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国际商学院同等学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2、具有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按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在通过每年5月份国家同等学力的英语、学科综合两门课程考试,通过学校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批后,可以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专业方向: 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 、

大数据与科学应用、注册信贷分析师(CCRA)

(申请经济学、理学硕士学位)

01

学校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贸大”)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其中金融学专业一直是学校的优势学科,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万名高级金融专门人才,毕业校友遍布银行、证券、基金管理、保险、信托、期货、资产管理、高新技术、投资、贸易等多个领域。

02

专业背景

伴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以及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利用多市场、多品种、多策略的综合投资和管理将成为未来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风险管理、金融产品开发的重要发展模式。为适应政府、各类金融机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业、信托业等)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和投资分析高端人才迅速增长的需求,提高从事资产管理、金融市场投资、财富管理和养老金策划、社会保障等领域在职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对外经贸大学特开设金融学、统计学专业(下设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方向、大数据科学与运用、注册信贷分析师(CCRA)方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修班。

03

办学优势

1、全国首批211重点高校对外经贸国际商学院同等学力,2017年财经学校排名前列 ;

2、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国际形势,最前沿、实用 ;

3、师资力量强大,教研能力突出 ;

4、组织论坛讲座,分享专家智慧,拓展知识视野;

5、多年同等学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管理严谨,为提高国考通过率,专门增设国考复习课。

04

教学介绍

培养目标

帮助学员建立在金融学理论方面的厚实功底,为学员拓展资本运作思路,剖析金融投资模式,培养具有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金融业务与创新的前沿理论和实务的专业人才。

学习对象

1、旨在学习扎实的金融学、统计学大数据等理论基础,掌握银行、证券、保险、投资、互联网行业等金融业务与创新的前沿理论和实务者,对学历条件适当放宽;2、如要申请硕士学位则要求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入读时毕业时间要求2年及以上;3、免试入学,择优录取。

教学方式

学制两年,不脱产学习,每月1-2次,周末(六、日)上课,寒、暑假及节假日不安排上课。

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金融学、统计学专业

学位名称:经济学、理学硕士学位

研究方向:方向一: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方向;方向二:大数据科学与应用方向,每个学员选修其中一个方向。

05

课程安排

每个专业共16门课程,每门两天面授,合计32天面授课。

06

其它说明

师资力量

本项目教学师资由校内名师.校外专家.行业杰出人士联袂师资阵容,包括来自国际、香港、台湾等的学者和业界专家授课,视野开阔、中外贯通,实用案例为主的授课风格,此外还将邀请企业理财业内专家和金融部门专家为学员解读经济和金融政策形势。(详细介绍另见师资表)

施建军:教 授,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刘立新:教授,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副院长。

施 丹:博士、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经济学系主任,北京市优秀教师。

严渝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华夏证券高级投资顾问,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王剑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金融系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

柴文义: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经济统计系副教授。

唐晓彬: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统计系主任。

蒋先玲:教授、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

吴 革:博士、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主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六届、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

收费标准

学 费:详询,学费不含教材费,学校提供书目,由学生自愿购买;

国考考试费:每科100元/科,由学员网上报名自行缴纳;

论文答辩费: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按答辩当年标准另行收取学位论文指导及答辩等费用,2018年收取标准为6000元,如有变动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调整后的执行。

缴费方式:在报名现场缴纳现金、刷卡或转账。

退学退费说明:报名后开班前不退报名费;开课后1个月内平均扣除学习费用;开课 1个月后退学不退费。

证书颁发

1、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以上证书可作为学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参考依据。

2、具有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按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在通过每年5月份国家同等学力的英语、学科综合两门课程考试,通过学校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批后对外经贸国际商学院同等学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可以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经济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1、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满3年及以上;

2、完成专业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每年3月网报名,5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主要为英语,其它语种要申请)和经济学综合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4、学习期间在公开刊物独立发表与专业相关的文章,(具体要求见学校文件);

5、完成论文写作,通过我校组织的论文答辩,(我校每年5月和10或11月举行2次);

6、我校将为学员安排导师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指导。

硕士学位证书样本

报名事项

1、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

3、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四张(背景色为白色或者蓝色);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07

报名地址

弹子石校区:弹子石国际社区商务大厦A座六楼

办公电话:王老师

南坪校区:南坪百盛浪高凯悦商务大厦B座27楼A2

办公电话:余老师

江北校区:江北区嘉陵五村26号(江北区委党校内)

办公电话:杨老师

永川校区: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办公电话:贺老师

为充分发挥高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职能

江北财经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强强合作

开启高端财经人才的培训培养

圆万千学子学历梦

对外经贸大学读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和规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通过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硕士及2024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专业外,均可招收推免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为定向就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因教育部尚未下达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视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人数不包含各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相关信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不再单列招生简章,请查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各专业招生简章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查询相关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毕业、本科结业考生):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2025年全国研招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应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单位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请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推荐免试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推免生招生系统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和网上确认。

考生在报考时须按照相关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可登陆研招网、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报考点网站等查看“网报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报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完成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已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对外经贸大学读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网上确认安排:“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情况安排网上确认,请届时登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外埠考点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在校研究生报考,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提交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非“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考生还须将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yzb 。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及时联系考生,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重要通知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公众号。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报名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如因上述事项对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造成影响,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24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yzb 。(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格式:2025士兵计划-姓名-身份证号)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埠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安排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录取办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要求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

2.复试前学校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具体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通知中说明。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体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医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与调剂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符合攻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方向、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国际中文教育、数字经济(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

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外经贸大学读研,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培养实行多维一体的学术奖励资助政策,包括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国内外联合培养出国资助等,致力于护航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每年评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之星”、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项若干名,给予表彰及奖励;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为研究生广泛参与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交流、探讨与合作提供不同层级的资助,最高资助至1万元/次,同时辅以学院、导师的相关资助;国内外联合培养出国资助鼓励研究生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积极参与国内外课程培养、联授学位和跨境研究等合作,学校层面提供一次2-3万元不等的资助,研究生院提供1-2万元不等的资助,为学生出国(境)交流提供政策供给与条件保障,打造研究生培养新高地。

其他

(一)2025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业调整情况如下:

1.暂停招生专业:国际商学院会计学(专业代码:);外语学院意大利语口译(专业代码:);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代码:)。

2.招生改革: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代码:)专业招生调整为硕博连读贯通培养项目,不单设金融学学术学位硕士招生。

3.新增招生专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数字经济(专业代码:);中国金融学院数字经济(专业代码:);国际关系学院国际事务(专业代码:);信息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

(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数字经济、中国金融学院的数字经济、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政府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请查看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六)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七)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录取为全日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报名、考试(初试和复试)及录取等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公示。

上海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硕士,上理、上财发布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近日,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发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01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02 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考试招生数为拟招收全日制统考生数(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金融()、国际商务()外)。拟考试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实际生源情况和实际录取推免生数作相应调整。

《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推免生数在录取时根据推免生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并在推免生录取结束后更新专业目录。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和实际生源情况确定。

03 学制

学制详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04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当年相关通知或当年录取通知书)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核验。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上海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硕士,上理、上财发布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05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06 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07 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08 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09 调剂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上海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10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11 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情况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管理规定栏《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奖助情况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常见问题栏中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问题,也可查看管理规定栏中《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12 其他

(一)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凡标记“(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中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三)我校2023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单考生,其余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四)本简章中的内容如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述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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