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外语水平免试条件: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475分以上。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90分。
(3)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
(4)GMAT成绩650分以上。
(5)WSK(PETS 5)考试合格。
注:以上成绩须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
(6)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近八年内曾在英语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须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对未达到外国语免试条件的初审通过考生,须参加2025年3月进行的外国语考试,外国语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用顺丰快递(勿用同城速递或闪送,以寄出日期为准)向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须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只需提交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小组组长签字的开题报告全文),须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的“硕士论文摘要”模块中提交电子版。如论文全文的文件超过8M,可将全文放在其他材料中上传;
(6)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博士,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7)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研究目标、内容和方法等,字数8000-15000字,无固定模板,考生须亲笔签名确认;
(8)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9)外语水平自查及证明材料
(无论是否免试,均提交,点击查看填写说明及模板下载:)
(6)-(9)分别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分别为姓名+学历学位、姓名+研究计划书、姓名+成绩单、姓名+外语水平,多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zip文件,在网上报名系统的“其它材料”中上传。
四、初审选拔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博士,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及招生目录,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
对未达到外国语免试条件的初审通过考生,须参加2025年3月进行的外国语考试,外国语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外国语考试成绩不计入初审或复试考核成绩,仅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初审合格且外语合格(达到免试条件或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预计将于2025年3月中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学院网站上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专业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满分为3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科目为计量经济学,满分值100分,面试满分值200分,笔试低于60分或面试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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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同等学力,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五)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工业大学和报考学部(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博士生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北京工业大学同等学力,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或宣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
(六)进出校园管理
我校复试工作统一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进行,考生可乘坐地铁14号线“北工大西门站”直达。各学科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学部(院)复试方案。
复试期间,考生可刷本人身份证通过校门闸机进出校园,进入校园后请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若出入校时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报考学部(院)联系。
校外考生可前往校内天天餐厅(学生综合服务楼二层)购餐,可前往京客隆超市(学生综合服务楼西侧一层、奥运餐厅内一层)购买日常用品。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规则
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中,遴选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行调剂。
拟跨学科申请调剂的考生,要符合调入学科报考条件,在申请调入学科重新进行科研基础审核,并参加调入学科的复试。考生须符合拟申请调入学科的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外语水平考核合格,并符合加权总成绩资格线要求。
接收调剂的导师,应优先选择本学科内未被录取、且各项成绩合格的本学科一志愿考生进行调剂。
(二)调剂流程
1.拟申请调剂考生向各学部(院)研究生招生负责部门咨询导师缺额信息。
2.拟申请调剂考生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原报考导师、拟调剂导师及申请调入学部(院)在相应栏签署意见。
3.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的时间、要求等,由拟调剂导师所在学部(院)进行安排并通知到相关考生。
4.经调剂后仍无法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筹二次名额分配。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硕博连读:博士资格认定考核通过的“硕博连读”考生,直接拟录取为当年的博士研究生。
2.申请考核制:各学科划定的加权总成绩资格线以上的申请考核制合格考生,根据加权总成绩和报考导师年度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若出现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专业综合、科研基础、专业基础、专业外语的优先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若考生各部分成绩均相同,由招生导师确定拟录取人选。
加权总成绩排名超出导师个人招生名额且最终无法成功调剂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3.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4.各学部(院)录取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报考学部(院)录取学术学位总人数的15%。
5.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思想政治理论、两门业务课加试均≥60分。有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考核未通过;复试各环节成绩有低于60分的情况;申请考核制考生加权总成绩未达到学科加权总成绩资格线;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体检不合格。
7.学部(院)对考生的复试记录、复试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复试结果并提出学部(院)待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予以拟录取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8.所有拟录取结果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
(二)协议签订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待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三份(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须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每份协议书须打印在一页内。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ü拟录取定向生的协议:考生于复试结束后1周内寄送原件回学部(院),邮寄地址请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ü拟录取非定向生的协议:考生于5月10日之前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请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三)现实表现函调表
所有拟录取考生在5月10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表》(见附件2)提交至各学部(院),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已被我校接收的2024年直博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行现实表现函调。直博生于5月10日前,将《2024年推荐免试(直博生)攻读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至各学部(院),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档案及住宿
1.非定向就业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就业新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2.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京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九、关于科研项目经费博士专项计划
北京工业大学为教育部科研项目经费博士专项计划试点单位。录取为科研项目经费博士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其学制、学费、培养过程、毕业要求、学位授予标准和日常管理等,同普通计划博士生一致。相关培养经费由导师和学校共同承担。
我校科研项目经费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
十、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预计2024年9月初。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3.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5月20日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十一、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招考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各项规定,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相关招生考试的人员北京工业大学同等学力,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不得参加与有关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十二、信息公开
北京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政策,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
北京工业大学考生咨询电话:。
北京工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方向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班(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工商管理方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班(在职博士)突出自身特点,秉承学科优势,通过发挥科研与教学结合的优势,着力培养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创新人才。
管理与经济学院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能源与气候经济、国民经济动员学两个交叉学科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学科均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是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是北京市重点学科,国民经济动员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特色学科。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应用经济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四个在职研究生专业硕士学位项目(MBA、EMB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MPAcc))。
一、报名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且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申请学位时必须达到“获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五年以上)。
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其科研成果应获得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部级三等奖2项,且有获奖证书。
3、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
二、资格审核
申请人请按我校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最后学历、学位证明(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2、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
3、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原件),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4、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初稿3本。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材料完备性进行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交北京理工大学学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术审核。学位与学部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对申请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进行评价,并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三、课程要求及培养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北京理工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学习考试。
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及考核,且成绩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课程考试者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方向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班(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须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培养环节,包括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四、学位申请
1、申请人在学位与学部办公室办理答辩和申请学位手续,答辩、申请的时间为每年两次,分别是每年的4月和11月。
2、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须满足《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被授予学位,由北京理工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3、有关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事宜参看《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北京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其它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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