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2号楼612研究生处办公室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配置管理办法》和《温州医科大学 2020 年硕士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意见》审核导师招生资格,基本要求如下:
1、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须为我校正式导师(不含荣誉硕导),且复审合格。
2、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须为我校正式博导(不含荣誉博导)且复审合格,同时以第一负责人承担至少一项国家级在研科研项目(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不包括延期项目)。具体详见官网介绍
3、联合培养导师计划纳入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数。联合培养的导师须与我校实质性合作的导师,符合相应条件,复审合格,同时近三年须达到以下业绩之一:①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文章(招生导师为自然排序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一篇(影响因子学术型要求3.0及以上,专业型要求2.0及以上);②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署名单位在SCI收录期刊发表高水平论著一篇;③人文社科类专业可为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招生导师为自然排序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非国家级规培基地的医院,不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4、复审不合格和放弃复审的导师原则上一律不列招生计划,确因学科发展需要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转化医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仅限校内导师复审一项不合格者可酌情考虑限招1名硕士生。
5、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导原则上不列招生计划。
温医大二院研究生教育处
2020年8月20日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各专业下研究方向代码.xls】
附件【附件3:(校内导师填写)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及业绩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4:(校外及联培导师填写)2021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汇总表 .xlsx】
附件详见官网
以上是内蒙古中公考研为考生整理的“温州医科大学关于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转化医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希望对2021考研考生能有所帮助,疫情终将过去,2021考研小伙伴们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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