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林婧 姜晓蓉 薛文春 周琳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文简称新职教法)本月正式实施。职业教育覆盖人群广浙江工业大学同等学力,与经济社会的关联密切,这次又是职教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首次大修,因此广受社会关注。
新职教法最明显变化是什么?职业教育面临哪些新的机遇?浙江的职业教育探索,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如何发挥更大推动作用?记者走进学校和相关管理部门,走访师生、家长、专家,从中寻找答案。
打破职教学历的天花板
“新职教法修订通过后,最被关注的是普职选择问题。”一位中职校长告诉记者。
长久以来,不少人对职业教育有着“低人一等”的刻板印象。普职选择问题的背后,隐藏着学生和家长的忧虑:选择职业教育是否会早早给自己盖上发展的天花板?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职业教育的文凭还拿得出手吗?
加快打通职业教育本科层次人才培养通道,扩大办学规模——这样的呼吁近年越来越多。新职教法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表明,高职不再是职教生学校教育的终点,本科及以上层次院校大门将为职教学生打开。新职教法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困扰职教生多年的学历天花板被打破。
事实上,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下文简称中本一体化)在浙江已开展4年,部分专业成了“香饽饽”,分数线甚至超过了一些重点高中。
“现在回想起来,初中毕业选择中本一体化,最终进入理想的大学,是一条适合我的道路。”金洋洋是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和浙江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联合培养的第一批中本一体化学生。4年前,一心想当幼儿园老师的金洋洋在家人的支持下考进人民职校。除了文化课,她还要学习钢琴、画画、舞蹈、声乐等艺术技能课程。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刘宝根兼任一个中本班的班主任。他告诉记者,中本一体化不仅注重学历的衔接,更需要人才培养的一体化设计。浙师大幼教学院从中职开始就深度介入学生的培养浙江工业大学同等学力,浙江迎来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春天:新职教法打开新通道,将中本一体化“3+4”(中职学制3年,本科学制4年)进行整体规划、整合设计,在中职阶段注重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素养筑基,在本科阶段注重实践、反思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考虑到学前教育专业的特点,我们还建议学校开设营养师、保育师等项目化学习课程。此外,每学期都要安排3到5天到对口幼儿园实践,让学生对职业有更加直观的感受。”刘宝根说。
除了中本一体化,更多学生是通过中高职一体化5年制人才培养模式进入高校。记者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了解到,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等长学制培养近年来渐成趋势,今年长学制计划招收初中毕业生66132人,比去年增长10%以上。今后浙江还将持续扩大长学制的招生比例,到2025年,全省长学制培养招生占中职招生比例将达到40%以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吴翔阳分析,多岗位综合性人才和复杂工艺技能人才日益吃香,同时,定制化服务型企业越来越多,具有现场技术处置能力、场景性应用开发等高水平的技术人才也愈发紧俏,需要长学制的培养来弥补部分学生在综合素质、技术处置能力等方面的短板。“这是职业教育对现代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作出的及时反馈。”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按照国家部署,畅通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通道,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扩大面向中职招生规模,让职业教育的升学通道更加畅通。
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办学
新职教法中,有一处变化值得关注——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以前的“产教结合”。
“结合”到“融合”,一字之变,更强调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密切相关度,强调让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步调一致,这就离不开行业和企业的参与。推动全面融合,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这正是新职教法的亮点之一。这些方面,浙江一直在探索。
离迈入大三还有3个多月,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工程学院2020级学生黄俊岳就已经拿到了汽车紧固件国内龙头企业的“预定岗位”。他将自己的这次幸运经历归功于学校全新的实训模式探索。
去年7月,由浙南产业集聚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裕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共建的浙南先进装备制造业产教融合省级示范基地在温州揭牌。其中的浙南数智造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内,企业提供的一台台崭新的进口高端数控机床依次排开。作为第一批走入实训基地的学生,黄俊岳又惊又喜:“同样都是钳工实训,学校里用的教学设备,主要是验证课本的知识,可到了企业用生产设备实训时,我们才真正感觉到是一名‘技术学徒’。”
政校企三方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让企业车间成了教学课堂。浙江裕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孔洪奎说,参与共建基地有助于企业发展。这批参加过系统实训的学生高度匹配企业需求,企业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孔洪奎认为,接下来会有更多的惠企政策出台,能够让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在企业扎根。
近年来,不少职业院校还在积极探索更紧密的校企合作路径。
“新职教法坚持多元办学,而且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办学,落实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这更加鼓舞了我们办好混合所有制汽车学院的信心。”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笛威金桥汽车工程学院院长金建华告诉记者,笛威金桥汽车工程学院成立于2017年,是由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市欧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办学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起步不久,学院一度面临如何保障企业利益、如何认定企业驻校教师身份和薪酬等难题。
为此,学校和两家企业共同成立了台州笛威金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把相关资产注入公司。校企三方资产独立、产权明晰,又能利用公司运作的灵活性解决一系列管理问题并提供相应服务。例如,企业驻校教师可全部作为公司员工,学校以劳务费的形式向公司支付企业驻校教师的工资。在这种模式下,学校和企业深度捆绑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资源混合使用。
2017年,珠海市欧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晓松和其他4位同事来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企业驻校教师,与在编教师共同开展学生管理、课程教学、教材编写等工作。刘晓松拿出一本《汽车电气设备结构原理与检修(配实训工单)》介绍,这本由校企双方教师共同出版的教材,入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企业驻校教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学校按照与企业序列相对应的职称职务确定标准、同工同酬。”金建华补充介绍,人员和资产的真正融合让学院育人实现准确的工学对接,促进了学生优质就业。2020年和2021年,笛威金桥汽车工程学院连续两届毕业生就业率100%。
新职教法鼓励产教深度融合,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可有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2019年,浙江发改委等8个部门推出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一批产教融合联盟、示范基地、试点企业、工程项目、协同育人项目)建设重要举措。2020年底,全省13个产教融合联盟成立、20个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揭牌、106家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获批……浙江职业教育向着产教深度融合不断迈进。
职业培训贯穿发展周期
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新职业教育法确定了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原则,使职业培训贯穿劳动者职业发展的整个周期。
温州97后小伙陈德华不久前完成了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回炉班”的学习。他告诉记者,“回炉提升”前他是瑞安一家公司的一线操作工,工作内容单一、薪资待遇偏低,因此,他辞去工作报名参加了“回炉班”。
脱产学习的3个月,陈德华历历在目:“我在实训大楼里操作着最先进的工业机器人,还有技能操作‘大牛’手把手指导。我们的专业课老师是一位博士,他用丰富的理论知识帮助我弄懂了此前的一些难题。”
今年3月,在“回炉班”结业暨就业双选会上,陈德华被当地上市企业浙江宏昌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看中,年薪翻番,岗位也从一线操作岗提升到了工艺技术岗。“入职后还能享受人才引进政策,住房、子女就学都有了保障。”陈德华说。
陈德华“回炉提升”的经历,正是贴合新职教法愿景的范例之一。全周期培养人才正在兴起,新职教法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其发展。但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省教育厅开展的浙江省职业院校职业培训能力建设专项调研结果显示,2020年全省382所职业院校开展各类培训228.49万人次。然而,有的职业院校培训项目的针对性还不够强。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张剑峰坦言,当前培养周期长、技术含量高的技能人才尤为短缺。“我们需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为自身及上下游产业链培养、输送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人才。”
2020年6月,海天集团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成立校企共建的智能制造领域人才培养基地——海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了针对企业岗位特点、符合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等新要求,校企双方组建团队,制定了工业机器人运维工程师、数控机床安调工程师、注塑机操作维护工程师3个岗位职业能力标准,并开发了相应的产业技术课程。
海天塑机集团职员屈永明告诉记者,两年前,他成为首期海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双提升班”学员。除了技能实训课程和理论课程,他还要学习应用文写作、计算机编程、职业素养、企业文化等综合素质提升课程。
“‘双提升班’的人才培养目标不仅要提升技能,还要提升学历。学员在毕业时会得到大专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本证书。在返回海天重新上岗后,他们的薪资水平能够提升20%至3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郭华恬说。
在浙江工业大学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所长陈衍看来,职业教育是浙江扩中提低、增强人才造血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应当以就业为导向,切实有效解决就业问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职业教育摆入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浙江新闻+】
提升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刘晓
新职教法回应了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焦点问题。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成为改革的重要命题。在笔者眼中,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类型的一种,其适应性应以教育学范畴内的两大基本规律——社会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作为其出发点与落脚点。因此,要提升当代职业教育的适应性,离不开对构建技能型社会与普职融通的关注。
新职教法体现了对上述问题的呼应。一方面,新职教法立足现代经济发展的视角,面向技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推进学历证书及其它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现学历与技能的交叉贯通。同时进一步推行“职技融通”,全方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另一方面,新职教法立足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完善了普职融通,并重新审视“普职分流”,从原来的“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转变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新职教法的实施,为“十四五”和未来更长一段时间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系统的战略部署,描绘了构建技能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的蓝图,必将强力推动职业教育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征途。
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浙江海洋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浙江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以海洋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位于国家级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浙江省舟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占地两千余亩,现有10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是“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学校设有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省一流学科9个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浙江海洋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其中水产学科位列2018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第三、海洋科学学科位列第四;拥有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机械工程、数学、水利工程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程、农业、教育、旅游管理、药学5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并具有同等学历硕士学位授予权;设置4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优势、特色专业21个。
学校拥有双聘院士10人,国家级特聘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4人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入选浙江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51人才工程”等省级人才79人。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全国科学大会奖13项,其中近五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第一完成单位2项);建有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发掘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临港石油天然气储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海洋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建有西轩渔业科技岛;拥有2艘海洋科学考察船,其中“浙海科1号”船进入国家海洋考察船队序列。
引才信息
重点需求学科:海洋科学、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教育学等相关学科。具体需求信息详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9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
浙江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浙江海洋大学2019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应聘须知
应聘者请提交个人详细履历、学历学位及相关项目、成果等证明材料。
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如何理解和实现“共同富裕”
集理论之思,汇大家之言。《理论圆桌会》栏目,紧跟理论热点,关注理论动态。
本期主题:近日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如何理解和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如何理解共同富裕,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本期《理论圆桌会》推荐六篇文章,从多层面、多角度带您学习与理解。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张占斌撰文指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充分体现,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质要求。面对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新起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红线贯穿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
文章指出,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不是没有差别的同步富裕、同等富裕、一样富裕,不是劫富济贫,不是养懒人,不是城乡和地区差异彻底消失。而是通过共同努力、共同奋斗、共同发展来共同分享整个国家进步的成果,也就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富裕、逐步富裕。前提是鼓励勤劳创新致富,靠勤劳实干兴邦,靠勤劳实干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但最重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没有扎扎实实的发展成果,共同富裕就无从谈起。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了,物质财富的蛋糕做大才更好分配,也更有分配调整的回旋余地。
文章指出,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工程和一连串事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前进方向,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调动方方面面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构建目标明确、方向一致、相融相济、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共同富裕要兼备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撰文指出,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实现共同富裕?这两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我们或许可以先回答共同富裕不是什么。首先,共同富裕不是无差别地在结果上“均贫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目前,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已经被写进宪法,这决定了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我们都不会通过“削平”先富起来群体的财富来实现共同富裕,而是通过“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通过补齐社会低收入群体的“短板”,在增加社会总体财富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框架内实现共同富裕。
其次,共同富裕也不能只是依靠不断加重个人税赋负担、出台过多的社会政策、过多过高承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来实现。一方面,工资收入差距并非造成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过多过高承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将面临财政不可持续的挑战。北欧国家由于国土面积有限、人口稀少,其“高税收、高福利”的模式不具有普遍意义。同时即使在北欧福利国家,也已出现活力不足问题,跨国企业和资本外流影响了经济领域的“造富”能力。可以说,“高税收、高福利”不适应中国的特殊国情。进一步来讲,中国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路径应当主要基于中国丰富的经济社会实践及独特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在当代中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几个关键元素: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既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素,也是推动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三者缺一不可。
首先,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就包括:经济总量增强、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社会文化生态等协调发展,等等。经济总量增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为社会福利分配提供财税保障、为消费需求拉动的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其次,共享性是共同富裕的底色。共同富裕的共享性必须要体现“共同”“公平”“平等”等元素,但又要避免走入平均主义的歧路。在我国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在顶层设计上强化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通过制度创新使人民都有能力和机会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共享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最后,共同富裕的第三个关键要素是可持续性,包括发展的可持续和共享的可持续。发展的可持续性意味着发展要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共享的可持续性不能只依靠不断加重个人税赋负担、出台过多社会政策、过多过高承诺社会保障水平来实现。
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体现了富裕的全面性
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艾四林在谈及“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时撰文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逐渐呈现出新的面貌,特别是体现在自主性、全面性、协调性、和平性、包容性等方面。其中,在谈到“全面性”问题时指出,西方国家能够解决富裕问题,但是很难解决“共同”“全面”的问题,只能是实现一部分人富裕、少数人富裕,而多数人还是贫穷的,两极分化严重,这种情况并没有随着西方现代化进程而消除,反而有扩大之势。而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体现了富裕的全面性。按照党的共同富裕“路线图”,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可见,中国式现代化解决了西方现代化伴生的两极分化问题。而且,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
探索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道路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副院长厉克奥博联合撰文指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是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之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新的奋斗目标。
那么如何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道路?第一,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在实践中,将共同富裕狭义理解为解决收入差距的“唯收入论”,在认识上的误导性极大。因为从本质上讲,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发展绝不只是经济收入的提高,更本质和关键的是教育及健康水平、主观获得感等方面的提高。
第二,共同富裕既要提供平等发展机会,又要安抚和援助社会竞争失利的地区和人群。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是发展机会的平等并不能必然带来满意度的提升。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初始发展条件存在明显差距,不同社会个体的认知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健康水平等方面存在客观差距,因此要在机会平等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对社会竞争结果进行适当补偿的机制。
第三,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可塑性以及可改革度,避免僵化性,坚决防止掉入“福利陷阱”。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体制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度,能够随着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而动态调整。
第四,政府与市场同向发力,建设高效的共同富裕体制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政府与市场要同向发力,应该认真总结好宣传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共同富裕这一课题上,该原则同样适用。
特别值得强调的一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了大量的生产资料,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优势,也是未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林光彬撰文指出,党的十九大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党中央提出的又一个重要阶段性发展目标。2021年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庄严宣告:“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6月10日,党中央与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表明我国推进共同富裕正在加速。
林光彬认为,实现共同富裕,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全国上下、中央与地方、各行各业都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创新发展解决经济发展动力问题。促进收入增长、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是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的速度、效能和可持续性则依赖于发展的动力。
通过协调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协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必须树立协调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推动区域、城乡以及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之间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协调性。
通过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更高要求。
通过开放发展促进经济内外联动。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推动形成顺畅的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形成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更好地服务和引领世界经济发展。
通过共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全体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建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助推共同富裕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撰文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浙江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缩小收入差距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特别是赋予浙江建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的任务。
文章指出,共同富裕不是搞平均主义。推动共同富裕,需要有更多的中等收入群体。“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意见》提出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这对于实现“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积极进展”的目标有重要意义。在谋划这一行动计划中,要将中等收入群体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消费和产业结构升级、人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等的重要支撑,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橄榄形社会构建,积极为全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积累经验。
文章指出,要健全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收入水平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指标,也是衡量共同富裕的最重要指标。《意见》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2014年,浙江省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这些年来,浙江走出了一条“藏富于民”的特色道路。站在新的起点上,要拓宽居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健全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文章选自《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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