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
第五批招聘公告(绵阳场)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就在绵阳市举行事业单位第五批招聘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52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绵阳法考培训,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第五批招聘公告(绵阳场),取消考生引进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定向、委托培养的或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9日上午12:00。
3.初评通知书打印: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4.综合初评时间:2023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初评通知书)。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名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报名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2.填报信息。报名者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报名者须如实、准确填报以下信息:
(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1寸(无底色要求,大小介于5kb—30kb之间);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等: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②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提供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③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规定学制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
(6)其它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2-7项,需合并处理成一个.pdf文档并作为附件上传,大小在300k—4M之间。
报名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承担。
提示:报名者填写《报名审核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名者填写《报名审核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招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照片审核由市属招聘单位或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报名者请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9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填报其他岗位绵阳法考培训,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3年12月8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打印初评通知书。资格初审通过、照片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初评通知书(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初评通知书而影响测评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者须认真核查初评通知书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测评规则,按要求准备测评用品。
提示:报名者在网络报名和打印初评通知书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
四、综合初评
综合初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初评通知书》。综合初评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名者当天持本人初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初评,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初评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综合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测评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评人员;低于1:5的,以实际人数进入综合测评阶段。综合初评成绩不计入考核最终成绩。
五、资格复审
综合测评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考核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名者带好相应的报名材料。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重点考察报名者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2-5名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即考核最终成绩。
预计2023年12月16日-17日开展,具体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3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八、体检、政审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政审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告信息造成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岗位定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四)安居补助。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五)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六)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七)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十二、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绵阳市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核培训、兜售的有关资料,或承诺“内部指标”“考核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临沂法考辅导班,市直事业编!临沂 引进公告(45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6000余人、成人本专科教育学生20000余人,拥有罗庄校区、经开区校区2个校区临沂法考辅导班,校舍总建筑面积约30.87万平方米、资产总值7.94亿元,占地1000亩的高都校区和占地750亩的郯城校区正在建设中。学校开设13大类49个三年制高职专业,24个三二连读高职专业、2个贯通本科专业,形成“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硕士400余人。
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试点院校,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
二、引进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2月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四、引进待遇
1、除享受国家和省、市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安家费、岗位人才绩效、科研配套经费等方面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从优确定相关待遇。参照待遇如下:
层次
待
遇
安家费
首次聘期
人才绩效
科研启动经费
科研配套经费
及成果奖励
第一类人才
80-120万
3000-5000元/月
30-100万
按照学校《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和配套办法》执行。
第二类人才
A类博士
30万
3000元/月
10-100万
B类博士
20万
2000元/月
10-50万
C类博士
5万
1000元/月
10-50万
D类博士
在辅导员岗位工作的享受辅导员津贴
注: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聘期5年;可参与校内奖励性绩效分配。以上待遇作为参考,优秀人员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从优确定相关待遇,具体待遇面议。以上人才须全职到岗且人事关系需转入我校,应符合省市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条件,具体待遇以人事手续完成后签订协议为准。
2、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1+N”政策),享受临沂市相关规定待遇。学校可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沂蒙惠才卡”、“山东惠才卡”),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交通、旅游、健身、休假疗养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3、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下载并如实填写《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学校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具体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临沂法考辅导班,市直事业编!临沂 引进公告(45人),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临沂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临沂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临沂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临沂职业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引进单位无关。
3、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和《临沂职业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1+N”政策)执行。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临沂职业学院组织部
附件:1.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2.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临沂职业学院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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