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院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为做好本次复试工作,以下内容请考生提前知晓:
一、关于复试时间
一志愿及第一轮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法学硕士3月27日、法律硕士3月28日-29日。
二、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必须先通过复试资格审查,才能参加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考生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准考证电子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已经于2月25日再次开通考生准考证下载)。
3.学生证照片(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供)。
4.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请参阅网址 。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盖章,应届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办理,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专升本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需盖章,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7.《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
8.《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扫描件(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党组织盖章,应届生到学院党组织盖章),格式详见附件一。
9.《复试登记表(新版)》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二。
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填写相关内容,手写签名后扫描件)。
以上1-7项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8-10项材料单独建立文档,一起放入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钉钉实名认证的号码)+复试材料提交”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大小为10M以内(具体格式可参考附件三),3月24日上午9: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另,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另行通知)。
三、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软硬件设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支架等。建议为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须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设备)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法学院暨法硕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考生须知,1部智能手机。手机需将电话设置为“免干扰模式”。
主机位为钉钉(请考生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更换手机号请务必联系报考学院更新),面向考生,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建议首选电脑+有线宽带或稳定流畅的WIFI)。
副机位(监考机位)为QQ软件,放于考生侧后方45度,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面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建议使用智能手机+4G/5G网络)。全程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主机位摄像头、话筒都打开;副机位,摄像头打开,开启静音状态。并关闭设备扬声器、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2.环境要求:复试场地要独立、无干扰、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
3.软件测试:网络远程考试采用钉钉和QQ软件,请考生务必提前下载并熟悉相关软件,复试前按学院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4.考生形象姿态要求: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座位与电脑之间距离以视频中能显示人体上半身和双手为宜。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
5.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四、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复试前统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四)并上交学院。
2.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严禁他人进出。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前,严禁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对外公布。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被录取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前学院将与考生进行模拟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调试好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要求,原则上要求在正式复试当天所在的场地、环境进行模拟连线测试。
4.复试当天,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钉钉和QQ远程面试系统,向面试秘书发送消息报到后耐心等待。面试秘书会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发起视频连线。正常视频连线后,面试秘书会再次进行身份验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按照要求,与面试秘书共同进行环境检查,并按学院要求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检查程序完成后,保持视频的连接状态,等待进入面试环节。
5.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复试纪律,确认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于视频范围内,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6.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状况,应保持冷静,立刻和学院电话联系,复试小组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研判。
7.对网络远程复试确实因客观条件所限,有硬件、软件上困难的考生应提前向学院说明情况,并根据学院建议解决问题。
8.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关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所有涉及金钱的事项,考生务必保持警惕。
10.各考生复试前应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我校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也请广大考生和我们一起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
有关考生连线测试、面试顺序、紧急联系人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复试钉钉群公告。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法硕中心
2021年3月22日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新版)
附件三: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提交文件夹(模板)
附件四: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纪律要求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硕士,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书记(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直接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1、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此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2、学院一志愿复试于3月29日开始,3月29日上午(9:00-12:00)到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综合楼846室报到;下午参加专业课笔试(13:30-15:30),考试地点为教学楼A楼(具体教室待定);3月30日上午9:00开始面试,预计面试时间为一天。
表1: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地点
3月29日
9:00-12:00
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综合楼846会议室
3月29日
13:30-15:30
专业课笔试
教学楼A楼,具体教室待定
3月30日
9:00-18:00
面试
管理楼,具体教室待定
(二)现场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防替考,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考中防作弊,做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以及我院实际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根据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24年实际上线考生数情况,金融全日制专硕复试比例按1:1.52组织复试;保险专硕复试比例按1:1.86组织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一般于4月15日之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
2.调剂程序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五)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3月29日报到期间(9:00-12:00),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纸质复试相关材料进一步审查。
2.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使用EMS寄到学院(以寄出时间为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楼851,喻老师,0571-)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硕士,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为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学院在专业学位招生选拔中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复试(面试)。
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笔试是对相关专业知识的考核,考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学院将加强各考核环节的管理工作,对面试各环节做详细记录,并对各位考生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七)成绩计算
①复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30%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②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百分制)*35%+(初试成绩/5)*65%。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将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开展巡查。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潮新闻客户端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
一、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工商管理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他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一)招生类别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设计、应用心理、工商管理及工程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202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57名(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0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867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5名。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为准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以2024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在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15人(专业不限),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2025年我校拟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二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署名前2,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版本为准)。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注: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取得推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启动,详情见学校研招网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国际中文教育外均可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浙江理工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和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建筑学专业建筑设计快题科目考试时间为4小时,在12月22日下午进行。
3.初试地点初试考场由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中下旬至4月初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和各学院硕士点复试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学校研招网复试相关通知。
六、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七、录取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以当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法律、应用心理、翻译、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艺术硕士(美术与书法、设计):12000元/生·年;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1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6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32500元;
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应用心理硕士():全程元/生(第一学年40000元/生,第二和第三学年每年30000元/生);
艺术硕士(设计):216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8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42500元;
工程管理硕士():全程78000元/生(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分三年收取,每年收取26000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二)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有完善的奖助服务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 学业奖学金
注:(1)面向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2)一志愿考生、推免生获一等奖学金,其他调剂志愿考生获二等奖学金。(3)具体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如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修订的,则参照最新修订办法执行。
4.岗位助学金
研究生可以通过兼职从事“三助一辅”工作(即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获得相应的岗位酬金。
5.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
学校积极鼓励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长(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可申请5000—40000元不等的资助。
6.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
学校每年规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在校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高级别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及获奖。其中高水平论文的奖励额度为500—15000元不等;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项的奖励;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最高可获10000元奖励,获奖个人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7.专项奖学金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包括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等多项由专业基金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校友个人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奖金额度2000—8000元不等。
九、培养所在校区
录取在理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录取在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康泰路8号)
十、其他
1.历年复试分数线、录取人数、导师信息等均可在我校研招网查询。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活动。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本招生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我校将对本章程进行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6.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学校研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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