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学员: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及《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盲审的暂行规定》,现将提交盲审学位论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于2015年3月前通过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开题,拟于2015年冬季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者。
二、进度安排
1.2015年10月7日前:发送盲审论文(仅正文部分,即前言到结论部分,供文字复制比检测)及盲审清单(见附件1)的电子稿至学位办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使用:专业+姓名;
2.2015年10月10日前:公布盲审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重复率>30%的需进行二次检测;
3.2015年10月12日前:提交二次检测论文电子版,公布二次检测论文结果。二次检测不通过者,不予参加本次盲审;
4.2015年10月13日(周二)前:按盲审论文格式要求浙江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冬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盲审学位论文的通知,提交纸质版盲审论文终稿;
5.2015年11月中旬前:公布盲审结果。
三、盲审处理
1.盲审学位论文格式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统一格式》(附件2)执行浙江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需隐去学校名称、导师姓名、作者姓名、论文致谢部分及其他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正文中涉及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均用**代替。
2.盲审评分等级
盲审将外送3位专家,专家评分等级如下:
A级,总分≥75 B级,60≤总分<75 C级,总分<60
上海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院校特刊 |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
中
医
学校简介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
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翻译、公共卫生及中医专硕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生源报考和调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上海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接受符合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最新的为准
初试科目和时间: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科目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自命题科目:
1.中药综合(611):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2.西药综合(610):300分,含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3.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50):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4.护理综合(308):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5.翻译硕士英语(211)上海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院校特刊 | 上海中医药大学,100分。
6.英语翻译基础(357),150分。
7.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150分。
8.中医综合(612)300分,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9.西医综合(613)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10.卫生综合(353)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11.中国医学史(618),150分。
12.科学技术史(619),150分。
13.中医基础理论(801),150分。
14.科学哲学(802),150分。
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620),150分。
16.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803),150分。
考试地点:
按报名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或准考证号查询初试成绩。
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附注:
培养方式
培养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6500
定向生8000
一般学科
8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0000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中医伦理学、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中医工程、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医学技术。
本校“5+3”一体化专业学生转入硕士阶段后,收费标准参照其本科入学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复试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含调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除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057)外,其他各专业均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057)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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