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中日韩电子支付与法律规制国际研讨会”暨第三届“中国消费者保护法论坛”。此次研讨会邀请了来自中、日、韩三国电子支付领域的政府官员、学界专家、企业管理人员、律师等100余人参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号朋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王健教授等相关人士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全国最早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经学位办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享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教授主持开幕式对外经济贸易同等学力年,宣布本届研讨会开幕。接下来,由主办方与承办方的如下代表致开幕辞: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光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会长张小炜律师、韩国国家竞争力研究院院长李基秀教授、韩国消费者法学会会长、釜山大学法学院徐锡熙教授、韩国国会议员孙任春女士、北京大学研究教授、韩中学术协会会长申京淑教授、国际消费者法协会主席、澳大利亚悉尼大学Gail 教授先后致辞,他们表示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个平台供中日韩三国的学者、企业管理人员、律师们对电子支付产业与法律规制等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的交流,希望这种交流能够持续、扩大,并预祝此次研讨会成功。
开幕式后,会议进入学术研讨阶段。本阶段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李俊教授主持,讨论主题为“中日韩电子支付法律与政策”。围绕该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首先做了题为“中国电子支付立法的现状和展望”的主题演讲。接着,韩国消费者法学会会长、釜山大学徐锡熙教授以“韩国关于电子结算的法制现状”为主题发表演讲。第三位做演讲的是日本金融厅研究员、中央大学的杉浦宣彦教授,他演讲的主题是“日本的Fin-tech法制——从金融审议会上的讨论解读新金融法的走向”。三位教授的演讲结束之后,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主任敬云川律师、韩国法制研究院成胜制博士、日本中央大学商学院的清土千惠子女士针对前面三位教授的演讲主题发表了评论。最后,第一单元的研讨在现场参会人员的提问与讨论中结束。
短暂茶歇之后,在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毕文胜律师的主持下,会议进入第二单元。在此单元,来自中、日、韩的六位发言人围绕“中日韩电子支付产业的现状和未来”这个主题进行交流。首先,中国银监会惠普金融部网货协调处许晓征处长发表演讲,主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若干问题”。接着,日本NTT DATA的部长和田芳明先生做了题为“与电子交易信息的汇集和分析相关的课题及解决方案”的主题发言。此后,中韩两国支付公司、电商公司以及电子结算公司的四位发言人就两国电子支付产业的现状、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分别发表演说:中国支付宝公司国际事业部跨境业务总监邓利邦先生以“支付宝在日本和韩国的跨境业务发展情况”为题发表演讲。韩国Kakao公司副社长柳永俊先生接着做了主题发言,题目是“金融技术时代相关制度改善现状及电子结算发展方向”。中国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副总裁安军先生做了主题为“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现状和挑战”的演讲。本单元在韩国电子结算公司宋忠烈先生题为“韩国快捷支付现状及面临的挑战”的演讲中结束。
中、日、韩电子支付与法律规制国际研讨会第二天的议程于周六上午9:00开始。当天会议一开始即进入第三单元的学术研讨,本单元的研讨围绕“跨境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这一主题展开,主持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孙颖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王健教授首先发表了题为“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及其对电子支付的影响”的演讲。韩国外国语大学的李秉俊教授接着以“关于通过电子商务形成中日韩单一市场的法律课题及展望”为主题发表演说。之后,韩国鲜文大学的高炯锡教授发表演讲,其演讲主题为“韩中日电子消费合同中要约撤回权的比较和考察”。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衍生品与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安新华律师发表题为“第三方支付法律风险管理”的演讲。紧随其后,韩国NHN娱乐的金钟日先生做了主题为“关于APP商店滥用‘删除应用软件’及‘取消结算’两大功能引发问题的思考”。在本单元最后,来自韩国的北京大学博士闵瑛美女士以题目为“中韩第三方支付比较”的发言结束了此次研讨会的专题研讨环节。
第三单元的研讨结束后,会议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薛源教授的主持下进入自由讨论环节。在这一环节,韩国檀国大学的郑震明教授、韩国忠南大学的孟首锡教授、韩国金南洪律师、韩国消费者院的宋民秀博士先后发表了演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教授致闭幕词。苏号朋教授认为,本次会议,中、日、韩三国的产业界和法学界就东亚电子支付法律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并且前沿的交流,是一次成功的盛会。他指出对外经济贸易同等学力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各国应当在消费者保护法领域增加交流,将这种交流持续下去,并继续深化和扩大。苏教授就未来东亚地区消费者保护法领域的交流提出如下倡议:第一,中、日、韩三国各自指定一个学术机构作为联络单位,进行日常沟通。中方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中心担任并承诺尽最大努力完成联络工作;第二,每个国家及时将本国在消费者保护法领域的进展提供给其他两国,包括立法、重要案例和学术进展;第三,每年召开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三个国家轮流举行;第四,每年确定一至两个研究课题,由三个国家消费者法学会各自推荐学者参加,待研究成果完成后,以三种语言分别发表;第五,推进东亚地区消费者保护法的统一化进程。推进东亚地区跨境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此次国际研讨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与日、韩两国在消费者保护法领域开展全面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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