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和时间。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2数 学(二)、307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自命题科目:
1.612中医综合:300分,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
2.613西医综合: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等;
3.611中药综合: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等; 4.610西药综合:300分,含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
5.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 中药学等;
6.308护理综合: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等; 7.62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分;
8.803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150分;
9.211翻译硕士英语:100分;
10.357英语翻译基础:150分;
11.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分;
12.353卫生综合: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 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13.618中国医学史:150分;
14.801中医基础理论:150分;
15.804数字电子技术:150分。
(四)考试地点:(详见我校官网后期相关通知)。
(五)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 试成绩。
八、 复试和调剂
(一)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 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 定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 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整体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 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报考中医专硕考生同时进行研究生复 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 形式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形式等将于复试前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 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 予复试、录取。加试科目如下:
1005 中医、1006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中医诊断学、中药学。
(五)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六)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 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 调剂政策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 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 政策。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 剂的成绩要求。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考研招生简章旨在介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考对象、培养方式及学制、报名时间、初试时间等要求,请查阅正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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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 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 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科研教育区内同等学力 上海中医药大学,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 环境优美。作为地处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 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 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拥有5名两院院士,5名国医大师,3名全国名 中医,97名上海市名中医同等学力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 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70多个国家和地区。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 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 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 主义理论、护理学7个一级学科,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3个二级学科及中医、 中药、护理、翻译、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6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 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 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 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 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 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中医学、 中药学两个学科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并进入培优建设行列; 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 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学校有9家附属医院,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 的总建筑面积约71.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7118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 者约1895万人次。龙华、曙光和岳阳等3家直属附属医院均为国家中医临床研 究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各附属医院共有2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其中9个华东区域医疗中心。
学校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 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与泰国、马来西亚、马耳他、美国等国家和 地区院校合作举办的境外中医药学历教育,及在希腊、西班牙创办的2家“太极 健康中心”。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荷兰、摩洛哥、毛里 求斯、泰国、马耳他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 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 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 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 才,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 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4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93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
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3一体化)等。
三、 学习形式
2024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 (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 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 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 (CET-4) 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 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 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 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除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外,我校其他专业和学科均不接收同等学 力身份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相关专业报考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 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 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 接的培养模式,接收全日制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且符合医师 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 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 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 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 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 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将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 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生物、 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网上确认具体参见《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招生,2021年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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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30名(含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3”一体化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结合上线人数适当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及“5+3”一体化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审核的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五年一贯制(不含专升本和专接本)的本科毕业生,且符合国家中医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他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详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招生专业目录中有19个专业(领域)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代码前带“☆”号),19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代码前带“▲”),11个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不含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5+3”医学长学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
五、考试科目及命题:
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统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303数学三、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如下:
211翻译硕士英语:总分100分。
308护理综合:总分300分。(含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49药学综合:总分300分。(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总分300分。(含分析化学、药事管理学)
357英语翻译基础:总分150分。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总分150分。
611药学综合一:总分300分。(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612药学综合二:总分300分。(含药用植物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613药学综合三:总分300分。(含中药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
620医学技术综合一:总分300分。(含临床基础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分子诊断学)
621医学技术综合二:总分300分。(含食品理化检验、水质理化检验、卫生微生物)
630生物学综合:总分300分。(含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698中医综合:总分300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中医内科学)
699西医综合:总分300分。
801数据结构:总分150分。
802数据库原理:总分150分。
803管理学原理:总分150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及接收专业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七、收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生10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招生,2021年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奖助体系
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年,按月发放;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其他奖助政策按国家、湖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各培养单位助学金按各单位自定标准执行。
八、考生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严格按照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应专业、考试科目进行网报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招生,在选择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时,尤其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相应代码,不填或错填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办法制定,复试分数线审定、复试过程的监管以及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2.研究生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
3.各考核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审定复试细则,组建复试小组,细化复试各环节的考评工作。各考核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是该组复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切实做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差额形式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分数要求。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复试线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方案制定
各考核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方案,建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要求、复试程序、成绩构成、申诉渠道等,将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办法、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等写进方案。方案经学校研究生处审定后发布。
(二)人员选拔
各考核单位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学术回避原则。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工作责任书》;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考核要求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考核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复试考核评价机制,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应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充足的试题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避免重复使用造成泄题。
(四)复试内容
1.外国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满分为30分,18分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依据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由校内各相关学院和附属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专业课笔试时间为1小时。笔试总分为30分,18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40分,24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相关单位复试小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并公布,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以合格为标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以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不及格不予录取。
各项复试成绩评定后向考生公布,并及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复试内容、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五)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录取。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七)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资料清晰完备。
2.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严肃考风考纪。各考核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组成应包括外语考核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考核等。
2.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录取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公共管理专业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300分)×60%+复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3×40%,其他专业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500分)×60%+复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5×40%。
(九)信息公开
1.平台公开。各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门户网站等设置专栏,公开复试通知、考核成绩等信息。
2.内容公开。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申诉渠道等。
3.公开要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考核单位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
(十)调剂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无校内调剂计划,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根据《招生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调剂生源。
1.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锁定考生调剂志愿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统一审核。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给调剂考生。
(十一)录取
1.分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选导师工作安排在录取后进行,相关要求与程序另行制定并公布。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网上公示。
(十二)复试费用100元/人。
五、体检
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鄂价费规〔2014〕11号文件,我校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费收取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学院汇总考生复试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经组长审签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考生复试登记表、复试汇总表、培养协议书、复试小组成员信息统计表及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含特殊情况说明)于复试结束后提交。
七、监督、咨询与申诉
(一)监督
1.招生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和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通过校园网、“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北省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
2.复试过程可回查。各招生考核单位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交研招办备查,要做到复试全程可回查。
3.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程序规定,遵守招生纪律。
4.校纪委监督和校领导巡视制度。学校纪委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巡视组,对复试进行巡视。
(二)及时申诉复议,回应学生诉求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
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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