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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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含教改班)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要求。

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精神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资格学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第二学位的本科学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推免负责单位的工作细则、工作方案的审定和推荐指标分配方案以及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2.相关学院(单位)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工作细则”、“推免生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内计划推荐指标安排、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和本单位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3.各学院(单位)推荐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负责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核查,对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质询、综合评价和审核鉴定。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生(含教改班)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要求。

推免学生应学业优秀,补考、重修课程严格按初修成绩计分。

四、推免生计划分配

1.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24年推免生限额为237名(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专项计划1名)。

2.为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坚持面向给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对我校高水平学科和平台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3.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国家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24年推免生计划名额初步分配到各单位(见附件1);如果满足各单位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时,学校将分配的指标收回,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五、推免生综合考核

1.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2024年“推免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推免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定和备案;经审定后的各单位“细则”和“方案”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公布。

2.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件中的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中第1-6项计分项目类别,每个类别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例如,在第2项类别中的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只能计其中一项赛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项类别中,如果以不同项目获得教育部举办的“互联网+”、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家奖(不含省奖)可以累加计分,并可计另一项赛事最高分。

3.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推荐单位要从严把握。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6.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六、推免生遴选程序

学校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1.2023年9月19日前,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2024年“推免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推免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定和备案;经审定后的各单位“细则”和“方案”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公布。

2.2023年9月21日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组织单位做好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3.2023年9月22日前,各单位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含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等进行综合排名、公示和推荐,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经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2023年9月22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7天;如有异议,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5.2023年9月28日,教务处将推免生名单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导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6.2023年9月28日~10月20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推免流程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填报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七、推免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三峡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学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及招生时,要加强监管,主动回避。学校和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审核鉴定专家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三峡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4.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各组织单位应先制定2024年工作细则和工作方案,且不能违背学校和上级文件精神,并按规定严格执行。凡在推荐和审核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单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单位的相关推荐指标,并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综合考核。各单位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审核全程要录音录像,审核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各单位在启动推免生工作前应充分宣传推免生政策,推免生工作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谨防浪费推免指标。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行政处分的学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推免生资格。

7.推免选拔工作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附件1:2024年各单位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附件2: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9日

三峡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博士学位研究生:在部分学科和专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全日制

2.基本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为3年;本科起点直攻博生为5年。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端行为,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无未解除的处分;

3.已经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习成绩优秀,预计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无重修或不及格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本科所学专业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如下:

1)符合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可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为口腔医学,可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可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2)符合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专业;麻醉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麻醉学专业;妇幼保健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妇产科学或儿科学专业;眼视光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儿科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儿科学、儿外科学专业。

(2)报考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者,须为护理学或助产学本科专业,须在入学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报考临床药学系(学院代码:030)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临床药学方向)硕士研究生,仅限五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

(4)报考其他专业者,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四、接收专业与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1】和《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2】。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当年度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拟接收推荐免试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当年度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

五、申请程序

(一)查看专业目录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和名额请查阅《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和《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报名

1.申请者范围

(1)获得所在本科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所在学校尚未完成推免资格评定工作,但预计可获得推免资格者,也可申请。)

(2)已参加我校各学院举办的202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将根据夏令营招生优先政策内容,完成后续推免相关录取手续,无需申请本次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00–9月15日17:00。

3.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填报“2025年首都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请注意:

(1)每人只能选择一种接收方式(推免硕士和本科起点直攻博只能任选其一);

(2)每人只能选择填报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者将以系统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为准。

4.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将以下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形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生成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学位类型+报考专业”(示例:张三1234学术学位内科学、李四5678专业学位外科学、王五9012本科直博生理学。)提交至报考学院(所)的指定的申请材料接收途径中。各学院(所)提交申请材料途径及联系方式请查阅【附件3】。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16日中午12: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我校推免报名。

申请材料及要求: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在“在线认证”一栏申请办理一个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并下载,将生成的验证报告电子文件,命名为:“1.学籍信息”;

(2)照片: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身份证版式照片。电子版:照片请使用JPG格式电子文件,命名为:“2.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照片”;

(3)本科阶段成绩单 (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3.成绩单”;

(4)英语CET4/6级成绩单: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4.英语水平”;

(5)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如材料较多请建立文件夹,命名为:“5.其他证明材料”。

(6)自荐信:格式不限,可包括简历、为何报考相关学院及专业、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生成PDF或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命名为“6.自荐信”。

申请“本科起点直攻博”者,除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外,还需准备:

(1)专家推荐信2封,格式见【附件4】,需要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并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名,于复试时将原件交予复试相关学院。

(2)能够体现自身科学素养和科研潜力等的电子版材料,作为附件提供。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被取消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核与复试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各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审核,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资格的名单。

复试资格审核结果及相关通知均会在我校研招办官方网站发布,预计为2024年9月19日左右,请申请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6日,具体时间以学院(所)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到各复试学院现场参加复试。

3.复试资格审核:须出具本科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推免资格证明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方式。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

(1)专业素质与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运用能力。

(2)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考核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70%-80%。具体的分配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制定。

(2)笔试、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总成绩的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任何单项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三峡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具备拟录取资格。

6.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并实行择优录取。对于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此外,整个面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

7.心理测试:在复试开始之前,由负责复试的学院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

8.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交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由复试学院安排。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

9.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学院要求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拟录取资格无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10.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向其他学校提交报考申请。

七、推免生接收程序与公示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网址:),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拟录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填报申请志愿,并在收到我校后续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要及时予以确认接受。

同意录取到我校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夏令营优秀营员,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网址:),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要求填报与夏令营结营考核专业相同的志愿(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三峡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校将其提交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核、录取。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违反此规定者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八、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

九、奖助政策

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奖助政策,请访问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的“学生管理-奖助政策”页面获取详细信息。

网址链接:。

十、其他事宜

1.所有招生最新通知均公布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官网网址:

2.咨询电话:,

邮箱:Email:

3.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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