/她将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也可以申请豁免取得美国工作证明的要求。

a. 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士;

b. 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c、(eb-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申请此类签证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历水平的专业人士,或在某些领域具有熟练技术的工作人员,后者还要求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同时eb-3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可以申请移民的人群,这个人群是指那些非技术性工作人员,他们也必须具备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申请非技术工作人员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难度。

依亲移民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 ),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但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己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

(四)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美国亲属移民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鉴于该类移民申请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在提出移民申请之前,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他们俩人均已合法结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证明。

除结婚证明书以外,其他一些辅助材料也是参考的对象。如:结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丶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租约丶纳税表丶证明配偶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丶房屋抵押贷款丶联合消费者贷款,或罚金25万美元。外国人如经证实有假结婚前科纪录者,不得再以婚姻关系申请移民美国。

以婚姻关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仅能取得为期两年的附条件永久居留权。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婚姻已满两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是虚伪的,或是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情形丶或是婚姻关系被证实含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

如果在两年的有限居留期内,经考查,并无虚假的婚姻行为,那么,在结婚两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表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经过移民局官员的个别问话,以进一步审查婚姻的动机与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就予解除两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

由于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发生变化时,作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诉,然后由移民局官员审核。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是:本人与美国配偶结婚,确是出于诚意和感情,婚姻的终止也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如到美国以后,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国居留一年以后,外籍公民提出了离婚并收到判决书,移民局官员经过认真调查,便会免除对她两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申诉时,与身体上的虐待相比较,精神上的虐待较难以证明。以下行为可说明属于精神虐待:扣压绿卡丶证件丶金钱丶管制行动以及“不听我的话,就不让你和亲人见面”,“你没有绿卡那儿也去不了”一类的言语。一旦遭到虐待想要申请豁免,最好找律师丶心理医生的帮助,移民局比较相信有律师代表的申请人。

外籍人将来申请归化入籍时,在计算实际居留美国的时间,可把附条件居留期视为已有正式永久居留权。

以婚姻关系取得在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之后的5年内,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国人申请配偶移民。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离婚和再婚的各种合法证明,移民局可以考虑给予该人士豁免,包括因前一婚姻的配偶意外死亡等。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继父丶继母丶养父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例如,在美的公民申请他的姐姐来美,经移民局核准后,他的姐姐可申请他本人的移民签证,姐夫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也可同时申请同行或随后赴美移民。利用最亲亲属项目申请移民的外国人,不能为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衍生任何移民身份。例如,某甲与美国公民女子结婚取得移民身份,为他们申请移民。当然,某甲获得移民身份后,也可以第二类优先,为其未婚子女申请移民。

美国移民排期时间过长呼吁改革

中国等国移民一直为成年子女获得绿卡担忧,10到20年的等待时间几乎让他们绝望。移民倡导者呼吁立法者在进行新的移民体系改革时,缩短漫长的移民等待时间应该成为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美国移民法律,美国新移民不能为他们21岁以上的成年子女,申请基于父母的亲属移民绿卡,使很多移民家庭不能团聚。

一位华裔移民2005年通过姐姐申请亲属移民获得绿卡。他希望给自己的女儿办绿卡,并用他姐姐最早申请亲属移民的时间1992年计算。但法院说,这是新的案子,必须从新算,就要再等待10到20年。移民律师协会表示,全美有约2万等待亲属移民的申请人面临类似的处境,特别是来自菲律宾、墨西哥和中国的申请者,因为国家移民配额的限制,新移民为成年子女申请绿卡,等待排期遥遥无期。

几乎所有移民都经历了漫长的家人离散。移民排期表是所有移民的一块心病。递交申请后,顺利时,每个月的排期前进个把月,不顺利的时候,还会出现打倒车,让人身心疲惫。根据美国国务院公布的今年9月移民排期表,大陆和港澳亲属类移民类别,美国公民未婚子女的排期挪移到了2003年5月15;绿卡持有者未成年子女排期在2005年4月15日;绿卡持有者未婚成年子女的排期在2001年7月1日。其他类别需要等待更多时间。

目前,在纽约、加州、新泽西和俄亥俄,每个州都有十几个请求重新确定排期时间的移民案件。申诉人说,根据2002年法律,成长子女应该使用父母最初申请移民的日期。移民改革倡导人士正在敦促立法者,在起草新移民法体系时,应该缩短亲属移民等待时间,特别需要重新考虑新移民成年子女绿卡申请。亲人长久分离已经影响到美国移民法的精神和社会经济发展。

怎么拿到排期,亲属移民优先的排期是在为申请人办理移民亲属,交上了申请表格i-130 给移民局的时候。职业移民则根据优先的不同有下列几个方式,一,当雇主把申请人的劳工纸申请送到劳工部之时;二,不需要劳工纸的类别,就是雇主把申请表i-140表送到移民局的时候。

1、因为情况的改变,申请的类别更动,是否可以保持原来的排期,先看亲属移民。例如公民为二十一岁以下子女申请,不需要排期的超优先,但是到了超过二十一岁成了亲属第一优先,结了婚成了亲属第三优先,这些更动,排期都依据原有申请案的交件时间,优先变了但是排期不变。

永久居民为子女申请就不同了,例如为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请为优先2a,但是子女结婚了,则申请案消失,因为永久居民不能为已婚子女申请移民。但是父母在子女结婚前成为公民,子女结婚的话,就成了第三优先,保持原有的排期。

再例如永久居民父母以2b优先申请子女,当父母成了公民,则立刻成了第一优先,子女仍保持原有的排期,可以更快的取得绿卡,在父母成为公民后,子女立刻结婚的话其配偶也能以原来的排期移民。

2、职业移民拿到的排期,查看移民局的申请许可通知书[i-797]上, 会有申请人的排期。申请职业移民一,二,三优先,在先得到劳工纸批准入籍美国移民的条件,父母随子女移民美国需要哪些条件,没有继续办理签证,又再作第二次申请,只要项目不变,都可以保持原有的排期。总之要看当时的其他客观因素,而判断是否可以保持原有排期。

入籍美国移民的条件,美国移民入籍的要求

美国移民入籍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所谓”入籍”或”归化”,就是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籍移民,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申请,经批准而为美国公民。凡具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移民,都可以申请归化美国籍,但要符合一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入籍的要求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美国公民身份的权益

美国公民身份享有以下方面的权益和优惠:

(1)公民享有选举的权利。可以向政府当局表达自己的心声,甚至也可以参政,竞选除美国总统、副总统以外的任何公务。

(2)公民享有更优惠的工作权利或机会。有许多政府部门的工作,如官方公务、国防军事,还有一些需有专业商务和贸易护照方面的工作,只有具有公民身份者才可以应聘。

(3)公民身份享有移民方面许多优先的权利,作为公民,你不仅可以为自己的兄弟姐妹申请移民,对于成年的公民(年满21岁以上)还可以为海外的父母申请移民。永久居留权的外籍移民,却只限于为自己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移民。

(4)具有公民身份,可享有更充分的人身保障。即使你犯罪违法也不会被送解出境。

(5)公民在申请领取诸如养老金、救济金及其他社会福利金方面条件较有利。外籍永久移民领取养老金者,凡离境超过6个月者,养老金将被停止支付;被送解出境者,养老金取消,美籍公民则不受此限。

(6)有利于出国旅行。持有美国护照可出入美国国境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许多国家签订了互免签证的协议。

*申请入籍归化的条件

申请入籍归化,申请者须具备下列六个条件:

1、以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居住超过5年以上。

申请入籍者,必须证明,提出申请之前已取得永久居民资格满5年。如该申请人的配偶为美国公民,只须满3年即可。在这段5年的期间内,申请人应实际住在美国境内30个月以上。如果申请人离境超过1年以上者,这段期间应从回美之日重新起算,过去住在美国的期间,不算在内。

在5年居住期要求内,申请人可以短期离开美国外出,但是

①申请人不可在美国境外连续停留1年或1年以上,因为这样会中断你的居留记录,也就是说,须重新建立居留记录,从这次返回美国的时候起重新计算;

②申请人在此5年内,在美国境外居留时间的总计须30个月以下,对于公民配偶申请人,此境外居留时间综合要求为18个月以下;

③申请人在上述的5年居住期内入籍美国移民的条件,离开美国6个月以上、1年以下时,须递交证件,说明他在此期间并未中断在美国的居留。

如果是结婚移民申请入籍,美国公民的配偶在保持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之后,可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以取得归化,但配偶必须是已有3年以上的公民身份。

2、年满18岁

如果是16岁以下,归化有两种可能:①父母有一方为美国公民、本人已取得永久居留权或已经在美国,当外籍的父亲或母亲申请归化时,他即自动取得美国公民权;②倘若父母均为外国籍,当父母归化成美国公民时,他也同时取得公民权。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归化入籍。

3、品行端正

申请人在申请归化所需的15年居留期间,必须品行端正。凡是杀人犯、习惯性酗酒者、一夫多妻者、卖淫、吸毒、赌徒以及与其他罪犯有牵连者等等,均可视为行为不检而禁止归化申请。

4、最低英语水平

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须具备读、听、说、写的初步能力,掌握相当于小学程度日常用语的英语短句。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考查英语的实际表达能力。此种试题公开,由政府印刷,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口试时未能合格,一年以内还有二次初考机会。

申请人若满50岁,并已取得美国合法居留身份20年以上,或满55岁,并已取得美国合法居留身份15年以上,则公民测验可用其母语通行,可以免试英语。但他们必须了解美国历史及政府结构,考试时可通过翻译对答。

5、愿意宣誓效忠美国,并宣布放弃对原属国家的一切效忠行为。

申请公民身份者,必须放弃原有国籍,同时,须放弃效忠他国与任何外国的职衔,并且保证遵守美国的宪法与法律。

6、了解普通的美国历史、政府结构及宪法。

主要是对美国历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组织机构和权力,美国宪法原则以及重要修正案内容有所了解。

符合以上条件的永久居民都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但必须亲自表明此愿望,亲自提出申请,并出席面谈,办妥入籍手续,入籍申请没有次数限制,因条件不符而受到拒绝入籍美国移民的条件,美国移民入籍的要求,也不会留下任何不良记录。

一般而言,不符合移民条件的外籍人士,不能获准归化为美国公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情况:

①不愿放弃原有国籍;

②没有通过美国移民局为转换移民身份进行的英语考试,并在两次补考中也未能通过的;

③在美国的5年合法居留期间有不良表现的,如卖淫、重婚及习惯性的酗酒,吸毒行为等;

④在美国有刑事犯罪行为和妨碍风化罪行的;

⑤违反美国移民法而受过处罚的;

⑥对美国历史与宪法原则丝毫不了解的;

⑦入境前或入境后为获利而鼓动、怂勇、协助其他人非法进入美国的。

*申请归化的手续

归化申请可在满5年居留期间前3个月,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移民局提出。可按如下程序办理入籍手续:

1、到移民局索取下列表格;

①入籍申请表(N-400表)

②”自传资料表格”

③指纹卡两张

2、正确填写表格,如隐匿事实,虽然已经批准入籍,但籍民资格仍然可被取消,在问话时,需要宣誓所有资料属实正确。

3、呈交申请表格,填写好表格后,连同指纹卡2张,二寸近照3张(于交前30日拍摄),一并交回移民局。建议交前把全部材料、表格复印一套,当作自己存底,供今后随时查阅使用。

4、问话。申请人将会接到书面通知,前往移民局问话。届时需携同两名美国公民的亲友,前往作为证人,问话的目的是移民归化主办官员对申请人的初步调查和讯问,正式上报法庭入籍审批文件。

5、宣誓。入籍宣誓为最后手续,入籍宣誓可由司法部长、联邦法院或其他各级法院处理,申请人在通过入籍考试之后,可以选择在移民局或在法院进入籍宣誓。宣誓方式结束后,便发给入证书。

到新加坡移民的条件,2、新加坡公民的配偶、未婚子女(21岁以下));

新加坡移民分为投资移民、技术移民 、结婚移民 、特殊移民(特长) 、自雇移民 等五种方式,每种方式的要求有所不同,下面就详细说下新加坡技术移民:

一、新加坡技术移民申请条件:

1、年龄50岁以下的外国公民;

2、新加坡公民的配偶、未婚子女(21岁以下));

3、新加坡公民的年迈父母;

4、持有P 类和Q类工作签证的外国公民(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5、投资人士或企业家;

6、香港居民(按照“原则同意”协议)。

二、新加坡技术移民的评分体系的组成部门

1.工作签证类型;

2.在新加坡居住时间;

3.学历背景;

4.基本月收入;

5.年龄;

6.在新加坡的亲属关系。

三、新加坡技术移民P类和Q类工作签证简介:

1、P类申请人的含义:

P类-the “P” Pass, 是指专为那些拥有大学本科以上的高等学历或高级职业技能且准备在新加坡谋求技术、行政、管理职位的外国公民到新加坡移民的条件,或外国投资者或企业家。它又分为P1和P2两种工作签证。

P1 签证是为那些每月收入在7,001新加坡元(新元)以上;

P2 签证是为那些每月收入在3,501-7,000新元。

2、P类签证送的“男性”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一同申请获得新加坡永久居住权(PR),其父母和岳父、岳母都可以申请长期“社会访问签证”(long-term visit visa)。

3、Q类申请人的含义

Q类申请人是指高中或中专学历(国家2级职业技能证书持有者,或与之同等的技术和学历水平)。Q类签证的持有者通常为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那些拥有特殊技能的人员。Q类签证也分为Q1 和Q2两中类别。

Q1签证是发放给那些月薪在2,501-3,500新元的工作人士。

Q2签证是发放给那些虽然月薪和学历都达不到Q1签证条件,但能力或技术特别突出的人士。

4、Q1签证的“男性”持有者的配偶和未婚小孩儿可以申请“被抚养人”签证- pass前往新加坡生活和学习到新加坡移民的条件,2、新加坡公民的配偶、未婚子女(21岁以下));,但是Q1的父母和岳父、岳母不能申请长期“社会访问签证”,Q2签证的“男性”持有者的配偶和小孩儿不能获得“被抚养人” 签证,其父母和岳父、岳母也不能获得长期“社会访问签证”。

四、新加坡技术移民申请程序:

1.确认自己是否持有工作签证即P类和Q类工作签证;

2.填写申请表FORM 4,可以在我们论坛上的表格下载专区获的;

3.提供申请人和担保人(持有工作签证的人)出生证明、夫妻关系和亲属关系证明一系列完整材料;

4.将材料递交到新加坡移民关卡局( & )

5.等候申请结果,一般在3-6个月出结果。如果申请遭拒签,新加坡移民关卡局不会给出任何理由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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