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团建惩罚 公司团建途中猝死,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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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参加公司团建途中突发意外原来,在乘车参加公司团建活动的途中,赵强突然发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赵强的不幸离世,人力公司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赵强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我丈夫在参加公司的团建途中猝死,为何会是这样的结果?”面对市人社局的回复,刘静无法接受,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丈夫的死亡,真的不能算是工伤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很多人不但逐步增强了

自身的法律意识,

还会通过自身经历的事件,

成为向亲朋好友

宣传法律的普法者。

近日,

省会一位市民

就向本报讲述了她的遭遇。

她曾经对行政机关做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却不知道该去找哪里

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终,

当她知道“行政复议”的含义后,

不仅圆满解决了自己的诉求,

更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公司团建惩罚

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现场。市司法局供图(资料图片)

事 件

丈夫参加公司团建途中突发意外

“您是刘静吧?您的丈夫刚刚发生了意外……”

事情发生在2019年8月17日下午3点多。

当天,是刘静的丈夫赵强参加所在公司组织的赴灵寿县五岳寨景区团建活动的日子。当天,也是夫妻二人今生最后一次见面的日子。

原来,在乘车参加公司团建活动的途中,赵强突然发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电话中,刘静耳边响起的是“猝死”二字。

赵强是河北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力公司)的员工,被派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险公司)工作。听闻丈夫的死讯,刘静痛哭不已,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双眼始终是红肿的。

工伤认定被否决

对于赵强的不幸离世,人力公司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赵强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为此,人力公司向辖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随后,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了该工伤认定申请,并上报至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

对于人力公司的做法,刘静认为没有问题。然而,一番等待之后,市人社局作出了对赵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我丈夫在参加公司的团建途中猝死,为何会是这样的结果?”面对市人社局的回复,刘静无法接受,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丈夫的死亡,真的不能算是工伤吗?

伤心、失望、不甘,各种复杂的情绪不时涌上刘静的心头。

通过行政复议得到圆满结果

刘静没有放弃,继续寻找各个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打听是否还能够为丈夫讨个说法。不久之后,刘静得知,石家庄市司法局有一个行政复议处(代市政府行使行政复议职权),如果当事人对市直部门或区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去那里申请行政复议。

第一次听说“行政复议”这个词,刘静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石家庄市司法局进行了咨询。行政复议处工作人员听完刘静的叙述后,向她详细解释了行政复议的含义,并将相关方式和流程一一告知。了解到通过行政复议可以申请对市人社局的相关行政行为进行调查,刘静对丈夫的工伤认定又有了信心。

2020年10月20日,刘静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随后依法受理。

在调查中,市人社局称,赵强死亡后,经过对人力公司、财险公司、灵寿县急救站、灵寿县公安局寨头派出所、相关人员调查笔录及多方面资料和证据的综合调查,该局认为,赵强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在人力公司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高新区人社局受理后,该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经过全面的调查了解,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认为,市人社局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未能提供赵强不是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而死亡的证据依据,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属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其自接到该决定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今年元旦前后,刘静终于拿到了赵强的工伤认定结果。近日,赵强的工伤赔偿款也全部到位。

“一年多过去了,事情总算告一段落,我相信离世的丈夫也心安了。”刘静激动地说,从最初接触“行政复议”到最终得到圆满结果,行政复议处的工作人员给她留下了极好的印象。耐心热情的接待,专业细致的解说,让刘静感受到了工作人员为民办事的真诚。为此,刘静于近日专程来到行政复议处,充满感激和敬意地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工作人员手中,并给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寄去了一份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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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给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送的锦旗。(市司法局供图)

说 法

行政复议成为政府重要普法通道

“刘静通过行政复议依法维护了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很欣慰。”全程参与了刘静行政复议案件的石家庄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副处长张福军介绍,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

张福军还举了个案例,2020年3月份,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藁城区某加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磨边机磨边过程中粉尘未采取收集措施,有粉尘无组织排放的行为,决定予以立案处理。就此,该局先后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由于该厂不服,便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在随后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最终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终止,这也是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方式中的一种,也是办案人员最愿意看到的结果。

“加工厂一案通过办案人员的调解,一方面使企业对自身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另一方面也督促了执法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需要就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张福军说,按照局领导“以群众为中心的理念,扩展为民服务的途径,努力使每一名复议当事人,成为法律明白人”的要求公司团建惩罚,行政复议处始终以解决群众利益纠纷、增强群众法制观念为己任。每一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都是普法宣传员公司团建惩罚,行政复议工作已经成为政府重要的普法通道。

法治政府,复议为民。石家庄市司法局复议工作主管领导表示,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之际,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将切实落实上级“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得到更多实惠”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文中所涉及案例当事人均为化名)

石家庄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476号

办公电话: (工作日)

文/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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