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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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53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5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余人。
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河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并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缴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请参照“研招网”。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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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在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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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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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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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0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4年。
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元/生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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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80号),其他各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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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河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分10个月平均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中。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12000元/生/学年,二等8000元/生/学年,三等4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2019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500元,共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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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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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金融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法学院
会计学院
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学院
学术学位:
经济学院
学术学位:
旅游与会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民商经济法学院
统计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社会学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
MBA学院
专业学位:
河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 生 概 况
一、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00 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0 余人,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70 余人。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 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 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 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 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 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 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 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 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 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 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 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 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5 日,各科目考试时间请参照“研招网”。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4 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 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 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 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 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 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 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学制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 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 2.5 年。
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 元/生/学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0000 元/生/学年
2、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4 年。
学费: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十四、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 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个月平均发放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中。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12000 元/生/学年,二等 8000 元/生/学年,三等 4000 元/生 /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 2018 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 500 元,共计 10 个月。
十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 ),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 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我校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 037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1993 年获得我校首个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 年招收我校第一届硕士研究生,1998 年取得我校第一个省级重点学科。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 予权,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四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点,其中应用经济学为省级一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为省级二级重点学 科,国际商务为校级重点(特色)学科。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36 人,其中教授 6 人,副教授 22 人,博士 15 人。校级特聘教授 1 人,特聘学术带头人 1 人。近年来,学院老师共主持完 成或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 省重点科技攻关、省社科基金规划、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等省级项目 16 项。
院系代码:001
电话: –
联系人:韩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建树楼 A 座 405 房间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现有教职工60 多人,专职教师中教授 9 人,副教授 20 人,具有博士学位36 人。学院现有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三个重点学科硕士点。设有三个 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经济与管理科学三个系,还有工商管理、 技术经济与创新、企业战略管理等 6 个研究所。学院始终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以科研促教学,教职工共主持承担国家级课题 13 项,省部级课题 112 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06 篇。荣获省级一等奖 11 项,二等奖 16 项,2015 年获得河南省教学名师奖 1 人。
院系代码:002
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教学科研楼 B 座 763 房间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始建于 1983 年,其前身是农业经济系,是学校最早成立的 5 个 教学院系之一。现有教职工 56 人,其中专任教师 46 人,有正副教授 20 人河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4 人。设有农业经济管理、工程管理与造价、房地产经营管理 3 个系,设有农林经济管理、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管理 3 学术硕士点和 1 个农业专业 硕士点,其中农林经济管理为省级重点一级学科。近几年来,教师先后完成国际合作、国 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课题 60 余项,在研国家 级、省部级课题 10 余项;在《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农业经济问题》等重要学术 期刊发表论文 160 余篇;出版专著 7 部,获各种成果奖励 20 余项,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院系代码:003
电话: -
联系人:杨老师 卫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建树楼 C 座 551 房间
金融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的前身是原河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是省内最早的金融培养基地之一。金融学院是学校的骨干与核心院系。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学院在教学水平、 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教学质量、社会认同度等都在全省名列前茅。目前河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金融学院在研究生教育层次具有金融学硕士学和金融专业 硕士(MF)学位授予权。金融学院现有教职工 50 余人。具有高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 超过 85%,师教育背景既有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国 内重点高校,也有毕业于美、英、澳等地的国际著名院校。金融学院有省级重点科技金融创新实验室。与金融机构共建实习科研基地 10 余个。长期以来,金融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位居学校各专业之前列。
院系代码:004
电话: –
联系人:董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建树楼 B 座 626 房间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教职工 84 人,其中高级职称 26 人,博士 36 人,省管专家 1 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1 人,省管优秀青年科技专家 1 名,省高校创新 人才 2 名,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8 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2 名。学院实验设备先进,有河南省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南省经济金融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复杂系统建模与分析实验室等省级教学实验平台,拥有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原理、苹果开发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商务数据分析等 10 余个专业实验室和创新开放实验室,实验室功能完备,性能优良,设备充足,为学生学习提供了良好的研究环境。
院系代码:005
电话: –
联系人:郑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 307 房间
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在校生 1170 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有 70 余人,主要承担法学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双学位学生、辅修专业和专升本学生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是“河南省复合型、实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属于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单位,其法学学科属于河南省重点学科。法律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史学面向全国招生。学院现有教职工 86 人,其中专任教师 76 人。教师中有教授和副教授 47 人,占全部教师的 68%。 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0 余篇,承担国家级项目 6 项、省部级项目 49 项,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 24 部。
院系代码:006
电话: –
联系人:董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教科楼 B 座 428 房间
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以“创一流会计学院、做一流会计学人”为理念,已逐步形成了良好的教风、 浓郁的学风,学院拥有硕士和学士两级学位授予权。其中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至今已经累计向社会输送会计类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 1 万余人,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学生在全国和省内各类大赛中屡获殊荣。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69 人,师资队伍中有教授 14 人,博士 28 人,在读博 士 3 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 70%以上。2010 年至今,已成功申报了 5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4 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出版著作及教材 70 余部。
院系代码: 007
电话: –
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教学科研楼 A 座 412 房间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现有教职工 55 人,其中教授 、副教授 24 人,讲师 21 人;博士学位获 得者 24 人、在读博士 3 人。此外,还聘请了 20 多位专家、学者型官员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迄今为止,全院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420 余篇,主持承担国家级课题 6 项、 省部级课题 36 项,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0 余项。学生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 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先后获得国家级奖励 5 项,省级奖励 18 项;考研率和就业率一直位居学校前列。
院系代码:008
电话: –
联系人:李老师 梁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教科楼楼 B 座 641 房间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以“弘扬学术,培育英才;博观约取,厚积薄发”为办学理念,以“创办特色鲜明且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学强院”为奋斗目标,精心培养“厚基础、宽口径”, 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的高级应用型学人才。学院现有七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为河南省重点学科。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54 名,其中 26 名教师拥有高级职称,33 名教师分别于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知名学府或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有多名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 誉称号。近 5 年来,学院有多篇学术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国家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获得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院系代码:009
电话:
联系人:兰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教学科研楼 A 座 613 房间
旅游与会展学院
旅游与会展学院形成了稳定且特色鲜明的四个研究方向——旅游规划、
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企业管理、旅游文化,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学科梯队成员 27 人,学缘结构 良好,涵盖学科齐全。其中教授 5 人,副教授 9 人,具有博士学位老师 15 人。学术研究成绩斐然,近几年主持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 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4 项, 国家旅游局及省级项目 20 项。出版著作 10 部,发表论文 58 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 14 篇, CSSCI 来源期刊 26 篇。学院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以高素质学术团队为保障、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标志、以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努力建成省内一流、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的学科。
院系代码:010
河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坐落于中华腹地、九州通衢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在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6大学科门类的省属重点大学。与河南省内其他高校相比,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最齐全,学术资源最集中,办学实力最强。现有教职工1775人,其中专任教师1113人,教授156人,副教授44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93人、硕士学位教师424人。拥有一批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省管优秀专家、省555人才工程专家及省级特聘教授、省级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于光远、刘国光、卫兴华、厉以宁、李京文、郭重庆等16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被聘为兼职教授或名誉教授。【开设专业】:法学硕士: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报考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河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如需申请硕士学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收费标准】:报名费300元,书费600元,班级管理费1000元,学习费用12000元。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2寸近期免冠同底版蓝底照片各8张。【师资、教学方式】1、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亲临指导;2、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与网络课堂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4、郑州班采取隔周双休日授课;外地班每年集中授课一次(利用十一长假期间);其余时间以网络学习为主。【颁发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河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doc,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写实性学习成绩证明),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有关申硕的相关规定和详细程序可电话咨询)。【申请流程】1、请来电索取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详细填写后传真至****-***7399或电邮至@qq。
2、提前将入学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简介各一份,名片两张,1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邮寄至班务组。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审核材料并确定录取名单。4、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12000元RMB/人汇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指定银行帐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班务组0375-班务组确认无误后,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统一开具发票。5、确定所有手续已办理完毕后,寄发学院正式入学通知书。【录取】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报名咨询】主办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联系人:**师报名表请致电0375-索取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法硕招全国代理机构1.全额学费最低(12000元),学校品牌价值高。2.异地满60人可以开班,学校提供办班授权书等手续。3.在网易、新浪、人民网以及法学院网站等国家媒体公布各个教学点招生资格。4.异地开班学校统一派教授专家上课,教学点负责食宿费用。5.考试过关率高,提供专业考前助考辅导资料。6.所有学员可以加入法硕校友会,整合公检司法各界的资源,开辟人脉渠道。7.正规招生,学校统一缴费,机打发票,无任何后遗症。8.招生返点高(2000元封顶),每推荐一个代理奖励200元。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华府办公楼601法学院网址:———欢迎全国教育机构来法学院考察参观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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