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
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继续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应做出一定的成绩,并经研究生学院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1)
1.与申请的硕士学位相对应的本科专业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7月3日-7月20日)。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网上申请。申请人须在“信息平台”中注册登录账号并完成以下事项:上传电子照片(务必按照系统要求提交)、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1、临床医学按二级学科申请;2、学科专业及领域自报名起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初步定于8月29日,具体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1.审核流程
1)审查报名资格;
2)采集图像;
3)申请人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4)审核申请人材料。
2.需提交材料(核验原件,留存1份复印件备案)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页);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华北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
4)专家推荐书1份(附件4);
5)申报专业学位的人员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印在一张A4纸上),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附件5);
6)申报专业学位的人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附件5)。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学习年限3~7年。申请人自现场报名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否则本次申请无效;须在7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2.根据学科领域不同,通过国家统考全部科目后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当年9月进入论文阶段。后期根据导师、学科或领域及归属学院进一步安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3.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要取得至少1项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科研成果。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与全日制相同。要求详见每年3月份左右下发的当年答辩通知,符合条件者可提交硕士学位答辩申请。
四、收费标准及申请年限管理办法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4号)文件精神,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45000元。学费分两次缴纳,首次15000元于课程水平认定时交纳,其余30000元在进入论文阶段时缴纳。
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或自现场确认之日起5年内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我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可以办理终止学习手续,所交学费不予退还。自现场确认之日起7年内未获得硕士学位,本次申请无效,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
1.报名时间:3月上旬,;
2.考试时间:5月底;
3.考试成绩公布:7月份,考试报名网站可查;
4.相关考试大纲以最新公布为准。()
六、注意事项
1.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3.按照国家规定,报名医学专业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前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能获得硕士专业学位。
4.具体缴费时间、方式及课程水平认定等事宜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5.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规定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我校未与任何校外机构合作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未委托任何校外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生,严禁任何校外机构、人员代收学员培训费或其他费用。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网址:
研究生培养办联系电话: -、(假期期间建议邮箱咨询)
研究生培养办邮箱:
附件1:学科门类及专业对照表
附件2:注册操作流程
附件3:同等学力报名登记表
附件4:专家推荐书
附件5: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
附件6:常见问题汇总
以上内容转自: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
抱朴书院是从事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学业职业规划及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推动校地合作,促进产教融合,推进高中高校衔接育人、家校协同育人的专业书院。
书院同时致力于搭建易县籍在外发展人才和家乡交流沟通、双向服务的桥梁。
书院拥有包括高校招生就业处、学生处、人事处、团委、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企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大学教授、中学教师在内的专家顾问队伍。
书院与省属高校和京津高校有着紧密良好的交流沟通,北京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大学、河北金融学院、燕京理工学院、保定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传媒学院等高校依托书院在易县及周边县(市区)设立了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教育实践基地、就业创业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京津、港澳、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华南、西南等全国高校正在联系与书院建立沟通机制。
易县总工会、共青团易县委员会、易县中学、易县图书馆、易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分别在书院设立了易县职工学习中心、易县青年中心、易县中学社会实践基地、易县图书馆抱朴书院分馆、易县家长学校。易县作家协会办公地址设在书院。书院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
抱朴书院服务项目
图书报刊公益阅览
报告讲座研讨论坛
校地合作产教融合
学业职业规划指导
研学择校考察参观
图书报刊编辑出版
国际留学海外游学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金台东路170号·抱朴书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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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书院公众号二维码)
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顾,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源于1998年成立的法政学院和2004年成立的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1月,原法政学院的法学、政治学和原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等三个学科专业重组建立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目前,学院教职工总数为80人,其中专任教师68人,教授17人,副教授23人,具有博士学位36人。学院现有河北省教学名师2名,2名教师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6名教授入选“双千计划”到政法部门挂职,3名教授获河北省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名教授获河北省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称号。
学院现有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3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JM)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等5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200余名。
法学设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并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专业设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两个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向。政治学设有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中共党史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公共管理设有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积累,学科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河北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河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河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政策评估中心)挂靠在本学院;此外,学院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民政厅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多家单位建有实习实践基地;多名教师担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法治智库专家成员、河北省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现将学院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学科
及研究方向
(一)法学:包含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
(二)政治学:包含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
(三)公共管理:包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
说明: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报名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点击“申请人登陆”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蓝底电子照片(制作学位证书使用)。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上旬,地点在河北师范大学校内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顾,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4)《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3.图像采集
现场确认须本人到场,将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申请人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考试,时限为1-3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水平认定阶段,包括论文开题、评阅、答辩等环节,时限为1-3年。
(一)全国统一考试
2022年3月中旬,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2022年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要求详见网站()通知。
(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
1.课程学习
学院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作一定课时数量的线上教学资源或自学教辅资源。申请人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自学。
2.课程水平考试
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在校内进行,申请人所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的具体实施和考试成绩的判定。申请人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学校颁发课程水平认定合格证书。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第一阶段(含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合格后1年内,应向所属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顾,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缴费与退费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全程学费30000元/人,分阶段缴纳。课程考核阶段15000元,现场审核时缴纳。论文撰写阶段15000元,申请论文开题前缴纳。因故中途退学者,按阶段退费,已进行阶段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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