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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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是确保安全性,因疫情防控,防止人员聚集,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二是确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是确保科学性,做到复试考核内容科学有效、全面综合、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全校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审批各招生学院(中心)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2、各招生学院(中心)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和监督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具体组织、监督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3、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我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差额比例及复试分数线

1、差额比例:按照15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2、各招生专业统考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

3、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在核算总分(300分满分考生按照总分/3´5核算)后,总分大于或等于249分的前提下,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40分,单科降5分确定复试名单。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45分,单科降6分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组织工作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中心)自主开展。

1、复试形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我校复试前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

2、复试内容。招生学院(中心)根据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专业特点及培养需求,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和品德素质、外国语水平、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形式为开卷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各专业具体复试内容等要求请参见招生学院发布的《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4、复试小组。各招生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5、复试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我校拟定3月20日前,对非全日制培养类型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3月中下旬,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考生进行复试。3月20日后,对接收调剂生源专业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参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复试前须按照各招生学院(中心)统一安排和要求通过复试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⑤各学院(中心)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定向协议书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加分项目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作证明原件,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享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加分项目及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调剂工作

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调剂差额复试比为15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按照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后空额的200%比例接收调剂。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招生学院(中心)自主确定的调剂要求。调剂前我校将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等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六、录取工作

1、录取规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确定,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我校学科建设、社会需求、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3、特殊照顾类考生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河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河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领域)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外国语-政治理论-统考业务课次序)成绩排序。

(2)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第一批复试结束后,各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重新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5、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河北大学同等学力,河北大学基础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4]21号)和《河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的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1.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复试比例,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3.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组织、监督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各招生专业统考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2.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在核算总分(300分满分考生按照总分/3×5核算)后,总分大于或等于251分的前提下,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21分,单科不降分确定复试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确定复试分数线。

5.特殊照顾类考生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河北大学同等学力,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归口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给予初试总分加分。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结合报考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进入复试。

四、复试比例

1.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150%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复试。

2.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三类专项计划,指标专用、等额复试、单独录取。

3.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列入普通计划招生录取。

五、复试组织工作

(一)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定于3月28日前,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4月8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对接收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4月28日前(含)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参见河北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考核内容。复试满分为100分。

1.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其他相关综合素质。

(1)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报考专业的了解、研究生期间科研规划等。

(2)复试小组成员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综合素质。

2.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1)考生随机抽取考题,考察考生对考核科目基础知识的理解及掌握程度。通过对问题的追问,考核考生对该科目的综合理解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

(2)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回答专业相关问题。

3.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2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能力。

(1)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

(2)考生现场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用英语回答相应问题。

对同等学力考生(特指以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采用开卷论述题形式,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

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小组

各招生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河北大学同等学力,河北大学基础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六)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于24小时内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学院邮箱。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需扫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复试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另须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六、调剂工作

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招生单位自主确定的调剂要求。

七、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核算办法

1.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计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总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河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扬州大学】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招生简章

招生人数:计划招生100人。

扬州大学体育学院:体育学(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招生人数:共50人。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哲学、中国史、课程与教学论(历史)

1.哲学:50 人;2.中国史 :50 人 ;3.课程与教学论(历史):30 人。

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市政工程

1.环境科学与工程:计划招生50人;2.农业资源与环境:计划招生50人;3.市政工程:计划招生50人。

02.

报名设置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能力较强。

2、本科为本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原则上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即2020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或从事上述专业工作,并具有学士学位;

4、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资源环境科学、植物营养学等相近、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或从事上述专业工作,并具有学士学位;

5、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或相近、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或从事上述专业工作,并具有学士学位。

03.

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信息平台注册现场确认之日算起)。

2、授课方式:采取定期集中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者节假日。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

3、授课地点: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

4、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04.

报名程序

1、预报名

学员填写《扬州大学法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预报名表》。学院对预报名学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2、正式报名

预报名审核通过的学员登录扬州大学“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入口),注册正式报名。学员根据报名程序提示下载打印《扬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

3、材料寄送

(1)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2)扬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扫描件(有单位公章);

(3)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5)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6)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学员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原件在学员正式入学报到时交学院存档留存。

4、注册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报名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对拟录取学员编发学号后即可进入后续培养流程。具体报到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05.

入学考核方式、教学安排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河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笔试为英语,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者笔试免考。

采取学分制管理,共34学分。集中授课时间一般为暑假。学员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由扬州大学出具课程成绩证明。

06.

学位授予要求

1.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英语考试。

2.通过学校组织的四门校统考课程考试(体育科学研究理论与方法、运动促进健康理论与方法、体育运动心理学研究进展、运动训练学研究进展与应用)。

3.通过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学术成果达到《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扬大研院〔2018〕38号)要求。

07.

注意事项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河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扬州大学】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招生简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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