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周末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算不算工伤?从劳动法的层面来讲,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没有明确的规定周末参加培训、参加拓展训练、公司活动,算不算班?素以本质上,我们需要先定义周末非工作内容的公司活动算不算加班。从劳动法的规定来看,劳动法是没有明确界定、说明这个问题的,劳动法只是明确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保证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否则需要调休或补偿性给予加班费,至于周末参加培训算不算不工作,还是不算占用休息时间?没有明确定义。但在国内已出现过内斯情况发生的仲裁,周末参加培训、团建定义为加班。参加公司组织周末的团建或培训,属于加班参加公司组织周末的团建或培训,属于加班周末的培训是否认定为加班,关注核心的几点:1、公司发起组织的活动2、强制必须参加3、活动与工作相关或帮助公司更好经营公司组织与强制参加好理解,只要是公司内部部门机构组织的(包括部门、工会、团委、社团等等正式或非正式公司组织都算是公司的,员工自发组织的不算做公司行为),并且要求员工必须参加的,就达成了这个条件。但很多争议点在于帮助公司更好经营,目前大多数裁决核心观点认为,不管是培训、拓展训练、公司会议、活动等等,都是通过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实现公司经营水平提升、亦或者通过团建/活动提高员工之间凝聚力同样也是帮助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最终都实现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果,所以这些培训活动对企业的本质意义上来看公司周日团建,会被认定为加班的风险、概率很大。
回到企业的视角看,所以如果企业周末安排培训,安排团建之类的,其实是有较大风险的,除非企业愿意支付周日的加班工资,当然,如果周日要安排支付加班工资的话,那么对于企业来说还不如就安排平时上班时间少了很多的纠纷,少了很多的扯皮,同时也让员工过得更舒心,玩得更舒心一些。那么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的话,很多企业安排在周末,周末培训,周末团建,其实某种意义上来讲不就是在吃员工豆腐吗?企业愿意花费花精力培养员工、改善管理环境当然值得称赞,但同时人性化的考虑占用员工休息时间,员工满满的不愿意培训或团建的效果也不好,甚至很多员工的心声是宁可不要,只是无法或不敢发声。为何不将福利做得更彻底一些,让员工的埋怨变成一种惊喜。脱离法律的视角说一点,很多企业可能会说培训团建的话,员工也可以自愿参与公司不强制的。但是在中国的传统文化社交氛围中,公司的活动没有自愿一说,员工正把所谓的资源当真的话,作为上级我们也无法管控这种局面、内心深处也会认为员工不顾全大局、破坏团队氛围等等,员工恐怕迎来的就是穿小鞋、看脸色,甚至自己在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所以周末培训或团建严格说起来也是加班,如果企业考虑这强制的、没有酬劳、没有调休的牺牲员工周末上班时间,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公司周日团建,更核心的是这样的福利员工并不买单,与其做费力不讨好且有法律风险的事,不如认认真真考虑员工诉求,解决员工的需要才是真正的福利。发布于: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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