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介绍: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院校历史: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近1万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华北电力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可再生能源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学院。学校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分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和”社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00行列;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培养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培养人才”、”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合理有效的利用教育资源,多渠道、多模式的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的在职高层次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设立本项目。
凡拟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华北电力大学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考试合格,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以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报名条件:
(一)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电子档
2、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照片)
3、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电子档
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1、课程学习内容:学员所学课程根据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确定。
2、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学校对各专业的课程进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为每个学期末。
3、考试形式及证书:全部课程水平认定采取考试形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出具成绩单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申请审核通过后
1、学费:30000 元,学校统一开具相应发票。
2、异地增值服务费:13800 元。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国考辅导培训费;(考前辅导课程 6 年内有效)
(2)教学管理费;(每个班级均有专人负责,即班主任管理制,协助学员对接所有的学习通知、异地现场确认、异地校考、作业缴纳、论文导师分配等学习工作)
(3)综合服务费。(讲座、论坛、学术沙龙等)
3、教学资料费:1800 元。
(包含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参考用书费用及其他教学资料费用。)
以上费用审核通过后,交至教学中心。
第二阶段:论文阶段(进入论文环节时,校方统一通知缴纳)
论文答辩费: 20000元,学校统一开具发票
更新日期:5小时前发布
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的专业学位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⑵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或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校2017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2月15日,届时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4.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17年1月3日至6日期间,将如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
⑴打印并签字的2017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⑵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⑷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⑸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⑹身份证复印件。
⑺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⑶—⑸,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
士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⑻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报名费200元,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在线支付。
5.报名成功,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6.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四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
1.初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12日,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听力在复试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五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七
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实行弹性学制,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培养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培养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含硕士阶段)。
八
学费和奖助学金
2017年博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九
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09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华北电力大学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四种方式,各招生方式均可报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
1.直接攻博:从获得2021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中选拔对科研具有浓厚兴趣,并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2.硕博连读: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免初试,参加复试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3.申请-考核:符合条件的2021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提交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初审的申请人进入复试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4.普通招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具体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按招生方式满足具体报考条件。
1.直接攻博
见《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的相关规定。
2.硕博连读
见《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申请-考核
考生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2021届全日制统招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5,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
(3)报考非定向就业或“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
(4)招生学院制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4.普通招考
考生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的专业学位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②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③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或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④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材料初审、复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校2021年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12月15日,届时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硕博连读报名前须通过资格审核,请关注相关通知。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报名费200元,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在线支付。
4.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20年12月23日至27日期间,将如下材料邮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
(1)打印并签字的202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国(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仅需“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
(9)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3)—(5),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5.报名成功,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6.2021年我校招收1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其中汉族在职考生只限报考工商管理专业。
五、考试
普通招考类型考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只参加复试综合考核。考试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
1.初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18日,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八、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学制4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6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2021年博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住宿安排
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和本校保定校区教工博士研究生(仅限博士课程阶段)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类型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它事项
1.博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我校各博士生招生单位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博士生招生总规模(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数)的10%以内,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在读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不得超过1人。新聘任博士生导师首次招生不能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
4.考生可登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博士生招生有关信息将在该网站实时发布。考生咨询导师及参考书目的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报名,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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