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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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1)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位考生,2021年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将陆续开始。华慧考研将为大学提供2021年各大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专业目录、考研参考书目,硕士招生考试大纲等招生讯息与考研资料。

如对考研备考有任何疑问,华慧考研还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中国科学院大学历年考研真题、部分考研院校专业课真题以及其他考研备考资料。如有需要,请大家关注华慧考研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研官方电话(QQ同步).

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我校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获评A类学科总数为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

2021年,我校共有16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及20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约4400人(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000人)。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gt;公开)。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品德良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按以上(3)或(4)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7)我校不接受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7.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联合考试)的,报考条件详见报考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年招生简章。

(三)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及2021年援藏计划硕士生招生简章。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根据我校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完成填报志愿、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考试(不含援藏计划)和我校艺术学院美术学(代码:)专业的考生应选择中国人民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北京户籍考生网上确认前必须上传户口本信息页扫描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非北京户籍考生必须上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扫描件及2020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的记录,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具体采取哪种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以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势、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的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请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2021年硕士专业目录或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报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初试考核。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21年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

2021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报考学院网站。

4.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1年3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报考学院网站。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5.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复试内容

(1)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①专业综合课(100分)

②外语(50分)

③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④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以报考学院公布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年招生简章为准。

7.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根据我校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等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三)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应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及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并按照调剂公告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办学地点包含北京中关村校区和苏州校区,国际学院和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地点在苏州校区,其他专业学位和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生培养地点在北京中关村校区。

我校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可为全日制学生安排住宿,不为非全日制考生安排宿舍。各专业学习形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九、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有关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规章制度”下“在校培养”专栏查阅学业奖学金介绍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2021年,我校哲学院、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实行硕博直通研究生培养模式,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

(五)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同等学力,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方便广大考研学子更好的了解人大,凯程艾老师为大家整理总结了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到广大考研学子。祝愿2019考研学子顺利考上研究生。

亲情提示:篇幅有点长,请耐心看完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排名第 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 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2018年,我校共有163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及18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约4300人(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000人)。实际招生规模需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

二、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及援藏计划硕士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有关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关于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流程的说明》。

三、报名程序

推荐免试硕士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内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除推荐免试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统考及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代码:)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援藏计划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报名公告”。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点,否则将不能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 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书证明原件以及报考点公告中要求的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同等学力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同等学力,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请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同等学力,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复试内容如下。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5)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复试内容以各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对不符合报考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八、学习年限

(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实行硕博直通(连读)的哲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习年限详见相应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九、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有关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奖助办法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管理”专栏介绍各类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的管理实施细则,详情见专栏介绍。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调剂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2018年,我校哲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实行硕博直通研究生培养模式,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

(五)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特别注意,应届毕业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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