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历验证: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6.其他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点要求的其它确认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仅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完成网上缴费或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3.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和调剂
1.复试和调剂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文件。
2.所有类型的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加试科目),入学后补修相关专业本科核心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报考学院确定是否加试。
5.经学校研究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录取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7.各类政策性考生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线,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名单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九、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5800—6000元不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6000—7000元不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6000—20000元不等。各专业学费标准见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
(二)奖助情况
1.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新农大研发〔2021〕5号)执行。
类别
标准与比例(每年动态调整)
博士生
硕士生
国家奖学金
3万元/生/年,5%
2万元/生/年,3.5%
国家助学金
1.3万元/生/年,100%
0.6万元/生/年,100%
自治区奖学金
1.5万元/生/年,10%
1万元/生/年,10%
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0.55万元/生/年,40%
0.35万元/生/年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线,40%
学校奖学金
1万元/生/年,20%
0.5万元/生/年,20%
学校学业奖学金
0.3万元/生/年,60%
0.2万元/生/年,60%
注:评选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且自治区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不可兼得;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具体评选以学校当年通知为准。
2.三助一辅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对于适合以助研、助教方式进行科研训练的学科,我校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工作,根据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导师给予研究生3000—15000元/年津贴补助。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单位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时长为每周至少4个半天,岗位津贴每月不低于1000元。
3.荣誉称号专项奖励
我校设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校级荣誉专项奖励,用于奖励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学术(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集体与个人,奖励以荣誉为主。
4.研究生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受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研究生,资助额度为300—3000元/人/次,视具体情况核定。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招生工作信息。
(三)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研究生导师信息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
(六)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在老满城校区(校本部)学习及住宿,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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