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即财年的第11个月)美国职业移民排期表如期公布,随兆龙一起看下最新进展吧(图为表A)
➡EB1类别为2022年11月1日
➡EB2包含NIW为2020年3月1日
➡EB3为2020年9月1日
➡EW3为2017年1月1日
➡EB5非保留名额项目为2015年12月15日
➡签证预留项目中农村/高失业区/基建项目继续为C无排期状态
美国移民中人才备受青睐
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NIW国家利益豁免是现在美国在全球范围引进各领域优秀专业人才的主要方式美国投资移民的排期,2024财年第11个月美国职业移民排期表公布,也是顶级人才规划美国移民的不二之选。
大家会忽视这两个项目的主要根源在于对项目缺少专业理解,首先是对美国相关法规理解的不透彻,其次是对自己的成就很轻易就下了“不够优秀”的结论,事实上这两个项目的审核标准是很难一概而论的。
首先,申请条件来看,EB-1A/NIW虽然提出了许多看似高不可攀的条件,但是从兆龙移民过往成功案例综合分析来看,美国人才类项目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简单的成就数量堆积,相反对于申请人的“细分领域定位”以及对于“独特亮点展示”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此外,申请人的专业成就如何在美国发挥作用、影响行业技术革新、推动经济发展等,也是美国移民官非常看重的。
所以,如何在有限的资料中展示申请人对于美国是不可或缺的人才美国投资移民的排期,是美国人才移民项目中的重中之重,就这一点来看,每一位申请人都有着非常大的主观发挥空间。
其次,从办理流程来看,EB-1A/NIW也算是拥有特权的那一类,能够免除劳工证申请,这意味着无需美国本土雇主企业配合、不用经过美国劳工部认可,要知道一般美国雇主类项目,如EB-2、EB-3等都需要证明在美国本土找不到适合雇员才可以。
最后,从身份结果来看,EB-1A/NIW都是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的,以小家庭为单位,配偶与21周岁以下子女可一同获得身份,含金量十足。
境外 移民,申请美国绿卡方式: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介绍
申请美国移民,获得美国绿卡就成功了一大半,也是成成为美国公民的必经之路,依照美国移民归化法,取得美国绿卡的4种途径,既最常见的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以及非常比较少的抽签移民和政治庇护移民。接下来欧美通为大家总结了申请获得美国绿卡的几种方式,以最常见的的亲属移民与职业移民方式介绍,帮助想要移民美国的申请人梳理清楚思路。
一、申请美国绿卡方式:亲属移民
申请美国亲属移民前提是必须有亲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且愿意为你提出绿卡申请。但是持有美国护照的公民和绿卡持有人可以亲属移民的对象有所区别:
美国公民:可为父、母、配偶、未婚或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提出绿卡申请
绿卡持有人:可为配偶、未婚子女提出绿卡申请
1、亲属移民分为
(1) 直系亲属:无名额限制
每年核发的签证数额不受限制,无须排队境外 移民,申请美国绿卡方式: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介绍,仅需等待移民局处理时间,因此速度最快。
直系亲属的身分包含:
美国公民的配偶
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美国公民的未满21岁未婚子女
(2)优先类亲属:有配额排期限制
按照亲属关系远近,可细分为四类优先级(FB-1 ~ FB-4),每个优先类别每年皆配有固定名额,因此取得速度不一定。优先类别越高则能越缓存得绿卡申请资格。当该优先类别的名额用完时,就要等待明年额度,亦即俗称的排期;若上一优先类别的名额有剩,则会转入下一优先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四类优先级为:
FB-1第一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FB-2第二类优先:
─ FB-2(a)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
─ FB-2(b) 绿卡持有人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FB-3第三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已婚子女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FB-4第四类优先: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2、美国亲属移民的几点注意:
申请人须年满21岁,且须出示经济能力书面担保(或其他家人辅助证明)。
美国公民只能为自己父母申请绿卡,公婆或岳父母不行。绿卡持有人则无法为父母申请。
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是可申请移民的最远亲属关系,排期也最长(约10年),而叔伯姑舅等近亲则是不能申请绿卡的。
若受益人当初是持观光签入境美国,建议入境约3个月后再进行绿卡申请,申请时即使I-94以过期也没有关系,不会有罚款发生。
一、申请美国绿卡方式: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是以职业为诉求申请美国移民,分为五大类(EB-1 ~ EB-5),而每一类又再细分为不同职业类别。有些是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有些则须由美国雇主为你提出移民申请。(申请人:美国雇主或想要绿卡的你,受益人:想要绿卡的你)
美国职业移民的五大类: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具特殊能力之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及跨国经理人
第二优先│EB-2专业/技术人才:高等学历或拥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
第三优先│EB-3技术/非技术劳工: 技术性劳工、专业人士与其它合格劳工
第四优先│EB-4特殊人员移民:特殊种类职业移民,如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就业创造移民
1、EB-1杰出人才
EB-1最大优势在于无需提出劳工证(PERM/ LC,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大幅缩短时间。
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另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的签证配额,都会用于EB-1移民。
根据过往统计,EB-1移民人数很少,签证配额不曾用完过,因此无须排队等待签证配额。
申请通过速度最快,约6个月左右(甚至更快)。
EB-1可细分为三种分类:
─ EB-1(a)专业领域杰出人才
条件较严苛,受益人须证明自己在其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如获得国家大奖、显著贡献、在主要刊物发表学术文章等),且希望未来能将此专业贡献于美国,如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领域。
申请时无须在美有具体工作职位,但申请批准后,受益人须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工作。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也无需要美国雇主支持。
─ 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
受益人须在某特定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且享有声誉或获得国际认可。
受益人须拥有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教学经验。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但须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 EB-1(c )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
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端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
过去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且受益人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方能帮L-1持有人或海外公司主管申请。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但须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2、EB-2专业/技术人才 (PERM / NIW申请)
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EB-1剩余名额会用于此。
受益人须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拥有学士学位与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在有美国雇主支持的情况下,透过征人活动找不到恰当美国人来做此份工作,则可透过EB-2方式提出绿卡申请。
需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和劳工证(PERM),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以下例外情况无须申请劳工证,亦可用EB-2申请绿卡:
(1)获得基于国家利益的豁免(NIW):受益人自行提交I-140,在EB-2中广泛被使用。(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2)满足 A 申请条件( A 是用来指导移民局批准劳工证的申请。表A第一组包括理疗师和护士,第二组包括在科学和艺术方面有特殊技能的人士。)
(3)符合Labor Pilot 规定(劳工部制定的劳工市场消息计划,当中列出劳动力短缺的10项职业境外 移民,若申请人的职业属于这些短缺职业时,则其劳工证就应获得批准。)
EB-2申请速度较快,但仍需视出生地而定。中国大陆、印度及墨西哥出生的外籍人士从申请到批准大约需要2至3年时间,其他地方出生的申请人约需几个月至1年左右 (曾有台湾出生者5个月就获得批准)。
3、EB-3技术/非技术劳工 (PERM申请)
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EB-1和EB-2的剩余名额会用于此。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熟练工人( ):受益人须能胜任至少需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比如建筑,法律,医学,工程学,和教育行业。
非熟练工人( ):受益人能胜任不需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名额数不得超过10,000个。
受益人若不符EB-2的学经历要求,但有美国雇主支持的情况下,且透过征人活动找不到合适美国人来做这份工作, 则可通过EB-3方式提出绿卡申请。
大部分只有大学学位,或无学位只有工作经验,或无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都可提出EB-3申请。
需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和劳工证(PERM),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以下例外情况无须申请劳工证(PERM),亦可透过EB-3申请绿卡:
(1)满足 A 申请条件( A 是用来指导移民局批准劳工证的申请。表A第一组包括理疗师和护士,第二组包括在科学和艺术方面有特殊技能的人士。)
(1)符合Labor Pilot 规定(劳工部制定的劳工市场消息计划,当中列出劳动力短缺的10项职业,若申请人的职业属于这些短缺职业时,则其劳工证就应获得批准。)
EB-3申请时间会比EB-2长一点,约需近1年至5年以上时间才能申请I-485、工卡与返美证(视出生地而定)。
4、EB-4特殊人员移民
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EB-4受益人须要获得I-360申请的批准,但美国政府的海外雇员则是使用DS-1884申请。
EB-4的几种具体情况:
宗教工作人员(如牧师等)
美国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员
前巴拿马运河公司工作人员
国际组织退休工作人员
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家属
美国军队成员等
5、EB-5投资移民
作为美国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类别的EB-5投资移民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资本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来刺激美国经济。每位投资者对美国政府批准的相关商业企业项目进行必要投资,且能创造10个本地就业岗位,投资者及其家人就有资格成为美国永久居民。EB-5投资移民签证配额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
美国EB-5投资移民资格条件制定比较宽松,无需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和语言能力,只要证明投资资金来源是合法取得的即可。投资人本人及其配偶,以及所有在递交I-526申请表时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均有权获得绿卡。领养的子女也可算作家庭成员,但是需要提供明确的领养证据。
2022年3月拜登总统签署了最新的EB-5法案,目标就业区和基建项目需投资80万美金,非目标就业区项目需投资105万美金,区域中心授权恢复有效至2027年.
1、签证预留:EB-5每年配额在1万张左右,新政对于乡村地区、城市高失业地区和基建项目分别给予20%、10%和2%的签证预留,其中乡村地区项目优先审理。签证预留配额若在当年未用完,则在下一财年继续预留。2、新政新审:新法下递交的申请得到优先审理,不受管道内积压影响。目前三类签证预留项目均为免排期状态,意味着新政下申请人无需经历漫长的排期等待。
6、美国职业移民对比
须靠雇主申请:EB-1(b)、EB-2、EB-3
可自己申请:EB-1、EB-2 (NIW)、EB-4、EB-5
大部分的台湾留学生与旅美工作的人是以 EB-2 或 EB-3 去申请绿卡资格。
通过工作去申请绿卡的关键在于雇主意愿与公司稳定性:
(1)若没有雇主愿意担保,你就无法申请绿卡,除非你是属于EB-1、EB-2 (NIW)、EB-4、EB-5就可以自行申请免雇主担保。
(2)当你提出绿卡申请后,该期间到提出 I-485 调整身分之间是不可更换雇主(特殊状况除外),就算转换雇主也必须要优于原雇主开出的条件。
无论是走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第一步骤皆是申请人为受益人提出绿卡资格申请(I-130外籍亲属之家庭移民申请 /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部分职业移民情况除外,请参考下方说明),接着就是受益人在美国境内进行身分调整(I-485),或是受益人在境外美国使馆申请移民签证( – CP),再入境美国进行身分调整。(有些移民申请(I-130/I-140)是可与身份调整申请(I-485)申请同时递件)。
总结来说通过亲属移民、职业移民或其他途径取得美国绿卡,基本上都会依优先制度 ( )按类别分类,订有特定签证的配额与顺序排期。无论何种方式移民,等待时间有可能长也可能短,有些国家排期长、有些国家排期短,都与移民配合与需求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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