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潜力的人才的原则;
(三)坚持在遴选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申请流程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10月12日)前申请
有意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联系学院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的考生获得本科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的第一天完成对我院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院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
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
2.提供能反应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简介、成果、作品集或相关论文。
3.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等。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上述材料按顺序制成压缩包于10月10日前发至邮。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
1.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我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招生单位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按照推免生接收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华侨大学推免,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
地点:线上腾讯会议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上午8:00——12:00(综合面试,艺术设计领域和美术领域统一安排面试)
(2)复试流程
①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5分钟,准备能反应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成果的作品集或相关论文,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等情况PPT)
③面试导师进行专业能力提问。(15分钟)
④面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⑤每个遴选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遴选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考核及面试成绩华侨大学推免,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三、奖助政策
凡是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入学后都可享受不低于二等奖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人1万)和第一学年普通学业奖学金(每人0.5万),并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此外,被接收的推免生在大四期间均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更多奖助项目可查看《华侨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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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
1.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来校攻读研究生最低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二等奖(10000元);
2.如该生绩点排名本专业前10%且还具有以下成果之一:①在录取前两年内(录取前两年的9月1日起至录取当年的8月31日止,下同)以第一作者在我校理工科二类B或人文社科三类B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所录取专业领域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②获得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三大科创竞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三);③个人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则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0元)。
3.符合以上一等奖中的非成果要求,且在录取前两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我校理工科一类B或人文社科二类B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所录取专业领域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则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0000元)。
4.符合一等奖中的非成果要求,且在录取前两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我校理工科一类A或人文社科二类A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所录取专业领域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则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承志英才奖(80000元)。
(二)培养方面
取得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华侨大学在读优秀本科生,允许跟班修读除公共课之外的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
1.跟班修读审批程序
凡符合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条件且有跟班修读愿望的人员,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或研究生课程开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跟班修读申请表》(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培养相关),提交到培养单位或课程开设单位,经培养单位或课程开设单位审核,研究生院批准。跟班修读申请必须在课程开设前两周审核批准完毕,通过后方可跟班修读相应研究生课程。
2.跟班修读课程费用
不收取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费用。
3.跟班修读课程学分认定
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经考核合格后,且所修课程与修读人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所属课程相同或相近,跟班修读课程与对应课程的学分可以承认。跟班修读课程学分认定由修读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成绩认定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院批准。
跟读生的学习方式与管理办法与在籍研究生相同,但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应在其被正式录取后方可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2021年9月4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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