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研教育区内,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作为地处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拥有4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有15个本、专科专业,除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本科专业外,还设有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等专业;有8个继续教育的本、专科专业;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建立了美国第一家中医孔子学院,设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别是中英合作药学、中英合作护理学项目。
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学校办医规模与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263名。
三、学习形式
2021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方式
(一)申请考核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1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在2021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诚实守信上海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第二批),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7)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
②WSK(PETS-5)考试合格;
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④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9)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
(10)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11)凡在学术传承及创新能力方面确有特别专长者,可不受申请条件(7)和(9)条件的限制。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学术水平评议专家小组综合面试合格者,可纳入考核。
2、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1年4月12日-16日,工作日9:00-16: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于2021年4月19日前,将完整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研招办(中国邮政速递EMS)。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⑬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于考核前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逾期未收到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收件人: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电话:
(3)报名材料提交:
①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和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② 2份专家推荐书(两名推荐专家的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附件3)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2);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⑤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办理)
⑥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⑨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⑩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⑪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
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⑬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附件5)。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交费方式及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9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五、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上海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审核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审核结果预计在2021年4月中下旬公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材料经审核后,网报信息及报名材料完整、符合报考条件,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将显示“审核通过”;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将显示“审核不通过”,不予准考,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律不退。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维持在1:1.2-1: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考核专家小组组成
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确定考核专家小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考核专家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3.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预计在2021年4月下旬左右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见学校及二级学院网站通知;学校将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后续招生计划发布。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4.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以线下考核为主,考核期间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密切关注各学院信息。)
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5.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1年6月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校纪委、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各学科及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工作。
七、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8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5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八、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九、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工作日电话(传真):。
网址: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pdf
附件2: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pdf
附件4: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5: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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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考试及上线情况
2018年,全国共有3081名考生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9人。经初试,达到国家一区复试线的统考考生为1187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
二、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上线考生情况,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各专业复试线,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招生简章》中按照研究方向公布招生计划的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划定分数线。
2、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于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现有下达招生规模数的120%。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复试线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笔试、外语听力的考务和评卷等组织。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面试工作、预录取工作。
2、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复试;第二阶段为调剂到我校缺额专业的考生复试。
四、一志愿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报到
1、复试报到时间:
批次
涉及考生
报到时间
第一批
报考004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005药学院、011心理学院、015第三临床医学院(中药学、药学、中药学专业)、023军事医学科学院的考生
3月27日9:30-14:00
第二批
报考001基础医学院、002第一临床医学院、003第二临床医学院、006卫生经济管理学院、007护理学院、008外国语学院、009信息技术学院、010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012中医药文献研究所、013第二附属医院、014第三附属医院、015第三临床医学院(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各专业)、016附属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17苏州附院、018常州附院、019无锡附院、020徐州附属医院、021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22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024附属八一医院、025徐州市中心医院的考生
3月30日9:30-14:00
2、复试报到地点:
仙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和个人简介(专业面试时需提供给专家组);
(3)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请在报到时携带相关证明以备查;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时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注:以上材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凡2018年9月1日前不能达到医学本科全日制教育(五年制)或其他普通本科全日制教育(四年制)的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在校本科生,我校不给予参加复试资格。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
(2)其他报名限制要求详见2018年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
考生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交由招生单位核查,复印件交由招生单位存档。
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复试,请尽快联系调剂。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
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采取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专业面试等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考生复试科目:
内容
分值
涉及考生
时间
听力测试(笔试)
50
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
3月27日
17:30—17:50
面试考核
450
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
3月28日
全天
(二)第二批考生复试科目:
1、笔试
内容
分值
涉及考生
时间
(3月30日)
听力测试(笔试)
50
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
17:30—17:50
专业课
(笔试)
200
各招生单位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护理学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型)
18:00—20:30
300
基础医学院、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中医药文献研究所各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型)
2、临床技能考核
涉及考生
考核组织
单位
分值
时间
各招生单位中医内科学(除第二临床医学院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型)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
3月31日
(详见《复试安排表》)
报考第二临床医学院所有专业,各招生单位针灸推拿学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型)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0
护理学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型)
护理学院
100
3、面试考核
涉及考生
考核组织单位
分值
时间
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
相关招生单位
150
4月1-2日
全天
(三)说明
1、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需携带计算器;
2、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安排表》。
六、体检
校医院负责全体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详见《复试安排表》。
七、一志愿考生录取
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且不可参与我校调剂:
1、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2、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开头)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达到60分;
3、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4、体检不合格。
八、调剂工作
1、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中药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军事医学科学院的部分专业调剂工作提前进行。我校将根据招生工作要求组织拟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具体调剂要求及名单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同一志愿上线考生,报到要求同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决定。
2、其他招生单位调剂信息我校将于4月3日后开放网上调剂系统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关注。
3、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调剂计划的120%,调剂录取原则同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
4、未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九、关于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十、补充说明
1、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需携带计算器
2、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体格检查费用20元,合计100元整。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
4、复试结束三天内进行导师双选,具体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及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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