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
普通计划指标
()
数学
全日制
18
()
物理学
全日制
13
()
应用统计
全日制
27
()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11
(二)复试分数线
详见网址:
三、复试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严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非应届生);
③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非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初试准考证;
⑤个人简历(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及成绩单、工作经历、科研经历等)、支撑材料(如论文原文,项目书,成绩单(加盖公章),证书等)等。(仅限提交1个PDF文件到邮箱:);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
审查地点:地大东区教学综合楼A1504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此项满分一般为100分。
数学专业:概率论(50分)+ 常微分方程(50分)。
物理学专业:高等数学(100分)。
应用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00分)。
材料与化工:普通物理(100分)。
2.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能力、创新潜质和能力、外语能力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面试一般包括考生自述、考生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交流、专家评分等环节,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基本复试流程为:考生进入考场后先进行英语自我介绍;然后抽题并现场答题,每名考生需抽取至少一道面试问答题目,按照要求现场做答;面试评委自由提问,考生根据提问准确回答。
3.复试评分细则
面试主要考核的各部分分值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综合能力
学科了解
英语能力
创新能力
表达能力
30分
30分
20分
10分
10分
说明:评委主要通过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和考生现场表现来判断。其中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处理解决问题能力、反应能力以及未来发展潜力;学科了解包括大学期间成绩、大学期间专业课程相关的竞赛获奖情况以及对考研方向选择的了解;英语能力包括通过国家四、六级情况和英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包括大学期间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情况以及参加各类创新型竞赛获奖情况;表达能力包括现场回答专家提问时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表达能力。
(三)复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东区教学综合楼A102、A104、A108、A110
面试时间:3月31日全天
面试地点:东区教学综合楼A405、A406、A408、A409、A410、A411、A412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复试费用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本校生也必须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六)复试体检
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录取规则
1.总成绩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录取规则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中国地质大学在职本科,数学与物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中国地质大学在职本科,我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3.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4.录取类别
①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委培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拟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形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无定向单位仅定向到地区))定向考生转人事档案。
5.学习方式
①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②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6.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奖助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环国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室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实验室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
普通计划指标
地调局联培指标
()
地质学
全日制
()
化学
全日制
()
生物学
全日制
()
环境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
资源与环境
全日制
(二)复试分数线
详见网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环国重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中国地质大学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复试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历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初试准考证;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1份(见附件);
同时请考生于3月24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我室招生邮箱。
1. 个人简历及本科成绩单(使用我室个人简历模板或自行设计,所有内容合并至一个PDF文件),简历上不得包含电话、邮箱等任何形式个人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涉嫌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2. 其他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含毕业设计简况、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首页)、专著、译著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科研(教研)项目立项审批表等证明材料,按个人简历中成果信息顺序,合并至另一个PDF文件。
⑤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8:00-9:00
审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未来城校区公教1-118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我室将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强化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专业课笔试。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此项满分一般为100分。
复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复试科目
地质学
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地球生物学、沉积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地质学基础
化学
分析化学、地球生物学新技术与新方法
无机化学
生物学
地质微生物学、环境微生物学
遗传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地球化学、地下水污染与防治
环境综合
资源与环境
环境工程
环境综合
地质工程
普通地质学
地质工程(中国地调局联培)
普通地质学
2.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能力、创新潜质和能力、外语能力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面试包括考试自述、考生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交流、专家评分环节,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核的各部分分值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英语听说能力: 30分
专业基本理论与方法、创新能力: 60分
综合素质: 10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笔试,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面试,2023年3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复试地点:笔试,中国地质大学未来城校区公教1-118;面试,中国地质大学未来城校区公教1-119。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
(五)复试费用
根据物价文件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
(六)复试体检
复试期间不组织开展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录取规则
1.总成绩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录取规则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②校园开放日优秀及合格的考生,以及获得研究生“创新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一志愿报考我室,报考专业与申请专业一致,且初试成绩达到我室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③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④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室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⑤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同步确定联合培养导师。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4.录取类别
①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委培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拟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形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无定向单位仅定向到地区))定向考生转人事档案。
5.学习方式
①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②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环国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6.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奖助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
中国地质大学在职本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逐步完善博士生招考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中地大研发【2020】43号),计算机学院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报名对象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双证硕士毕业生(含应届、往届)。应届生须修满硕士全部课程并成绩优良,往届生须满足硕士学位论文综合评定等级良及以上。同时,须满足硕士毕业于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或境外一流大学,或境外一流学科,或所学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含B-)及以上;
(三)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外语能力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或IELTS≥6.0或TOEFL≥8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英文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且翻译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五)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T4及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者将优先考虑录取;
(六)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籍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②已获硕士学位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WSK等)。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9)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背景评估
1.学院成立至少由3名专家(报考导师不参与评估)组成的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根据学院制定的背景评估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背景评估成绩为百分制。
2.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研究生工作)公布。
3.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学科专业考核
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中国地质大学在职本科,给出百分制成绩。
(三)综合面试考核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可含报考导师)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由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可采取PPT汇报或现场答辩的方式,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学院制定综合面试考核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综合面试考核主要是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阶段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外国语水平考核占20%中国地质大学在职本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综合素质考核占80%,外国语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及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外国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口语表达能力、专业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采用面试互动问答方式。
3.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具体安排以计算机学院官网(通知公告-研究生工作)公布的通知为准。
四、录取和信息公开
1.学院根据考生背景评估评价结果、学科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计算机学院官网(通知公告-研究生工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1.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2.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毕业时可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已获硕士学位者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六、学费和奖助
学费:全日制非定向10000元/生.年,全日制定向28000元/生.年。
奖助:参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地大校办发〔2018〕33号)。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招生单位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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