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2020年武汉轻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学院成立2020年艺传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院复试工作。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2020年艺传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院复试工作。下设公共管理、艺术设计两个调剂复试学科工作小组,分学科负责考生的专业复试、综合面试、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另成立艺传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监督与保障工作小组,做好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督、检查,以及后勤保障和部门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调剂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1.调剂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调剂计划指标

公共管理(学硕)

全日制

艺术硕士(专硕)

全日制

17

注:受疫情影响,学院根据我校招生政策调整要求,招生计划若出现变更会再次公示并加以说明。

2.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科1

业务科2

总分

公共管理(学硕)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艺术硕士(专硕)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注:调剂考生首先要满足第一志愿国家A区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公共管理和艺术设计的复试差额比例均不低于200%。

三、复试日期

调剂考生复试:定于5月23日至5月24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艺术设计:5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公共管理:5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四、调剂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受疫情影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拟采用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

(二)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3.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

4.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采用远程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口头回答问题。

5.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校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以及湖北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报考资格审查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将本人资格审查相关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于5月22日0:00以前发送到邮箱:,接受资格审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具体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

(1)入学考试准考证照片或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扫描学生证封面、学号和专业所在页(学生证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毕业证书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网络教育考生出示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照片或扫描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或扫描件;

(7)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1)(2)(3)(4)(5)(6)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

第(7)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复试承诺书在本文底部附件处下载)

“文件1+文件2”总大小不超过5兆,采用附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为:XX专业调剂复试+姓名

六、调剂工作

接收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一)可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

(二)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国家线,并达到招生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流程

1.5月20日零点,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填报调剂志愿。

2.5月20日23:00–24:00,我院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第1批次审核筛选,如果人数筛不满,将在5月21日23:00–24:00,进行第2批次筛选,筛选完毕即关闭调剂系统不再接受考生填报志愿。每次筛选后,我院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注意:在我院发送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为有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接受了复试通知的同学,请加我院调剂复试QQ群,群号为:,以方便后期通知复试相关事宜,申请入群时请备注“专业+姓名”)

3.我校将对调剂志愿锁定24小时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24小时后自动解锁。调剂志愿自动解锁后考生可以选择继续保留,以接受我校后继筛选,也可以选择修改,以填报其他高校。

4.考生应及时关注调剂系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为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网上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状态,并补录其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规则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外语口语和听力、综合面试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各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若学校在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某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首先录取上一轮复试合格但未录取考生,上一轮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可开展下一轮复试。

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也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2020年武汉轻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7.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8.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9.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确因工作需要,可在复试阶段对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提出变更申请。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一律不再受理。

八、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我校公开媒介为: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学院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请考生及时关注以上平台网站信息。

九、申诉渠道

1.联系人:艺术与传媒学院纪检员,李力副书记

武汉轻工大学 同等学力,武汉轻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武汉轻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原则。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土木工程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包括专业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博士教师,复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专家组人数5人,指定1人为组长,博士教师为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另外确定秘书1人。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土木工程

全日制

14

土木水利

全日制

30

土木水利

全日制(士兵计划)

说明: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需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均达到2023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日期

(一)一志愿复试

1.土木工程

3月29日 下午14:00-16:30 土建学院报告厅 资格审核

3月30日 上午09:00-11:00 KJ419 专业课笔试

3月30日 下午14:00-15:00 土建学院学术报告厅()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

2.土木水利

3月29日 下午14:00-16:30 土建学院报告厅 资格审核

3月30日 上午09:00-11:00 KJ419 专业课笔试

3月30日 下午15:00-18:00 土建学院学术报告厅()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

3月30日 下午14:00-18:00 科教楼1219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

(二)调剂复试

4月上旬至4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在网上公示。

五、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请参加复试考生准好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原件将在入学时进行核查。

(1)入学考试准考证照片或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扫描学生证封面、学号和专业所在页(学生证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毕业证书不在身边的武汉轻工大学 同等学力,武汉轻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登陆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网络教育考生出示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照片或扫描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或扫描件;

(7)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8)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9)《武汉轻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1份(模板下载链接),须加盖有关公章。

资格审核材料见关于2023年土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及附件。

(四)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实践(实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测试应与专业面试分开,并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确定考试形式。评分标准在复试结束后连同复试结果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具体要求——

①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③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

采取“现场复试”安排专业课笔试:土木工程概论(第2版,刘伯权、吴涛、黄华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考位间距不低于80cm,考试时间2小时。

(五)加试

1.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业务课参照专业课测试的方式进行。加试题目与初试、复试题目不得相同或雷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土木工程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②结构力学

土木水利(专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工程力学②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六)复试缴费

复试费 100 元/人

现场复试: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注: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六、资格审查与加分项目

(一)资格审查

1.学院在复试前,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院要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进行网上查验,确定真伪。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当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另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

2.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工作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考生调剂志愿将被锁定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没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以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应及时关注调剂系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为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网上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状态,并补录其他考生。考生一旦接受我校网上“待录取”状态武汉轻工大学 同等学力,就视为自动放弃任何其他招生单位(包含一志愿报考单位)的录取机会,我校原则上不受理待录取解锁的请求。

八、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若学校在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某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首先录取上一轮复试合格但未录取考生,上一轮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可开展下一轮复试。

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也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录。

第一轮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如学院或学科(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收回未完成部分进行二次分配。因二次分配增加了招生计划、现有复试合格考生不足以满足需要的学院,可以再次组织生源进行后继复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报考(含一志愿和调剂,下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则上应当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必须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8.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9.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10.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确因工作需要,可在复试阶段对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向报考(含调剂)学院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学院同意变更的,书面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一律不再受理。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定向硕士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为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入学核查

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

(6)其它需要复查的事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九、咨询和申诉渠道

1.咨询电话:,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

2.申诉电话:,联系人:杜老师

邮箱:

武汉轻工大学 同等学力,2023年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2023年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学院简介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于2021年,由1984年成立的原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类学科专业为主体组建,目前经济学院在校国内本科、研究生及国际留学生850余人。经济学院现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和金融学两个本科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学硕和农村发展专硕、金融专硕三个硕士授权点。经济学院和英国三一圣大卫大学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优秀硕士生可推荐交流学习,还可推荐进行博士联合培养,优秀毕业生可作为学校师资储备。此外,经济学院还拥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留学生硕士和本科生项目,目前有国际留学生约50人。目前国际经济与贸易是省级一流专业,金融专业专门设立了“大数据金融拔尖人才基地班”,以金融产业与大数据技术融合为特点进行人才培养。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2023年,应用经济学术硕士,农村发展专业硕士和金融专业硕士授权点将招收硕士研究生,接收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非全日制(非脱产学习)、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说明:1、招生计划名额仅供参考,各类别研究生招生数量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2、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3、学术学位各专业,均接受推免生,招生计划均为1人。

4、学术学位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5、专业学位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武汉轻工大学 同等学力,2023年武汉轻工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具体招生领域和计划请在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看。

2、招生计划

学校最终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当年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学校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武汉轻工大学 同等学力,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2022年我院实际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处官网。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可加入经济学院2023年考研信息群。

四、自命题考试大纲

具体大纲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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