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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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等学力硕士,《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校内讲师、副教授”评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校内讲师”评定办法〉、〈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校内讲师”评聘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字〔2011〕37号)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校内讲师”评审实施办法(修订)》(院字〔2012〕33号文)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校内讲师”评定办法〉、〈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校内讲师”评聘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字〔2011〕37号)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校内讲师”评审实施办法(修订)》(院字〔2012〕33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