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二、【招生专业】
(一)公共课
1、公共学位课:英语、习近平法治思想;
2、学位基础课: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
3、论文写作与指导。
(二)专业课
专业(编码)
学位专业课
专业选修课
培养方案
经济法学01
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竞争法学、金融法学
公司法前沿理论、房地产法学、破产法学、经济法专题讲座、财税法学、消费者法、法务会计、审计法、纳税筹划、信托法、证券法
经济法学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02
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权(含合同法)、商法(公司与证券法)
婚姻家庭法、侵权法、破产与重整法、电子商务法、保险法、信托法、民法前沿问题研讨、商法前沿问题研讨
民商法学培养方案
刑法学03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论文写作与指导
刑法前沿专题、刑法学方法论、刑法学案例研讨、国际刑法、比较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政策学
刑法学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法学04
知识产权法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知识产权前沿、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分析、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及其防范 、知识产权专题研究、知识产权运营、侵权法
知识产权法学培养方案
宪法与行政法学05
中国宪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
港澳基本法、国家赔偿法、国家监察法、立法法、社会热点问题的行政法分析、宪法学前沿问题研究、行政程序法
宪法与行政法学培养方案
社会法学06
社会法基础理论、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卫生法和慈善法学
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反歧视与特殊群体保护法、社会法学名著导读与论文写作、劳动法案例分析、法社会学、全球卫生法、退役军人保障法
社会法学培养方案
刑事诉讼法学07
刑事诉讼法学总论、刑事程序论、证据法学、刑事诉讼实务
外国刑事诉讼法、律师学、刑事辩护与代理、侦查学、刑事诉讼国际准则、行政法学、监察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培养方案
民事诉讼法学08
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执行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证据法、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程序、公证与调解制度、破产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
民事诉讼法学培养方案
三、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 三 年。
2、采用面授和网络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
3、每年招生总计划1500人。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专科学历及本科无学士学位者不可以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但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学员结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3、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
五、考试(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院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六、教学特色:
1、加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的辅导课程,提升学员通过考试的能力。
为了提高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以下简称国考)通过率,我院在第一学年(36周)安排国考考前辅导课程,共288学时。英语144学时,由我校外国语学院的师资团队承担;法学综合144学时,由全校的师资团队承担,并采用了更适合在职人员的少量、多频次的授课方式。
2、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程,提升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
在第二学年开设专门的论文写作与指导课。在全部学位课授课结束后,学员在4门学位课授课教师中选择一位作为学位课论文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进行8学时的专项指导。并由各专业的资深硕导对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要件、本专业近几年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8学时的专项解读,为学员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提供专业指导和参考思路。通过以上论文写作专项训练,使学生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助力学员更好的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3、小班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班主任为班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级文化建设及学业氛围营造,由班主任定期跟进每位学员的学习进度。
通过以上各环节,最终实现全面提高学员申硕率的培养目标。
七、申硕条件及流程
(一)申硕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一般认定标准为:公开发表一篇不低于3000字的法学专业论文)。
3、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
4、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考试。
5、完成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考核),修满相应学分,获得结业证书。
6、申请人自资审之日起五年之内通过国考和完成答辩;且最后一个学分获得之日起一年半之内完成答辩;上述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二)申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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