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湖南工业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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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电气工程学术学位硕士和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如表1,一志愿填报我院且符合复试分数要求的学生直接进入复试,具体名单见附件一。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工作与结果负责。

组长:曾进辉

副组长:潘长宁、尹丽艳

成员:曾红兵、何静、彭自然、张阳、兰征、方八零、钟春良

秘书:陈凌志、刘成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组长:陈治国

副组长:尹丽艳

成员:许永华 李雪勇

监督电话: –

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或学位点负责人担任,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学院严格执行学校“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人数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计划)进行招生,第一批一志愿考生复试按照1:1.3确定参加复试人数,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按照1:2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我院电气工程学术学位硕士和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如表1,一志愿填报我院且符合复试分数要求的学生直接进入复试,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表1 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单科1(满分=100分)

单科2(满分=150分)

总分

电气工程()

34

51

260

能源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含非全日制)

34

51

287

能源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士兵计划

34

51

260

我院两个学位点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数和复试人数比例确定是否接受调剂,2025年各学位点调剂人数及复试人数如下表:

表2 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

学位点

学科专业

招生指标(第一批)

一志愿上线人数

电气工程

一级学科

电气工程()

36

25

能源动力工程

专业学位

能源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96

129

能源动力工程(含非全日制)

能源动力工程

专业学位

能源动力工程(专业学位)士兵计划

四、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0808电气工程或0811控制理论与工程全日制学术型考生,初试科目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初试专业课为电路原理或相近科目。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我院研招网挂网时间为4月8日上午9:00,确认调剂考生时间为2025年4月9日上午9:00。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我院根据调剂规则确定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名单并公示,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 接收调剂规则

1、申请调剂到我院电气工程()学术型硕士的考生必须满足上述调剂基本要求,不接受不满足基本要求的考生调剂。

2、我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初试科目、专业相关度、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方向及本科期间学术表现等综合因素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本科学习期间在省级及以上电子设计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或数学建模竞赛等权威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专利授权、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或其他省级科技创新项目,且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应学科专业的优先复试资格,但须提交申请表格(见附件二)和附件材料扫描件。调剂优先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调剂总复试人数的50%。

五、复试安排

(一) 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3月30日

参加考生:能源动力专业学位和电气工程学术学位的一志愿上线考生。

第二批:4月12日

参加考生:电气工程学术学位的调剂考生。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到崇慧楼315进行资格审查,

第一批考生资格审查3月29日16点之前;

第二批考生资格审查4月11日16点之前。

发现复试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三)复试费标准: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如下:

扫码缴费。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 复试笔试科目

各专业复试科目如下:

表3 复试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

招生专业

复试专业课及考试范围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电气工程

01电机与电器

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962电气工程专业综合

(含电机学、电力电子技术)

电机学(50%):1、直流电机、变压器的工作原理和运行特性;2、异步电动机的绕组、原理与工作特性;3、异步电动机的启动、调速与制动;4、同步电机的基本原理,同步发电机的运行特性、并联运行;5、同步电机的突然短路和振荡;6、其他同步电动机的原理与特性。

电力电子技术(50%):1、常用半控和全控电力电子器件的原理、特性;2、单相、三相整流电路的波形,集成触发电路的原理;3、逆变的概念、逆变电路的原理;4、斩波电路的工作原理;5、交流调压与变频电路的工作原理;6、PWM整流电路及控制方法;7、谐振开关技术。)

模拟电子技术:

1、半导体器件基本知识;2、放大电路的工作原理与频率响应;3、集成运算放大器的特点,比例、求和、微积分等应用运算电路的分析与计算;4、有源滤波器,电压比较器的电路分析;5、波形发生电路和功率放大器电路分析;6、直流电源电路分析与计算。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01电气工程

(五) 复试流程及安排

1、专业理论笔试:

第一批复试——能源动力专业学位考生和电气工程学术学位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8:30,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第二批复试——调剂电气工程学术学位考生,复试笔试时间为4月12日上午9:00,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复试调剂人员名单在复试前3日公布。

2、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心里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 100 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1)面试方式:考生自述、老师提问、考生回答。

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不超过10分钟)(其中外语部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未来规划、专业方向等。

老师对每位考生提3—4个问题,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问及考生回答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各位老师分别对每位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评分,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评委评分的平均数即为考生的成绩。

(2)考核内容:

①专业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外语听说能力:综合考核外语的听说表达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考试(笔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1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表3所示,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我校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三)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5、复查: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规则

在二级招生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A和复试成绩B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为40%。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B=专业理论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 A*60%+B*40%。

3、体检

按照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 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者。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志愿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后默认接收,无需操作。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湖南工业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录取资格无效。

7、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监督

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先报研究生院审核,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通过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在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4、举报电话: -。

八、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湖南科技大学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湘潭工学院和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的一所综合性大学,坐落在人杰地灵、风景秀丽的湘江之畔、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634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人,教授202人(不含其他正高5人),副教授5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1.6%。有全国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专家2人、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5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12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101人。拥有45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71个本科专业,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权,学科涵盖理、工、文、史、哲、教、法、经、管等9大门类。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3万余人。

学校师范教育历史悠久,是湖南省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基础教育师资和管理人才。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报考条件: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部分,未经现场报名确认的报名无效。

1、报考者登录湖南省学位办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教育硕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教育硕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保留以待后期现场报名时使用。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及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教育硕士条件的证明材料来我校研究生处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我处招生办审查存档。

三.资格审查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考生须将现场报名时打印的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5-16日。

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7月20-21日。

报名地点:北校区办公楼一楼研究生处。

五.全国联考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26日。

考试科目为4门: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门公共科目实行全国统一试题,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考试成绩大约在2009年1月公布,届时考生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或我校招办网址查询。

六.录取

1、公布我校录取分数线:一般在2009年1月下旬或2月初。(我校上年录取最低分数线为三门统考科目总分135分,仅供参考)。

2、2009年3月15日前确定拟录名单并在我校招办网公布,报上级审定。2009年5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2009年7月中旬入学。

七.培养方式

采用寒暑假期到校学习和脱产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二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以在职研修、撰写学位论文为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湖南科技大学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颁发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

教育硕士的培养经费主要来源于学员交费。本次招生入学的学员,其培养费按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收取。教材费、学习期间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由学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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