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让我签自愿离职,“我还在试用期,会一言不合就被解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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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真要解雇试用期员工,其实也并不轻松。例如,在“2016年度宁波市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用人单位是否可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以“工作态度一般,与同事关系不融洽”为由在试用期解雇员工,被判违法解雇。遇到不合理的解雇,千万别急着签「离职申请」、「辞职说明」、「离职协议」等暗示自己是主动或自愿离职的协议,否则会增加维权难度。

被辞退让我签自愿离职

试用期可以

一言不合就解雇吗?

在很多就业者心里,试用期是第一道坎。萌新选手眼看着试用期就要通关被辞退让我签自愿离职,却突然被公司约谈+劝退,只能暗自感叹「游戏才刚开始我怎么就挂了?」

但试用期真的有那么容易挂掉吗?其实不然,如果你熟练掌握本攻略,萌新也可能起死回生。

试用期员工被解雇的理由可能五花八门:能力不行、速度太慢、KPI不达标、跟同事相处有问题……但其实归纳起来就两个常用法条:

这不是一个意思吗?不不不,这两项技能的使用方法和效果完全不同。

如果公司需要解雇试用期员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一项常用的技能。用这条来解雇员工,公司不用提前通知,也不用花一分钱。但是,不是所有公司都能完全使出这项技能。该技能难度系数不低,公司需要:[3]

试用期毕竟带点试探色彩,有些地方会稍稍放宽辞退试用期员工的标准,比如北京。[5]然而2021年北京8个试用期解雇的案子里,有7个判了公司违法解雇。公司真要解雇试用期员工,其实也并不轻松。

公司要想解锁「不能胜任工作」的技能点,流程更是复杂:[6]

总之,就业者要有信心。万一碰到公司随便找个理由就解雇你,不用慌。

【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例如,在(2020)粤0103民初6175-6180号判决中,法院指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要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合法、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针对该录用条件有配套、完善的考核制度,且该考核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事先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及考核制度,并办理必要的签收手续;依据录用条件、考核制度作出具体的考核行为,得出客观的考核结果;应向劳动者说明解除理由,并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于试用期届满前有效送达给劳动者。”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3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7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11条:“就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认定被辞退让我签自愿离职,“我还在试用期,会一言不合就被解雇吗?”,在试用期的认定标准可适当低于试用期届满后的认定标准。”

[6] 前四项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第43条,法条原文见脚注[2]、[4]。第五项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7] 例如,在“2016年度宁波市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做到合法”中,用人单位没有明确王某的岗位职责,其据以解除的依据仅仅是单位的年终考核,而这个考核结论最终由单位领导决定,因此不具有提前公示性和客观性,法院判定为违法解雇。见。

[8]对于试用期员工,公司想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仍可能被要求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例如,在(2021)皖01民终2398号判决中,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法院认为“即使协顺公司认为程雯不能胜任工作,也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协顺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9] 参见于海红《对中国劳动法网发布“不能胜任解除之殇—北京已死,上海苟活”之看法》:“2016年12月2日华师大研讨会上董教授发布报告内容认为,北京181件不能胜任解除案件中,企业胜诉案件只有一件,胜诉率为0.55%;……上海210件不能胜任解除案件中,企业胜诉13件(有两件系同一案件,审级不同),胜诉率为6%。”

试用期有哪些

违法解雇场景?

看到这里,你能分辨出哪些是试用期的违法解雇吗?我们专门列出了常见的迷惑场景:

【法律条文】

[10] 例如,在“2016年度宁波市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用人单位是否可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以“工作态度一般,与同事关系不融洽”为由在试用期解雇员工,被判违法解雇。见。

[11] 例如,在(2020)京01民终6195号判决中,法院指出:“现有证据中关于王方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大部分由用友公司单方作出,缺乏客观的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客观性不足,用友公司亦未就曾就王方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事宜与王方新沟通确认提举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综上,用友公司与王方新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

[12] 例如,在(2018)辽02民终7214号判决中,法院指出:“创姿公司认定该业绩指标为录用条件具有合同依据,但在该约定考核周期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创姿公司即提前进行考核并于2017年7月24日作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认定李丹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没有事实依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1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4] 例如,在(2020)京01民终8230号判决中,法院指出:“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劳动关系双方对此进行约定。双方劳动合同中关于请病假及事假超过一定时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试用期

有哪些防御招式?

先确定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试用期。没约定就是没有试用期,公司放冷箭对你无效。

弄清楚公司的「录用条件」(别跟当初的「招聘条件」混淆啦)。如果你不好意思直接问,那可能需要四处逛逛寻找宝物(bushi),比如入职说明书、考核管理告知确认单、员工手册甚至公司墙上贴的告示……

遇到不合理的解雇,千万别急着签「离职申请」、「辞职说明」、「离职协议」等暗示自己是主动或自愿离职的协议,否则会增加维权难度。

镇定,镇定,根据1.4和1.5校对一遍公司的操作,如果发现bug,可以考虑维权。

此时屏幕上针对「试用期违法解雇」跳出两个选项:你是想要「赔偿金」(带上一个月工资远走高飞),还是想要「恢复劳动关系」(继续留在公司)?只能选一个哦。

千万别把「赔偿金」说成「经济补偿」,否则可能血亏一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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