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15名(含3名推免生)。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脱产。
法律硕士(Juris ,简称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律硕士注重培养相关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后,颁发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法学院与法学专业介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前身为2004年成立的法学系(与学校社会科学部合署办公),2009独立建制为法学院(与学校法律事务中心合署办公)。我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1985年起《经济法》课程成为管经类各专业的必修课;2004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7年开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生,设有法治思想教育、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方向;2010年起开展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2015年获批河南省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院建有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研究基地、郑州市社科研究基地、郑州市社科普及基地、河南省高校廉洁建设研究中心、河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及依法治校研究中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清廉中国研究中心等重要学术研究机构。
专业设置
在本科教育方面,法学院秉持本科教育通才培养理念,现设有法学本科专业,并设有法学专业双学士学位;在研究生教育方面,法学院坚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设有法律硕士专业。
法学院一直坚守严谨治学的态度。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水利电力办学特色,以水法、环境资源法等为特色办学方向,实现了我校特色优势学科与法学专业的交叉融合。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律硕士设环境资源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监察法等专业研究方向,注重培养相关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师资力量
经过多年的建设,法学院已形成了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校内专兼职教师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0人,博士学位教师12人,具有法律实务背景教师约30人。校外特聘教授20人、资深行业导师20人。其中10余人担任省级法学学术机构副会长、常务理事等。10余人被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河南省纪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政府、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农村廉洁文化研究中心、中央电视台八套大型政论文化片《鉴史问廉》、郑州电视台廉政节目《清风茶社》等聘为法律咨询专家、特邀理论研究员、学术顾问、理论撰稿人、嘉宾;20余人被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河南金通源等律师事务所聘为兼职律师;6人被郑州仲裁委员会、新乡仲裁委员会等聘为仲裁员;16人被学校聘为法律事务专员,另有多位教师获得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河南省教学标兵等称号。
教育实践
法学院重视多元互动实践教育教学。法学院先后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互派挂职人员5人,到政府部门挂职4人。法学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水利厅、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政局、郑州仲裁委员会、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国基律师事务所等30余家单位签署了合作培养协议,并于2020年9月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实习法官助理”合作培养协议,组织师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大力开展卓越法律人才2.0提升计划,聘任20位资深行业导师,指导专业建设;近5年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全日制双证)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市水务局等党政机关、行业组织提交决策咨询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大型法律服务成果30余项。法学院建设的模拟法庭为法院校园法庭。
学术成果
法学院在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刑法、纪检监察与廉政治理等领域研究成果突出,特色鲜明。近年来,学院教师在CSSCI、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在法律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学术著作50多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近百项,其中主持完成《从体制上治理一把手腐败问题研究》《健全群众举报腐败工作机制研究》等8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政府发展研究奖等优秀科研成果奖励50多项。学院建有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团队“。
就业方向
法学院人才培养注重法律专业基础的夯实与实践技能培训,注重学生法律思维及法律操作能力的培养,重视法律职业伦理和国际化视野的养成,培养出的学生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适应能力,团学活动丰富多彩。在教育部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专项活动中,我校选手最终以河南省分赛特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顺利晋级国家总决赛。
法学院毕业生综合素质全面均衡,就业分布在公检法司等领域,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已经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并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诸多好评,树立了华水法律人的崭新形象。
培养方案与培养方式
(一)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在第一学年加强法学基础课的学习,自第二学年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已开设五个方向,即环境资源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监察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自入学起即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试点开设五个专业培养方向,即环境资源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监察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
(二)培养方式
1.强化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为确保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法学院与法院、检察院等合作单位沟通协商,共同制定了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框架,优选教学内容,突出课程的实用性和综合性,增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这些设计突出了专业学位特定职业岗位的职业素养要求,各专业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课程特别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安排或聘请本院骨干教师、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2.加强培养模式和教育方法改革。在培养模式和教育方法的选择上,以提升学生职业能力为导向,突出办学特色;创新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与讨论、模拟法庭以及培养基地实训等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加强实践环节,重点锻炼、提高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完善课程教学评价标准,转变课程考核方式,注重培养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着重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和实践考核与特定职业人才评价标准有机衔接,加强对研究生的职业资格训练,强化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的系统培训和指导。
法学院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实行双导师制或导师组负责制。本院与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聘请来自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大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课程、法律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报考一般条件与特殊条件
(一)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均需具备的一般条件
1、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菡(2020)8号)文件执行(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附加条件:
须持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六门以上本科专业课课程成绩单,并于2020年12月1日前至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具备的特殊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的条件:报考前所学的专业为非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须符合的条件:报考前所学的专业为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业代码为0301)。
报名及考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时间以“研招网”打印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考试课程
(一)初试
(二)复试
专业名称及代码
复试笔试科目
备注
法律硕士(非法学)
民法学
笔试
法律硕士(法学)
民法学
笔试
专业加试
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刑法、宪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参考书目
《民法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刑法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宪法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学费、奖助学金与学习年限
(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8000元/年;
(2)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不含定向考生);
(3)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4)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贷、助”为主体的学生奖助体系;
(5)学校出台了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推免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最高可获36000元奖励;统招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最高可获16000元奖励。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
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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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华北水利水电学院08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8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我校在水利工程和地质工程领域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及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工作。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改变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报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华北水利水电学院08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在我国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
录取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专门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或设计)答辩,经学校审查合格报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目标
为水利工程领域或地质工程领域的工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程建设及管理部门(含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政治思想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本工程技术领域宽广的基础理论和坚实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三、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的专业(工程)领域及代码
水利工程() 地质工程()
水利工程领域涵盖及所涉及的学科专业有: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农业水土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结构工程、工程管理等;
地质工程领域涵盖的学科专业有:地质工程、岩土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等。
四、报考条件
在职工程技术及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工作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毕业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
五、报名事项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进行网上报名;第二步:进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7月7日—16日,报考者首先登录网站/zzlk/ 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7月19日—22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网报编号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全国联考报名考试费:80元;
4、外省市报考者:可在当地报名考试,需要根据当地报名考试安排,于规定时间进行网报及现场报名。
六、考试方法
1、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全国联考;第二阶段: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2、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采取由全国联考的“GCT”( Test)形式。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或日语中的一种)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总计400分,共3小时。试题均采用客观选择题,答题形式为问答、填空、改错等。全国不规定统一的“GCT”合格分数线,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标准,并对合乎标准的考生进行综合测试,最后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GCT”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其成绩有效期为二年。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我校根据成绩决定考生是否可以参加综合测试。对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提出申请转入我校的受理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之前。
3、综合测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在12月下旬(具体时间等确定后在网上发布)。面试时须提交《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综合测试考试科目:工程水文学、水力学、材料力学及土力学、工程地质学五门课程任选其一。
七、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学校根据考生“GCT”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录取前需进行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2月10日~2008年12月16日。
(2)资格审查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院14号楼112房间研究生处办公室。
(3)资格审查及综合测试费用:30元。
(4)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a.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b. 考生须将现场报名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联 系 人:毋红军 电话: – (手机)
传 真:0371-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
邮 编:
八、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每半年集中20天左右授课。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期限为2.5~5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课程实行学分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学位论文主要结合其研究课题或工程项目进行。
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九、收费标准
上学期间全部学费每人2.2万元;教材费另行收取。食宿费、差旅费及论文阶段的研究费均由个人自理或所在单位负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减免部分学费(仅选择减免程度最高的一条,不能同时享受两次减免)
1、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且全国联考总成绩在我校排名第1、2、3名者分别减免规定全部学费的30%、20%、10%;
2、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且全国联考成绩270分以上者减免学费10%;
3、同一单位被录取人数达到5人以上者每人减免学费10%。
十、参考书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5元。
《2005-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真题精解》,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十一、联合办班事宜
欢迎广大工矿企业及事业单位与我校联系联合办班或异地办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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