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大〔2018〕170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医科大学
2018年7月13日
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以及《福建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完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硕士学位。
第三条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已有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均可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
第二章申请人注册资格审查
第四条申请人条件
学术学位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3年以上,并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申请条件:申请人为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
第五条申请人应根据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的要求,向学校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同时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根据我校发布的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信息,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和提交学位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现场信息确认。
第三章课程学习和考试
第七条对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和课程考试,具体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申请人需完成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指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包括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国家组织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最后一个周末。有关报名和考试的具体要求,按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六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四章 学位论文要求
第十条已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的申请者,可进入论文学习阶段。于每年9月~10月联系并确定指导教师,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在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申请学术学位者参照《福建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要求进行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参照《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
第十二条学位论文送审评阅于每年的3月或9月进行。论文评阅参照《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论文答辩应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位是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外的专家,论文答辩参照《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执行。
第五章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十四条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七年内完成学位申请,否则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可在每年6月或12月向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有关学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
2.最后学历、学位证明;
3.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
4.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
5.外国语水平统考合格成绩单、学科综合水平统考合格成绩单;
6.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有关材料(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其档案管理部门提供。
7.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加印密封)。两位推荐人须充分了解申请人所提交论文的实际工作过程或曾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应有一位是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8.在资格审查合格后至申请学位前,申请人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紧密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申请专业硕士学位者提供)
第十五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由学院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提交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进行认定,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第十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进行审议,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第十七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硕士学位者,由我校发文公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研究生,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并颁发学位证书,同时将文件抄送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不涉及学历。
第十九条申请人在课程考试与论文学习阶段时应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缴纳一定的费用。因故中途退出学位申请,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第二十条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如发现以下行为,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已授予的学位:
(一)学位申请人在参加学校和国家组织的各项考试时,发生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严重作弊行为;
(二)在从事课题研究和撰写学术文章、学位论文时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行为;
(三)发生其他违法违纪或学术舞弊作伪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有关事项,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规培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规培同等学力如何申请硕士学位
规培同等学力申硕流程如下:
1、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
2、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规培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规培同等学力如何申请硕士学位,简称“学位网”。
3、填写申硕考试报名信息,要求真实有效。
4、申硕报名成功的学员可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5、通过申硕考试之后,可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答辩。
6、论文答辩通过之后,相关院校授予学员硕士学位证书。
从考证的角度来看的话,这个同等学力申硕的项目,确实与全日制研究生或者双证在职研究生有一定的差距,但其实是瑕不掩瑜的。同等学力申硕反而是在职读研当中很受欢迎的一种,之所以说它的性价比高,是综合了报考难度、联考难度、学习时间成本等等因素而得出的结论。
参加申硕考试内容:
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一般在每年5月举行。考试科目分为外国语和学科综合考试(单科满分100分),外国语的语种有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学员任选其一即可。申硕考试难度不算太大规培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学员单科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就算通过,并且学员一般都会有4次申硕机会,大大提高了申硕成功率。
通过申硕考试的学员就可以提交自己的毕业论文并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就可以毕业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了。该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证书是具备同等法律地位的,在个人升职加薪、评职称、考公务员等多方面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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