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考培训班,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4人,详见《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1.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2.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学校教育发展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4人,详见《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 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5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及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泉州市教育局商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70分。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合格线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泉州法考培训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泉州法考培训班,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才福利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具体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

(七)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 -,。

附件:1.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泉州市直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4.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0日

法考 大同培训班,重磅!大同市公开遴选公务员68名!15日起开始报名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2019年我市市直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68名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24:00

报名网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大同党建网

大同市政府网

2019年大同市市直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大同市市直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共68个(含选调生专门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

具体遴选人数及职位设置情况详见附表。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

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遴选职位相应要求的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山西省2016年以前考录的选调生且服务期满3年的,既可报考选调生专门职位,也可报考遴选职位。选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不作要求。

报名资格条件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6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大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大同党建网()

大同市政府网()

《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由大同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24:00,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考者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填写的《山西省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9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6月19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6月19日24:00至6月20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遴选要求职位报考人数达到遴选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遴选计划人数,使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到3:1;如遴选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9:00至14: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9:00至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9年6月26日20:00前查询。报考职位被取消,考生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职位改报结束后,不达最低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核减计划。

(四)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6月21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7月3日至6日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测试时间:7月6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在大同市设置考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可于2019年7月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在大同党建网()发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说明(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选调生须由服务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印章对选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大同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及(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工作要完善保密和监督措施,切实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机构应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回避规定。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条件的拟任职人员,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大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大同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35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351-、

大同市公务员局

2019年6月14日

—END—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echan.xtucq.com/zaizhikaoyan/fakao/199045.html

(0)
上一篇 2024年7月14日 下午12:12
下一篇 2024年7月14日 下午2:05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资深顾问

邮件:xtucq520@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乡土传情微信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