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金融学科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批重点建设学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金融学科与统计学科是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要支撑学科,经济与商学学科群“双一流”。学院人才培养特色明显,成效显著,是国内高校中金融与统计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具备坚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增值服务】
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沙龙、拓展等活动;
入学后加入深圳市湖南大学校友会特别是财经分会,可与数万湖大校友互动,参加校友会各项活动与资源对接。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包括:金融政策、金融监管、国际金融、银行管理、证券投资、金融工程、保险精算等。
【授课对象及方式】
国民教育本科毕业以及国民教育认可的成教本科毕业(含学士学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学习方式:在深圳地区周末授课,每月2个周末,不脱产。
【考试方式】
1、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学校自主考试+5月份全国统考(2门);
2、申请金融专业硕士、保险专业硕士、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校自主考试+12月份全国普招生统考。
【学习期限】
1、同等学力(金融学专业):2-2.5年,可保留学籍5-8年,随时补修课程。
2、专业硕士(金融专业、保险专业、应用学统计专业):2.5—3年。
【修读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基础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基础英语
专业课
中级微观经济学
中级宏观经济学
金融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中级计量经济学
财政学
商业银行管理
国际金融研究
金融监管研究
风险管理与保险
银行会计
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工程
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
(注:部分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可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作适当调整)
【证书申请】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发课程合格结业证。
2、申请同等学力(金融学专业)学位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5月份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两门)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3、申请金融专业、保险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学位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12月份统考普招生笔试及学校面试录取后,修满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专业硕士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颁发硕士毕业证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证。
4、申请金融专业、保险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学员,通过全国统考被录取为普招生后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湖南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研修深圳班招生简章,在研修班所修公共课学分及学费转入普招研究生班。
【费用收取】
缴费标准:同等学力(金融学专业)申硕研修班学费:42000元(含校考费、资料费、讲座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做论文前学位申请(含论文指导和答辩)费15000元。金融专业、保险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学费按湖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报名及咨询地址:深圳南山区虚拟大学园A栋214 湖南大学深圳研究院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电话号码同微信号):
左老师 高老师
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研修班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邮 编
联系电话
原毕业学校、专业
毕业及学位获得时间
报读类型
所属学院
学院资格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计划财务处
根据学校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规定,已交进修费 元。
经办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院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2、交费证明复印件。
有意愿者可直接扫码入群
财经分会
深圳市湖南大学校友会财经分会是一个“专业交流、资源整合、高效服务、共同发展”的校友平台,在校友总会和深圳市校友会的关怀和指导下,致力于服务在深的广大财经类校友(含原湖南财经学院毕业校友、湖南大学财经专业校友、湖南大学非财经专业现从事财经工作校友),整合校友资源,促进共同发展。
财经分会通过财经论坛、双创路演等各种线下活动为会员校友提供相关服务,强化校友间信息交流与共享,为财经领域校友的深入合作与发展提供平台。
财经分会秘书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大厦20楼
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证模板,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补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湖南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湘农大发〔2022〕100号),2023年我校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证模板,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在工作岗位做出一定成绩,在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得到所在单位的认可。
(三)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因报名系统的限定,按报考当日时间为准),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因报名系统的限定,按报考当日时间为准)、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二、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3年湖南农业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1),申请者自行选择专业。
(二)2023年9月11日-9月30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三)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附件2)及《湖南农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3),亲笔填写一式三份;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13日,逾期不再办理。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2.地点:湖南农业大学原行政楼三楼307室
三.流程:
(1)初审
申请人在相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向学院提交一份与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确认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农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湖南农业大学原行政楼三楼307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或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凭证截图打印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湖南农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4.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四)缴纳学费
在报名注册后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其中农林类专业学费为2.0万元,经济类、管理类、教育类专业学费为2.4万元,其他类专业学费为2.2万元。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后,准备申请学位时缴纳第二阶段学费,该阶段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2万元。学位申请人须按时缴纳学费。第一和第二阶段学费具体标准以当年省发改委审批为准。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3日
三、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本简章后述所指的两个阶段均与此同):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证模板,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补报,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者,当次申请无效。课程学习和考试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安排,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班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一般9月份入学)。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具体按《湖南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执行。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当次申请无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我校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轻信除我校(各学院)官网招生宣传以外的其他宣传、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
(四)申请人只有完全达到告知书中学校规定的第一、第二两阶段所规定的要求,才能申请获得学位。
(五)本简章由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补报》介绍。在职研究生教育网,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快速了解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入学条件、考试资讯、招生简章等,欢迎在线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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