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在职人员学习深造,获取硕士学位的需求,不断推进中医药人才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简介
湖北是神农故里、李时珍故乡,中医药文化重要发源地。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和35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学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学校建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中医学和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形成多领域、多种类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在职人员。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5〕10号文件,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4.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学科专业
报名手续与录取
我校常年接受报名,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4.报考中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医师资格证书》。
5.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现场确认环节需带齐原件)。
经资格审核符合要求者,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英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录取要求的,由湖北中医药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位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完成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学习年限为4年。4年内未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1.课程学习
学校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课程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湖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申请人应在四年内完成硕士学位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颁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2.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申请人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均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养。
第二阶段
完成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2年(包括重新答辩)。申请人进入第二阶段后需完成科研训练、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导师。申请人与导师双向互选,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论文撰写工作。
(2)学位论文要求。选题应结合临床实践,须表明申请人已经具备运用临床医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参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要求执行。
(3)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应参照《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具体要求执行。
(4)论文完成时间。原则上,学位论文从开题到毕业答辩(含中间撰写、修改、完善)时间不得少于1年。若中途更换选题,需要重新进行开题。
2.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1)通过相关课程考核、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2)临床能力考核。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即认定临床能力考核合格。
(3)学位论文选题结合临床实践,顺利通过开题、撰写、格式审查、查重、预答辩、盲审、答辩。
学位申请流程图
收费标准
1.第一阶段学费2万元/人
2.第二阶段学费1.2万元/人(通过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后缴纳)
申请人须知
1.提交的个人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六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4.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5.申请人来学校学习或从事论文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申请人根据需要自行购买教材,费用自理。
6.申请人学费不包括学习参考资料、与学位论文等有关的任何费用。
7.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文件规定为准,学校将及时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咨询与报名
咨询与报名电话:
赵老师
网 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办公室(人文楼B座309室)
湖北中医药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2年3月前取得学士学位)。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3)申请学习的专业,应与原有本科学历专业相近,或与当前所从事的工作相关。
3.报名时间及流程
(1)登陆系统并注册(6月6日前)。进入2024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平台()进行注册(操作指南见附件2)。注册信息必须确保真实无误。
注:报名时需上传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会实时更新在报名系统中。
(3)缴纳学费。资格审查通过者,通过浙江省财政统一支付平台缴纳课程学习费用30000.00元/人(不支持微信、现金或刷卡,具体时间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缴费事宜另行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请持续关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二、课程学习规定
1.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为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集中授课,学习年限为1年。
2.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浙江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修完规定学分,制发“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3.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和考试大纲按当年学位办的文件为准)。若在规定年限中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则本次申请无效。
三、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属于非学历教育,学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外地来校学习人员食宿自理。
2.学员因故终止学习,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办理退学手续。进入课程学习以后,不办理退学手续。
3.往年已在本校结业的同等学力学员,如需重新参加课程学习,应持当年课程学习成绩单、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连同纸质课程免修申请递交至研究生院。
4.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可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向学校研究生院申请硕士学位。届时需缴纳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18000.00元/人。
5.正式开课后不得更换专业、不得变更学位类型。
6.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
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通知丨关于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线下考试的通知
2023级同等学力学员:
2024年11月2日,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线下考试将在我校进行,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人员
2023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且通过线上考试的学员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请于2024年11月2日前往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进行线下校考(结业考试)。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二)考场安排
考试名单:附件1
考场安排:附件2
考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楼:R104、R105、R106、R201、R203、R204、R205、R206、R207、R208
(三)考试用具
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身份证、预审通知书。
(四)考试提醒
1、请各位学员提前明确学校位置和考场位置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通知丨关于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线下考试的通知,所有考生带好考试用品和相关证件。
2、进入校园注意:同等学力学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同时记住名单中的序号(见附件1),方便学校保卫人员查验。根据考试时间做出合理入校时间安排。
3、上午8点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8:35)不允许进考场,请遵守考场纪律。
附件1:考生名单
附件2:考场安排表
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培养教育实践基地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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