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系列专题将涵盖:
1. 商业人士EB-1A vs. EB-1C的比较
2. EB-1A审核要点
3. 造成EB-1A被拒的几大原因
4. EB-1A 标淮
5. EB-1A Media标淮
6. EB-1A 标淮
7. EB-1A Judge标淮
8. EB-1A Role标淮
9. EB-1A High 标淮
10. EB-1A 标淮
11. EB-1A 标淮
12. EB-1A推荐信作用
13. EB-1A申请流程和时间
14. EB-1A领事馆面谈vs.调整身份
15. EB-1排期对绿卡进程的影响
16. EB-1A批淮后如何维持绿卡
17. EB-1A被拒后重新申请vs.上诉
18. EB-1A vs. O-1工作签证
19. EB-1A vs. EB-2 NIW
20. EB-1A包办服务后遗症
21. EB-1A成功秘诀
22. EB-1A放弃绿卡如何不影响家人?
23. EB-1A如何选择正确的律所?
今天是介绍开篇:谁符合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标准?更多后续话题也将陆续为大家一一介绍,敬请期待。
EB-1A杰出人才是美国第一优先移民类别,美国欢迎世界各国的优秀人才通过这种方式移民来美国。EB-1(包括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C跨国公司经理) 。
EB-1A的申请人一般需具备一下三个特点:
– 属于行业领域内小范围的顶尖人才
– 杰出具有持续性
– 来美后有意继续在你所属的专业领域工作,并且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相较于其它签证类别,EB-1A最大的优势在于申请人不需要美国雇主,等待移民排期短,申请批淮后可快速获得绿卡,是很多精英人士移民美国的不二选择。之前没有排期,我们客人3天批淮马上就进入NVC-领事馆程序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什么人能符合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标准?,或在美国调整身份。
EB-1A有十个审核标准,申请人至少需要符合其中的三个,就是大家常说的 “十选三”。 当然,如果你有能力获得奥运奖牌这类家喻户晓的国际性大奖,就不会被“十选三”的条件所束缚,只要是国际顶尖奖项,一项就够。
哪10项标准呢?“十选三”的10个标准是:
1. 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 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您及相关工作;
4. 评审本行业内他人工作;
5. 对本行业作出重大贡献;
6. 发布著作在国内外刊物上刊登;
7. 在知名机构/团体中担任领导或要职;
8. 享受高薪;
9. 主要作品在艺术展览中展出;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
注意:如果与上述规定中的十项标淮不符,若具有同等重要的其他证明,同样可考虑。
其实EB-1A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大上,对应的是我们中国人都知道的行行出状元。不过实际申请中并不是简单的满足“十选三” 就可以了。也可能符合了三项还是被拒绝。
下面为大家介绍,移民局在审核时通常使用的2步分析法:
第一步,移民官考察申请人是否满足基本的“十选三”条件,或者申请人是否获得过一次性的国际顶尖大奖;
– 属于行业领域内小范围的顶尖人才
– 杰出具有持续性
– 来美后有意继续在你所属的专业领域工作,并且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第二步:认为申请人满足基本的“十选三”条件后,移民局会继续总体评估:申请人是否属于行业领域内小范围的顶尖人才?举例:教授都会有著作发布、参加评审工作、在他的领域内有重大贡献,也有媒体报道,达到了 “10选3” 基本要求;那如何证明这位教授比同行更优秀呢?如果不能证明顶尖,也无法通过EB-1A。
总结来说,对EB-1A申请人来说,所从事的领域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能否符合“十选三”基本条件,能否在专业领域内超越其它同行,成为顶尖人才。当然,承办律师和专业团队也很重要,如何能够将申请人的优秀资质在移民官面前充分展现和论证。
律师介绍: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 PLC)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于1984年成立(前身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总部位于加州洛杉矶,上海、台北办公室服务当地客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实现美、中、台三地联线,帮助了世界各地无数家庭和企业成就美国梦。网站:
臧迪凯(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 & 管理合伙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美律师协会成员,2021~2022年度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国联络委员会主席。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会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语言和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 PLC)跨国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案例,申请美国绿卡的“杰出人才”评判标准是什么?
申请美国绿卡时,作为一类优先的“杰出人才”(EB-1A)项目,曾经备受中国科研工作者关注,因为不需要排期。
尽管2021年开始,EB-1A的情况彻底扭转,出现了持续排期,且排期1.5年(表B);但仍有很多优势,尤其是对于孩子即将到21周岁的申请人,这个仍是最重要的选择。
什么是杰出人才 (EB-1A)?
根据美国移民法( & Act)第203(b)款(1)条(A)项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B-1A),是 means a level of that the is one of that small who has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the field of .
即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属于少数的极顶尖人物之一。
移民法规定,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最优秀。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
申请人在通过杰出人才项目获得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申请人的工作将对美国社会相关方面的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 杰出人才”的具体评判标准是什么
上述法律条文只是提供了一个非常抽象的定义,并没有给出“杰出人才”的具体条件和衡量标准。
对于如何衡量“杰出人才”,联邦院推出的移民法8 CFR 204.5(h)(3)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评判标准,如下:
标准一,A one-time (that is, a major, award),
即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用标准一来衡量“杰出人才”,申请人只需证明他/她曾经获得过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仅凭此项国际知名奖励,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
什么样的国际奖项才是被移民局接受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移民法并无确切定义或具体标准。通常来说,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奥斯卡奖,以及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案例,均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标准二,满足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个条件。
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之类的重大国际知名大奖的人才算是“杰出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即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个条件(at least three of the ),就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移民法规定的十条申请条件包括:
1. or Award,“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of or or for .
申请人在其领域內,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內具有突出成就。
2. ,“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in in the field which of their .
此类专业协会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3. About You,“媒体报道”。
about you in or major trade or other major media.
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案例,申请美国绿卡的“杰出人才”评判标准是什么?,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
4. or ,“评审鉴定”。
Have been asked to judge the work of , or on a panel.
在其领域內,申请人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其它人的工作进行评审鉴定。
5. ,“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 , , , or – of major to the field.
在其领域內,申请人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 ,“学术文章”。
of in or major trade or other major media.
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
7. or ,“展览或展示”。
Work has been at or .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Role,“领导作用/关键作用”。
of a or role in .
在重要组织、机构或者团体中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关键职务。
9. High ,“高薪”。
a high or other high in to in the field.
在相关领域内,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高于其它同行。
10. ,“商业成功”。
in the arts.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如果上述标准对申请人的职业不适用,申请人可以提交“类似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成就。
一类优先EB-1A(杰出人才)项目听起来高不可攀,但如果申请人已经做了一些科研工作就可以满足这一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者、教授、医生等特别容易满足其要求。
对于科研工作者或者医生来说,如果已经发表了6-8篇以上的SCI论文(不仅仅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文章),就可以尝试提交EB-1A绿卡申请;并且如果第一次递交没有通过,可以再次提交。
条件差一些、或者为了双重保险的,可以同时递交二类优先(NIW)项目,从而获得更早的优先日期。
如果您有意向申请美国绿卡,但不能确定您的条件是否合格,可以与飞际联系获得免费评估。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EB1A杰出人才项目申请条件——官方原文解读(上篇)
很多高技术人才都对美国EB1A杰出人才项目充满好奇,因为取得这种签证不但能定居美国,还能表明自己的能力和成就获得美国官方的高度认可,虽不是获得奖项,却也是一种含金量很高的荣誉。那么中国申请人申请EB1A杰出人才项目,有哪些申请条件呢?今天小编就带你走进美国移民局,从最基本的官方原文开始解读。
美国EB1A杰出人才项目的英文全称是EB-1 Visa,总体要满足2个要求,一是能够证明自己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杰出才能,二是要表明去到美国后,继续在自己最杰出的工作领域里工作。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第一项要求,证明自己在所从事的领域是排名靠前的顶尖人才,要符合这一点,必须要么获得过类似诺贝尔奖的国际上认可的大奖,要么至少满足下面10项要求里的3项。其签证的核心涵盖两点,就是你不但要是才能出众的人才,还要是你所在领域顶尖的少数人才之一。只有这两条都满足,你才是美国EB1A项目认可的杰出人才。那么这10项要求都是什么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①获得过自己所在专业领域內的过国家或国际奖项。
②是国家或国际上认可的行业协会成员,而这些协会对成员的要求必须是要有突出的成就。
③有行业期刊、商业出版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你在专业领域内取得的成就和工作。
④以个人或评委会成员身份担任专业领域工作的评审。
⑤在科学、学术、商业领域做出过重大贡献。
⑥在专业期刊或主流媒体上发表过学术文章。
⑦你的作品在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展示会展示过。
⑧你在一个组织内享有卓越的声望,并担任领导者或关键决策者。
⑨你的收入和其他福利待遇是否远高于同行。
⑩你在表演艺术方面享有商业上的成功。
这10点要求,至少需要满足3条,才符合第一大项的要求,下面我们再来分析第二大项的要求。
其核心是向美国移民局承诺你在去美国后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EB1A杰出人才项目申请条件——官方原文解读(上篇),依旧会从事自己最杰出的领域工作,可以提供的证据如下:
①来自现在或未来雇主的证明信
②能出具对此项承诺已经做出提前安排的证据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流程,如雇佣合同等。
③一份详细说明你到美国后打算如何继续你的专业领域工作的计划。
以上是美国EB1A杰出人才项目申请条件的官方原文解读,不过对于第一大项里的10条要求,美国移民局官网给出了更具体的解读,由于本文篇幅有限,我们将在下篇继续为您解读,如果您对官网内容感兴趣,可直接搜索官方网址介绍,
当然,更方便的还是直接联系我们资深的移民顾问,从业10余年的我们会给您更详细具体,更符合中国国情的美国EB1A杰出人才项目解读。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echan.xtucq.com/meiguojcrc/210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